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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情况的报告

2018-09-29 点击数:

——2018年9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上海市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刘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消防安全是城市发展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上海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本区的贯彻实施,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本区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现在,我受执法检查组组长委托向常委会作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

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专业组成员参加。依据《条例》,执法检查组确定了五个方面的检查重点。今年6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启动会,听取了区公安分局相关情况汇报,并对检查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培训《条例》,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6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按照五个方面检查重点,赴7个街镇共开展9次实地检查,又走访调研了6家单位,召开5次座谈会,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本区相关新闻媒体受邀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活动并深入宣传报道。8月下旬至9月上旬,执法检查组研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在各方共同支持下,本次执法检查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围绕《条例》实施,突出检查重点。执法检查组围绕“三合一”场所、大跨度仓储物流、农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赴安亭国际五金城、马陆包装城、南翔浏翔村等地,聚焦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构建火灾防控体系情况进行深入检查。二是充分发挥各街镇人大联动检查的作用。本区12个街镇人大抓住区域内城市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调研活动,有力拓展了这次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三是与开展本区消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相结合。执法检查组围绕消防规划已明确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开展监督调研,推动健全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执法检查组认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条例》,严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立足城市精细化管理,主动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嘉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条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责任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区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相关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关于城市消防的各项要求。编制《嘉定区消防“十三五”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区消防委各成员单位和12个街镇签订年度政府目标责任书,推动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章立制,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区政府先后出台《嘉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并建立消防安全约谈制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和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区消防委组织、指导和监督作用,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公众消防意识不断增强

集中开展以消防安全“七进”、“119”宣传月等为载体的系列宣传活动,多方面、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依托上海电视台等市、区主流媒体、“嘉定消防”微信公众号、地标建筑大屏、大型广告牌、小区公告栏等,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加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以宣传贯彻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契机,对党政领导干部等分级、分层、分批开展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对辖区内企业、学校、社区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逃生自救、初起火灾扑救等防火灭火常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群众防火御灾能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有效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区政府充分发挥多警联勤、部门联动优势,坚持问题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执法查处“零容忍、高标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三合一”商贸市场、农村自建出租房等为主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摘牌销案。加大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和重大火灾隐患的综合整治力度,对涉及重大安全事故安全责任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形成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

(四)加强基础建设,消防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大消防装备投入。2017年和2018年,区政府共落实保障经费16355.22万元,其中2900万元用于购置消防车、消防机器人以及抢险救援装备器材,1600万元用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灭火救援装备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全区共有8个消防站点,另外在建4个消防站点和1个消防训练基地,全区消防栓数量也有明显增加。三是加大“智慧消防”建设力度。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动辖区内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提升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专职消防队正规化、职业化建设,目前全区共有现役消防队8支,现役官兵267人,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8支,专职消防队员198人。

三、《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标现代化新型城市的消防安全各项要求,对标群众满意的目标愿景,本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尽管取得很大成绩,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未完全到位

个别街镇和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主动靠前的意识还不强。条块之间、部门之间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消防安全监管和惩处违法行为没有形成有效合力。一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深、认识模糊,法治意识特别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不同程度存在。

(二)消防安全宣教力度有待提高

公众对于消防安全风险的认知程度还不高,风险防控的参与意识还不强,部分群众、单位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消防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躲避执法。特别是外来人员、老人,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强。据统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8日,全区亡人火灾事故11起,伤人火灾事故2起,共亡17人,伤5人。其中外来人员伤亡19人,占86.4%;本区户籍人员伤亡3人,占13.6%。伤亡的本区户籍人员3人均为78岁及以上老人。

(三)各类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一是低端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存在无规划审批、擅自改变规划用途进行业态调整等现象,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难达标,物品堆放杂乱、电火气使用不规范,产生大量先天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且易“回潮”。二是大跨度仓储物流。存在改建仓库防火标准低,动态储物风险高,建筑跨度大、纵深长、储存货物多等现象,发生火灾时扑救难度大。三是老旧小区。存在硬件设施先天不足,房屋结构差,电气线路老化,楼道堆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缺失等现象。四是老旧厂房改建及农村自建出租房。存在居住人员密集,私拉乱接电线,用电用气用火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道狭窄等现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五是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存在风险点多,有毒有害危险性大等现象,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发生爆炸燃烧,并且次生灾害发生率高,应急处置难度大。六是城市综合体。集办公、零售、餐饮、娱乐等经营业态于一体,内部结构复杂、体量庞大,有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区域功能和防火边界,疏散通道不通畅,私接乱拉线路,餐饮场所燃气隐患严重,责任主体不明,隐患整改困难。

(四)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仍有不足

从检查中了解到,由于多种原因,我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还存在一定的历史欠账。例如,消防水源地、站点、消防栓、特种装备等还存在缺口,消防力量布局“南北”不平衡、消防站点落地难等。另外,消防队伍建设与新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消防力量还不能满足当前消防需要,现有的消防警力与日益增长的消防工作任务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村(居)委会等的消防安全职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区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按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培训范围,创新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不断深化力度,形成消防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推动消防安全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大火灾事故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其教育警示作用,使全社会充分认识火灾危害及严重后果,主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三)进一步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继续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和抢险救援装备的投入和更新,着力提升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要加强对重要消防设施的检验检测、保养维护,加快消防水源建设,明确消防栓补建任务。要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区域道路网,满足消防车应急通行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落实消防队伍的保障制度。要加强消防技术人才的培养、保障、使用和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进一步推进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区政府要巩固近两年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继续对大跨度仓储物流、低端商贸市场、城市综合体等九类消防安全高风险点持续开展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排摸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要擅于总结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形成的经验与做法,提升农村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要结合美丽家园和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电气线路、增配简易喷淋、打通消防车道、建设消防水源等工作,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快推进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报警器安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建设等。要坚持科技引领、数据支撑,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持续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在目前消防体制改革的情况下,要强化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人民、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好用好《条例》所赋予消防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和法律手段,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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