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年11月24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同意。
常委会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重视抓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按照“健康嘉定”战略部署和加快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体现了食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态势。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也应该看到,我区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执法监管力量相对欠缺;二是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还有差距;三是执法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加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增强贯彻实施法条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当前我区社会经济转型发展,食品企业和食品行业的变化日趋复杂,处于低端的小、散型食品行业、企业转型加快,新型食品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带来了新的困难,提出新的要求。必须以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为根本,持续抓好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运用,不断提高加强行政监管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抓好安全保证、承诺等制度落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人员培训考核,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严控严管,形成“全过程”、“全链条”和“全覆盖”监管的态势。
二是努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坚持监管重心下移,狠抓职责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生产企业自检、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组成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三道防线。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日常评估和应急评估,为食品执法监管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通过强化职责,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各环节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从严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队伍的培训考核,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形成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监管工作的跟踪、督办、组织、指导,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形成科学、紧密、完善的监管链,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部得到落实。
四是客观面对现实矛盾和问题,努力加强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建设。机构改革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应市级工商、食药监、物价和质监四个部门,客观造成“婆婆”太多的局面。基层在职能界定、机制建设以及工作融合上存在现实矛盾。要继续加大类似问题的关注力度,在为基层减负,激发基层活力上多下功夫,通过加强调研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改变基层疲于应付的状况。在基层监管力量配置方面,改变简单“一刀切”的做法,切实结合郊区实际,充分考虑区域人口、企业总量、行业分类特点等因素,对基层监管工作量进行充分调研,科学合理地配置人员和装备,确保基层有足够的力量保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另外,要进一步顺畅行刑衔接通道,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为执法监管助力。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健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要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法治和科普教育,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法治意识、社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引导、激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加快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尽早尽快发挥社会效应;要健全、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