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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本区“众创空间”建设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06-15 点击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沈华棣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本区“众创空间”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

常委会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上海科创中心市郊唯一重要承载区为契机,积极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强化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注重发挥优势,规划布局不断完善;营造生态环境,创新活力不断激发,众创空间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也应该看到,本区在众创空间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应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众创空间的规划布局

常委会会议认为,好的规划布局是发展好众创空间的重要基础。为此建议:要加大对众创空间建设工作的重视力度,明确专门的领导机构、牵头服务部门,对全区的众创空间提供统一的概念界定、政策对接、建设指导。在发展思路上,要坚持理念先行,立足实际,遵循市场导向,加强对全区众创空间各园区孵化效益的数据研究,准确把握全区产业发展动向,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规划过程中要注重资源整合,因地制宜,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结合嘉定区位特点,将众创空间规划与全区“十三五”规划紧密结合,与科创中心承载区建设紧密结合。可以从南部培育初创,逐步成长壮大后,梯度向嘉定中部及北部转移,形成嘉定科创中心梯度承载区,即南部为“众创引导区”、中部为“众创核心区”、北部为“众创拓展区”,聚焦汽车、生物、新能源、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形成以重点企业为头雁的雁阵行列,建成完整的众创生态产业链。

二、关于众创空间的政策扶持

常委会会议认为,虽然目前区政府已经制定了众创空间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但是相关的措施仍有待细化完善。为此建议:要认真梳理现有政策,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按照区委五届八次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和《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以及区政府转发的《关于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试行〉》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工,抓细化、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对众创空间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政策的覆盖面,对扶持对象和范围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扶持的重点要加强研究论证。要加大对初创期企业的政策倾斜,在政策导向上要克服对成熟型企业的过度依赖,更好地呵护资质优秀的初创期创业团队和企业。建议参照先进地区的政策措施,出台更为系统、更为全面的扶持政策,使政策贯穿于众创空间建设的各个环节。对于政策实施中遇到的瓶颈和困难,如众创空间企业在工商注册时由于场所空间限制,门牌号无法登记等问题,区政府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研究对策。在人才政策方面,区政府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使政策更符合创业者的需求,不断增强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政府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力度,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关于众创空间的工作机制

常委会会议认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对全区众创空间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为此建议:要发挥众创空间联席会议制度及嘉定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的力度,聚焦政策,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要统一众创空间相关政策的口径,避免多头发文,多头管理,影响政策的执行力。要加强对各镇的指导,调动区镇两个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发展。尤其要加强对各镇众创空间发展的分类化指导,鼓励创新创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竞争,形成具有各自地域特色的规模化的众创空间。同时要把握好众创空间的发展方向,避免将众创空间发展成为传统意义的“私营城”、“经济小区”。要充分整合资源,利用传统的孵化器、科创园区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优化、完善众创空间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经济小区和园区的转型要强化产业定位、市场化运作、创业与投资结合,防止盲目转型或一哄而上。要把众创空间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发展相结合,与淘汰劣势企业相结合,可以借鉴杭州市余杭区 “梦想小镇”的经验和做法,盘活存量资源,推动本土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利用原有存量楼宇资产来建设众创空间,并探索尝试政府投入由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分配变竞争、事后变事前,使政府办园变企业办园、综合园区变专业园区、房东收益变股东收益、量的扩张变质的提升、税源培育变创新主体培育。

四、关于众创空间的环境营造

常委会会议认为,一个稳定的创新创业环境是确保众创空间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为此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的服务能级。要坚持开放包容,鼓励多元发展,发挥本区高校、科研院所多的优势,引导帮助创新创业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鼓励高校、企业、基金、团体、个人等多种主体参与,为众创空间建设搭建好产学研合作平台。要加强区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引进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配套企业与政府开展合作,为创新创业企业开展业务提供专业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供电、供水、互联网络等公共服务成本方面的优惠力度,降低众创空间企业运作成本。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平台,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入,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的市场化运作。可以借鉴杭州市上城区“基金小镇”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在各类基金公司和创新创业企业之间搭建金融融资平台,有效促进产业与资本的进一步融合。要重视创业文化的渲染,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青年创业大赛、网商创业赛等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创新创业企业的考核激励标准,引导更多人投身创新创业大潮。要为创业者搭建好平台,将创业政策、天使基金、孵化平台、中介机构、社交空间、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创业文化、生活配套形成一个有效的创业链,着力营造适合创业者需求的创业环境。

常委会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表示同意。

以上审议意见,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在二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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