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本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5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对调研报告表示同意。常委会会议认为,政府能够重视抓好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与发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以及《嘉定区关于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意见》。“十三五”以来通过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城乡学校在校舍、环境建设、教育装备设备配置等方面得到改善和提升,差距逐步缩小。存在不足:一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三是全面提升师资队伍能力的任务尤其紧迫。应引起高度重视。
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协同各方,共铸品质,深化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协同多方面力量,共同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与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在改革和机制创新中化解、突破如编制配置、教师流动、职称评聘、绩效激励等瓶颈,给区域教育“品质砺新”注入新的活力。加大政府主导教育资源均衡的力度,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发和利用有自身特色的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特色发展和整体提升,真实转变区域教育“南强北弱”的局面。
二是聚焦优质,勇于“砺新”,活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和研究“两圈四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后,区块教育资源、空间平台、特色课程、校长专业配置、教师专业发展、教研合作共享等内在机制建设,联同多部门改革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后内部的教师流动、绩效分配激励、职称评聘等制约因素,尽可能扩充学区内办学自主权。依托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机制创新,适度调整优质资源布局,加大对薄弱学校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学校的建设标准和资源配备标准,为农村学校开展特色课程创建提供更广阔空间和更好配置;创新激励机制,激发每一所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鼓励优秀教师去薄弱学校工作,并强化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从内部生成优质教育资源。
三是搭建平台,创新机制,优化教师专业发展空间。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根据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研究教师编制的区域性配置,在总量控制下,放宽教育内部的教师交流、职级配置比例等权限。有效激活教师专业成长的内驱力,为优秀教师解决工作与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引领教师扎扎实实的研究学生,研究课程教学,提升教研科研能力,增强教师“为了每一位学生发展”的责任感;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为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空间;调整对北部学校教师的评价标准和价值判断,扶持与宣传区域优秀教师的角色意识,增强农村学校教师的存在感、价值感。重视校内外骨干教师的结对作用,善于借助各种校外资源,努力解决优秀、骨干教师后顾之忧;积极吸引多种政策倾斜,提高优秀教师待遇,培育人才并留住人才。
四是高端引领,善于突破,强化教研培训专业能力。充分发挥教师培训和联合教研对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作用,有效依托各种新技术、新媒体、新资源、新系统,加强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常规培训和暑期培训;破解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进行高端培训的评估与经费支持制约,让校长、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能够有机会触摸到最前沿、最先进的技术和思维方式,缩小城乡办学在理念上和实践能力上的差异。发挥区教育学院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内涵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稳定教研员队伍和吸引优秀教师加入的新机制,给予教研员更广阔的自主成长空间和地位肯定,激发教研员投身教研的积极性和推进区域学科发展的专业热情,帮助薄弱学校教师提升研究适合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的专业教育能力;加强德研、教研、科研和师训的建设,继续联合华东师大、市普教所等合作研究区域学校的特色发展路径,使每一所学校在“品质教育”实践中在发展和品质提升上实现“一体化”;研究在职称职级评聘、出国培训、高端培训、教育交流等方面适度放宽政策限制,想方设法提高教研员队伍的积极性,真正打造区域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