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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6-06-15 点击数:

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已经2016年2月19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区、镇人大代表换届之年的特点,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牢固树立、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助推我区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现对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众创空间”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我区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目标,重点听取区政府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方面的情况报告,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拟安排在3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财经工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城区交通疏堵保畅工作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在2015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重点就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的提高,优化路网体系布局,加快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内务司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我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的总体情况,关注在布局规划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困难,督促区政府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和评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评议。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本区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区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完善行政审判责任,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报告。由内务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七五”普法工作的决议。重点听取区政府贯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和“七五”普法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就本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内务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关于分阶段推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要求,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人事代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由人事代表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九)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6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由区政府提交书面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由区政府提交书面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决算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审查和批准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2015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八)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上述八项报告,其中:第一、第二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审议;第三、第四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书面审议;第五项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六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听取;第七、第八项报告,拟安排在2017年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听取。由财经工委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书面印发主任会议听取的专项工作汇报

为了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知情知政,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特将主任会议听取的专项工作汇报在常委会会议上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印发。

(一)区政府关于本区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印发。由财经工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区政府关于本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印发。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区政府关于本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印发。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九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印发。由人事代表工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区政府关于本区老旧小区社区居委会用房改造建设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印发。由内务司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区政府关于本区城市环境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印发。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区政府关于本区“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印发。由农业农村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专项工作调研和开展视察

常委会将根据实际需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调研。拟安排在10月份就本区部分专项预算实施听证,持续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由财经工委牵头组织实施。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为切入点,对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推进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拟安排在2017年1月份对区政府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视察,上述视察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按照全国人大、市人大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立法调研、意见征询、监督检查等工作。将继续重视和加强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和专项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特别是对本届以来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监督议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镇人大,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代表联络室。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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