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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06-02 点击数: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民宗)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按照“健康嘉定”战略部署和加快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总体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把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今年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为切入点,于3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许谋赛主任全程指导,并率队赴本市规模最大、运营能力最强、服务质量最优的学生供餐企业考察调研,详细了解供餐企业全链条式监管的做法和经验。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教科文卫(侨民宗)工委主任为副组长,部分区人大代表、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家委会代表等为组员的专题调研组,历时两个多月,深入走访供餐企业,实地察看食品供应基地,召开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家委会成员等座谈会,基本了解了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情况,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短板和瓶颈等展开研讨,多方征求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反复研讨形成此报告。

二、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作为,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持续改进监管手段,积极防控风险,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我区学校食品总体安全、基本可控。

一是常抓不懈,分层落实安全责任。确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坚持把安全问责放在首位,强化校园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意识,每年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供餐企业法人的主体责任和意识,每年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供餐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和供餐企业的联系沟通,参与食堂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持续得到更新和改善;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近1660万元,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二是建章立制,实施全程全时监管。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运行大多平稳有序;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和卫计委等分工合作、联合监管,形成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抽查,确保学校食堂设施达标、卫生、整洁、规范,依法对薄弱环节和违规行为作出整改意见或处罚;加强对供餐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从业人员的聘用把关,推行食堂晨检晨会制度;成立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初步建成学校食堂视频实时监管平台,今年9月实现对全区所有学校食堂视频监控全覆盖;注重发挥家委会作用,引导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和收集家长、学生对午餐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对供餐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估评议制度。

三是宣传教育,提高食安知行能力。以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为抓手,将“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鼓励师生、家长参与了解食堂运行过程,培养依法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各类专题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邀请专业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素质素养、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等培训,组织以学校食堂为重点的后勤保障应急演练。

四是联防联控,合力防范风险隐患。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构建“综合协调+专业监管+基层综合执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联合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以学校食品供应单位为重点,加大对食品原料采购、溯源、仓储、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跟踪监督,重点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等突出问题;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停水停电或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认真。各学校在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和供餐企业主体责任上因管理者而异,部分校长认为食堂交给企业承包,安全就是企业的事,未能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个别学校和供餐企业在执行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上,存在打折扣、不认真现象;有的学校食堂晨检制度流于形式,登记不及时或应付了事;有的学校食堂未设置门禁系统或不按规定使用;个别民办学校因校舍条件限制,食堂分布、设施配置不符合规定。

二是在监管上难以实现全程全时全覆盖。全区近200所校园食堂面广量大,部分学校食堂尚未安装监控或未接入区级平台,部分学校只做到对食堂重点部位和主要环节的监控;区级监控平台的智能化水准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和家校互动等功能有待开发;食品与配料的采购、半成品的初加工与运输、成品的加工与分装等环节只能实现有限点位监控,缺乏动态的链条式跟踪监管;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仅能在特定时段、重点部位发挥作用,离全程全时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部分学校食堂空间不足加大安全风险。大部分中小学食堂配置资源不足,空间仅能同时满足一半或1/3在校学生用餐,分批用餐或分流送餐到教室,存在备餐时间较长等问题,食品安全及监控风险增大;个别学校因食堂用地性质等历史遗留问题,证照不能报备延续;部分学校学生就餐人数远超食堂发证许可的加工数,导致食堂超负荷运转。

四是对供餐企业缺乏严而强的监管。我区学校供餐企业数量较多(以公办的80所中小学为例,实施供餐企业达21家),规模大小差异较大,虽经公开招标和资质审查,但实际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良莠不齐,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难以保障;对供餐企业的运营成本的评估和监控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和监管手段;有些规模较小的供餐企业食品采购渠道比较随意,也很少做相应检测;有的供餐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流程和卫生要求加工食品,制度执行不严,小作坊式食品加工痕迹明显;有的供餐企业追逐利润,片面强调成本控制或人员工资、物价上涨等因素,原料、配料采购存在以次充好等情况,随意降低合同约定的服务品质和标准;监管过程中对有些违规情况较难定性,处罚上往往偏松偏软。急需加快制定适合我区、较为完备的供餐企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

四、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学校食品安全是创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备受关注。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齐抓共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按照“健康嘉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层面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意识,通过学习培训,完善和优化考评制度,督促校长把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认识、严格把关,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由学校、师生、家委会代表、专业人员等联合参与的监督检查、评估评议机制,进一步强化供餐企业和食品供应商的主体责任,一方面促进企业自我约束、自觉担当,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牢固树立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日常规章制度和程序标准;另一方面通过推进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建设,结合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法,使其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进一步加强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责任,按照从严监管的要求,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完整严密,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无缝隙监管。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结合“创城登高”和创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和经营,加强宣传教育,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是立足长远,主导建立我区学校供餐规范模式。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加快研究委托第三方供餐企业规模化、标准化运营的区域主导模式,加快制定我区供餐企业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依法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的禁业限制,形成“优进劣退”的良性竞争格局;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扶持有一定规模的诚信企业参与学校供餐并适度扩大运营规模,鼓励企业自办配菜中心和高水准的检测检验中心,从源头上保证食品供应链的安全可控;继续加强幼儿园自办食堂的监管;对个别问题较多的民办学校食堂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研究建立区域配菜中心和食品检测检验中心,提高采购、流通等环节的集约化程度,降低分散运营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

三是改善品质,提升学生午餐营养获得感。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加强对供餐企业的服务监管和账目审计、经费结算执行的有效认定评估,督促供餐企业严格落实市教委关于学生午餐利润的规定,在确保学生餐饮品质的前提下获取合理利润。指导学校与供餐企业签约,在法律和民约框架内明晰企业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师生的权益,使学生对午餐的满意度逐步上升。继续实施九年义务制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和学生成长需求,科学制定符合学生身体发育成长所需的配餐指南,指导学校因地制宜确定每周配餐食谱;研究确定学生午餐的财政补贴标准,确保学生能够吃到安全、健康、足量的午餐。

四是智慧监管,率先建成“放心食堂”。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逐步实现全程全时全覆盖的“智慧监管”,在体系架构上率先建立“发现—反应—处置—反馈”的工作闭环,实现监管的精准与高效;推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智能化,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自主监管平台”,加强原料采购、餐饮加工储存、餐饮器具洗消、食品留样的全程实时监控;实时化、可视化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真正实现“明厨亮灶”,率先把全区校园食堂建成“放心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通过网站、APP等方式,公示每周学生菜谱和营养配餐建议等,宣传《食品安全法》相关内容和饮食健康指南,发挥学生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各方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五是科学规划,优化学校食堂空间配置。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补齐“短板”,优化学校食堂布局规划,满足师生全员在校午餐的实际需求,从源头上缓解学生用餐空间资源不足的矛盾;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学校食堂设计和建设方案应征询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意见,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对个别问题较多的民办学校加大整治力度,采取分批、逐步过渡的方式,逐步解决民办学校食堂安全隐患多的现实问题。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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