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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

2018-03-12 点击数:

(2018年3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稳中求进、进中求变、变中领先”发展思路,聚焦“经济发展高质量、城市建设高品质、社会治理高水准”发展目标,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代表作用发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确保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力助推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五个嘉定”建设。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听取和评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和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6)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

(7)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主任会议听取的专题工作汇报

(1)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

(3)听取区政府关于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情况的汇报;

(4)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5)听取区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中期情况的汇报;

(6)听取区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汽车产业新高地工作情况的汇报;

(7)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嘉定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工作情况的汇报;

(8)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汇报;

(9)听取区政府有关审计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决算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3、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6、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7、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召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安排专题审议暨听证会,组织2019年预算草案解读会。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紧扣关键性条款的贯彻落实,就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在本区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权利。

(五)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

围绕“全国文明城区”常态水平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村居换届选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区级综合为老服务平台运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美丽乡村”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嘉定建县800周年公共文化活动开展、高中“品质教育”打造、少数民族管理、宗教场所规划布局、“无违建居村”创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并积极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此外,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立法调研、意见征询、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文件精神,增强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作出决定的主动性针对性,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修改《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嘉定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5)(送审稿)》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区政府临时提出的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可以根据常委会会议月度安排,提请常委会讨论或委托有关委员会听取。适时邀请区领导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有关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知情知政。

三、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探索人大行使任免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督促被任命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四、代表工作

(一)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发挥好各街镇“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代表接待(联络)站”作用,开展好代表联系社区、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工作,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接受选民监督的渠道。

(二)促进代表履职尽责。从代表履职需求出发,分专题组织学习培训,加强思想引领,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调研、视察等活动,组织好区人大代表专业组活动和各街镇区人大代表小组定向开展调研、视察、检查等工作。继续组织好区人代会期间专题审议工作。组织开展好市十五届人大嘉定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通过市代表联系社区收集社情民意、开展专题调研建言献策等形式,促进市代表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规定》,促进代表建议解决率的不断提高。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努力打造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加强履职效能建设。按照区委总体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大调研大走访”,走出机关下基层、组织代表进选区,问需、问计、问效于民,不断夯实常委会履职的民意基础,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认真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范组成人员履职行为,充分发挥组成人员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项工作监督和执法检查,优化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听证、人代会专题审议等组织工作,确保人大监督正确、有效。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让公众更多了解人大制度、支持人大工作。

(三)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制订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进一步发挥街道人大工委职能作用,提高工作实效。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开展。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支持区人大工作研究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服务保障常委会工作的水平,更好发挥机关干部集体参谋助手作用。

 

附件:1、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3、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18年2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4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的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为助推我区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现对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统筹规划布局,加大投入保障,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配套措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和评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评议。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关于分阶段推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要求,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和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功能布局、产业集聚、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推进、人才高地打造、营商环境优化和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督促政府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补好短板。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通过审议中期评估报告,找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更符合实际的对策措施,推动政府更好地完成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要时常委会可作出决定,对不符合形势要求的个别指标予以调整。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对政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防范环境风险等工作情况进行审议,督促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确保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和谐发展。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关于分阶段推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要求,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一)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决算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六)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七)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上述七项报告,其中:第一、第二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审议;第三、第四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上书面审议;第五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第六、第七项报告,拟安排在2019年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书面审议。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此外,拟在11月份召开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安排专题审议暨听证会,在12月份举办2019年预算草案解读会。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情况,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情况,促进条例在我区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通过满意度测评,加强跟踪问效,形成工作闭环,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性。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书面印发主任会议听取的专题工作汇报

为了便于不驻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全面地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特将主任会议听取的专题工作汇报在常委会会议上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印发。

(一)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印发。由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印发。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区政府关于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印发。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印发。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区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中期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扩大)上印发。由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区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汽车产业新高地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印发。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区政府关于推进嘉定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印发。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印发。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九)区政府有关审计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印发。由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从源头上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由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做好专题调研、跟踪监督、视察、信访等工作

年内,常委会将围绕助推科技嘉定、汽车嘉定、教化嘉定、健康嘉定、美丽嘉定“五个嘉定”建设和促进区域民主法治建设,委托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对“全国文明城区”常态水平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村居换届选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区级综合为老服务平台运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美丽乡村”和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嘉定建县800周年公共文化活动开展、高中“品质教育”打造、少数民族管理、宗教场所规划布局、“无违建居村”创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积极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立法调研、意见征询、执法检查等工作。

拟在12月份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区政府2018年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由常委会办公室、城建环保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常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发挥好人大信访“窗口”作用,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2:

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月份

内  容

2


3

审议和表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4


5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2、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


7

1、听取和评议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

2、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决算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8


9

1、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情况,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和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10


11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12

1、审议和表决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情况的报告;

5、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年

1月

1、审议决定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2、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修改稿),决定提交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3、区政府领导通报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5、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注:1、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2、因工作需要,区政府临时提出的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可以提请常委会讨论;适时邀请区领导通报有关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情况。

 

附件3:

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月份

内  容

2

1、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与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沟通2018年度工作安排;

2、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宣传工作计划。

3

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培训班。

4

主任会议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5

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

6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工作情况的汇报;

2、开展代表履职培训;

3、召开街镇人大工作会议。

7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中期情况的汇报。

8

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汽车产业新高地工作情况的汇报。

9

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嘉定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工作情况的汇报。

10

1、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汇报;

2、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有关审计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

3、举办代表知情报告会。

11

召开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安排专题审议暨听证会。

12

1、组织代表视察区政府2018年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

2、举办2019年预算草案解读会;

3、召开人大工作务虚会。

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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