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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专项报告

2018-12-07 点击数:

——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局长  胡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嘉定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专项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拥有及分布、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资产效益等情况进行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主要分布在社会非生产领域的各种组织,保证各项行政事业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社会正常运转。

至2017年底,我区纳入系统管理的区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共437家,其中:行政单位机构80家,事业单位机构357家(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一)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614.8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量516.46亿元,占资产总量83.9%;固定资产总量87.45亿元,占资产总量14.2%;在建工程8.88亿元;无形资产1.31亿元;其他资产0.78亿元。按单位类别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量50.82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564.06亿元;行政单位负债13.14亿元,事业单位负债221.84亿元。(详见图一)

图一:资产整体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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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主要构成为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等。(详见图二)

图二:固定资产各分类存量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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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主要构成为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详见图三)

图三:无形资产各分类存量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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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1、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34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542.1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量488.84亿元,占资产总量90.2%(主要构成:银行存款97.66亿元、其他应收款29.12亿元、预付账款361.67亿元);固定资产总量47.52亿元,占资产总量8.7%;在建工程4.3亿元;无形资产0.92亿元;其他资产0.59亿元;负债215.85亿元。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10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18.8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量6.46亿元,占资产总量34.3%;固定资产总量9.18亿元,占资产总量48.7%;在建工程2.83亿元;无形资产0.35亿元;负债4.15亿元。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产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5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3.0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68亿元,固定资产0.39亿元;负债1.84亿元。

   (二)资产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资产总量比上年净增55.63亿元,增长9.7%。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12亿元,增长9.3%;固定资产增加8.48亿元,增长10.7%;新增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91亿元,增长12.5%;通用设备新增30711台(件);专用设备新增13732台(件)。

1、行政单位资产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80家行政单位资产总量比上年净增5.03亿元,增长9.7%。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45亿元;固定资产增加2.06亿元,增长6.7%;新增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3亿元,增长7.2%;通用设备新增3265台(件);专用设备新增1500台(件)。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34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总量比上年净增49.64亿元,增长9.6%。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70亿元,增长9.8%;固定资产增加5.55亿元,增长8.7%;新增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48亿元,增长8.7%;通用设备新增26441台(件);专用设备新增11525台(件)。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10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总量比上年净增0.96亿元,增长6.2%。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13亿元;固定资产增加0.87亿元,增长5.7%,其中新增通用设备1005台(件);新增专用设备707台(件)。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产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5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产总量比上年减少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万元。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思路,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制度建设促管理

先后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资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

1、资产配置环节

依据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制定《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根据单位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总体规范有序。

2、资产使用环节

一是制定并完善《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对资产的管理使用、出租出借行为进行规范;二是规范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招租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出租,实现了“统一评估定价、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租赁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结算流程”的“五统一”管理,规范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行为,提高了资产使用收益。

3、资产处置环节

制定出台了《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建立了资产处置内、外管理制度,规范处置流程,处置收入依法上缴国库,提高了资产处置透明度。2017年,嘉定区资产处置账面原值 3.01亿元。其中处置报废报损资产1.21亿元,占处置总额40.2%;无偿调拨资产1.68亿元,占处置总额55.8%;出售/转让资产989.77万元,占处置总额3.2%。

   (二)有效管理资产收益

至2017年底嘉定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0.68亿元、出租出借物业3.8万平方米,收入879.53万元,当年全部入账。本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66.35万元,其中区本级集中委托处置,处置收入85.78万元,增长33.5%,收益全额上缴国库。

(三)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

依托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均纳入系统管理,全面实行资产卡片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线上审批,按岗位职责,合理配置系统权限。正确、全面、及时地记录资产增减和使用等情况,真实反映资产变动情况,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现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针对本区各单位国有资产人员兼职多,变换频繁等现象,每年举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进行政策解读,实务交流,问题探讨;日常问题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群答疑解惑,及时解决资产管理工作难题,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率。

三、面临的矛盾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

思想认识上。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现象,资产管理员大多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着全区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管理环节上。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存在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资产擅自处置、收入流失等现象仍有发生。

热点、难点亟待攻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体情况复杂,历史积淀多,由于各种原因,现行政策、法规难以解决。如:个别单位在用土地,账面价值已计入无形资产,因土地权属不清,难以界定资产所有权,房屋及构筑物无法办理产证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不断巩固前期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强化责任,完善管理。

(二) 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结合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在全面资产清查基础上,深入问题整改,理清资产权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情况,摸清家底健全台账。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我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等配套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固定资产处置平台,强化资产处置数量、质量监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 加强国有资产内控管理

我区将努力实现资产管理与单位内控相结合,指导区属单位认真排摸资产管理风险隐患,加强资产管理风险评估,建立资产风险管理点,切实制定资产管理风险应对措施,有效贯穿资产内控管理,完善资产内控管理体系。

(四) 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根据行业特点,探索资产配置合理标准,针对环保、医疗行业专用设备,建立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行业分类标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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