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
——2017年11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从5月下旬开始,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常委会主任许谋赛任组长,各副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区副巡视员,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主任,教科文卫工委组成人员,相关工委和专委会人员,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成立后,常委会分工联系教科文卫工委的副主任,加强与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告知相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为执法检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执法检查组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进行分工,认真落实检查任务;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人大工委主任,负责对接协调执法检查组到所在区域的检查。
二是认真研究落实方案。执法检查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本区食品安全的总体形势,研究制定了《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方案》。方案明确了实施执法检查的内容、时间、步骤和具体要求;强调分工协作,执法检查组人员分成小组实施检查;主要突出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小型餐饮备案纳管、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及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明厨亮灶”工作推进等重点内容。
三是全面实施执法检查。6月29日,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启动暨培训会,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家,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对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解读了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听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常委会主任许谋赛就落实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要求。7月至9月,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展开。根据计划安排,对辖区内的五丰上食食品有限公司、太太乐调味品有限公司、“养乐多”工厂、上海一片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厨房以及江桥蔬菜批发市场的安全运营和溯源机制进行检查。
四是注重检查调研结合。执法检查组坚持检查和调研相结合,内容、信息互为补充。先后对我区小型餐饮备案纳管点、农村蔬菜生产合作社、“明厨亮灶”区域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快速检测点进行检查。召开了区政府及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以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涉及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掌握了困扰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了解了一线监管工作的矛盾和困难。还对影响和制约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的机制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五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求全体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与检查,坚持到现场、一线、田头、车间,了解和掌握实情,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搞遮遮掩掩,主动发现不足和差距;要求参与调研座谈的同志,汇报讲实情,问题讲实据,如实反映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状况,为总结汇报提供真实素材;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环节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诚实配合执法检查活动,防止突击应付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通过开展例行检查和不打招呼检查相结合、暗访和“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掌握真实情况。
二、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的整体情况
执法检查结束后,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总体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重视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按照“健康嘉定”战略部署和加快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体现了食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
一是认真开展食安普法活动。《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修改后,立即抓好学习贯彻和宣传引导。采取分层次、分类别的方式,组织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志愿者以及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重点讲解新修改的法条内容,帮助提高贯彻实施法条的意识和能力。采取流动宣传图片展的方式,使普法宣传工作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在全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手段,及时反映我区贯彻实施情况,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配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坚持把落实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区政府与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以及12个街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定期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制度;积极探索实践食品单位安全责任报告制度和承诺制度,要求重点单位定期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般单位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管理对象名册及“一户一档”制度,并向社会公示结果,推进信用等级提升和信息公开;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等为对象,大力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努力降低责任风险。
三是建立建强联防联控网络。在全市率先成立区食安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宣传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基层街镇比照区级做法,成立对应机构,不断延伸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范围。在12个街镇设立15个市场监管所,落实专业执法人员向基层倾斜要求,建立基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在各村社区设立“一站三员”及志愿者,目前已达3000余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加强。
四是着力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在全区所有基层市场所和65家集贸市场建立快检实验室,并逐步推进集贸市场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及达标验收,努力实现3年全部达标的目标。实施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远程视频监管,建成“区级-所级-单位”三级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提高监管效率。以“整合现有数据、综合展现分析、提高监管效能、创新监管模式”为总体目标,建设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地图,为一线执法提供实用的监管辅助平台。针对农村地区,每年有近160万人次用餐的农村自办酒席,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实施全覆盖移动执法,确保自办酒席食品安全。
五是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突出高风险领域,开展“食安亮剑”系列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无证照综合治理,采取办证一批、备案一批、取缔一批等方式,实现存量下降、减量达到80%的目标。继续试行推广小餐饮备案管理做法,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特别是“夜排档”的管理,落实摊贩信息登记和定时、定点管理制度,建立专项执法数据库,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实现逐步消除目标。大力治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通过加强源头把关,实施审批并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为市民创造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
六是努力创建群防共治格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小戏进村居、知识进课堂、专题讲座进企业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宣传引导,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参与率。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会的作用,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业评估,查找隐患和风险点,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在市民评议、市民巡访的基础上,努力寻求新的载体和平台,探索第三方协助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提升市民满意度。
三、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执法监管力量相对欠缺。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反映,按照机构改革后确定的人员和车辆装备配置规定,现有人员、装备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方面,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发现和处置问题。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处理市级四个条线的反转投诉举报。近年来,投诉举报件次快速增长,以受理食品投诉举报为例,今年以来,共计受理2601件,同比增长89.7%。处理投诉举报,严重挤占了有限的行政资源,并给基层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还有差距。全区还有部分点位没有完全纳入执法监管网络平台;现有的监管技术和手段,只能做到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食品流动过程中的安全监管链条还不能做到完全闭合,缺乏动态的链条式跟踪监管手段,利用高科技手段支撑监管的需求迫切;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仅能在特定时段、重点部位发挥作用,离全程全时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执法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社会广泛参与,是确保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政府与企业、社会三方相互合作上还需要下功夫,特别是在不断激发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力量配置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还需要加强研究探索,不断完善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模式。现有的科技监管手段,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广泛调动市场积极因素,不断充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力量方面,还要加强研究论证,尽快破解困局。
四、对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是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增强贯彻实施法条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当前我区社会经济转型发展,食品企业和食品行业的变化日趋复杂,处于低端的小、散型食品行业、企业转型加快,新型食品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带来了新的困难,提出新的要求。必须以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为根本,持续抓好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运用,不断提高加强行政监管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抓好安全保证、承诺等制度落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培训考核,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严控严管,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和“全覆盖”监管的态势。
二是努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坚持监管重心下移,狠抓职责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生产企业自检、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组成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三道防线。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日常评估和应急评估,为食品执法监管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通过强化职责,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各环节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从严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队伍的培训考核,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形成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监管工作的跟踪、督办、组织、指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形成科学、紧密、完善的监管链,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部得到落实。
四是客观面对现实矛盾和问题,努力加强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建设。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应市级工商、食药监、物价和质监四个部门,客观造成“婆婆”太多的局面。基层在职能界定、机制建设以及工作融合上存在现实矛盾。要继续加大类似问题的关注力度,在为基层减负,激发基层活力上多下功夫,通过加强调研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改变基层疲于应付的状况。在基层监管力量配置方面,改变简单“一刀切”的做法,切实结合郊区实际,充分考虑区域人口、企业总量、行业分类特点等因素,对基层监管工作量进行充分调研,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员和装备,确保基层有足够的力量保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另外,要进一步顺畅行刑衔接通道,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为执法监管助力。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健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要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法治和科普教育,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法治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引导、激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加快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尽早尽快发挥社会效应;要健全、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