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2017年度国有资产情况综合报告(书面)
——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情况综合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如下(本区无区属金融国有企业):
第一部分 嘉定区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具体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资产参股公司的相关权益。
一、国资国企基本情况
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区管国有企业,共有10家。二是委托监管企业,共有6家,分别委托5个委办局进行监管。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含委托监管企业)共有202户,其中,一级企业16户、二级企业92户、三级企业81户、四级企业13户。截止2017年底,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88.02亿元;负债总额755.41亿元;所有者权益432.61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0.65亿元;实收资本90.41亿元、国有资本90.41亿元、国有资本享有权益总额410.65亿元。
(二)经营情况
2017年区属国有企业运行总体保持相对稳定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6.26亿元,较上年增长5.68亿元,增长率8.0%;实现利润总额3.94亿元,较上年下降0.82亿元,降幅17.3%;净利润2.83亿元,较上年下降0.81亿元,降幅22.3%。全年上缴税金7.88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6%。
2017年共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964.24万元。区属国有企业应交利润收入6,455.64万元;二是国有股利、股息收入5,474.95万元;三是清算收入33.65万元。
(三)布局情况
区属国有企业中,功能类区管企业的国资总量占全区国资总量的49.8%,实现利润1.16亿元,占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29.4%。公共服务类区管企业的国资总量占全区国资总量的44.2%,实现利润0.79亿元,占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20.1%。竞争类区管企业的国资总量占全区国资总量的5.4%,实现利润1.77亿元,占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44.9%。委托监管企业的国资总量2.09亿元,实现利润0.22亿元,占区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的0.5%。
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
(一)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等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一是坚持“四个同步、四个对接”,严格落实企业重大问题党委会研究的前置程序,有序推进企业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是分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建设,配齐配强企业董事会,增强决策能力,加强企业监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监督功能。
(二)国资国企发展质量情况
1、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放大政府基金杠杆效应,撬动了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区四大产业集群和科技创新产业化建设。汽车城集团围绕打造汽车产业新高地,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汽车智能化产业能级;新城公司总部经济招商成效显现,TEEC上海中心等一批优质企业入驻新城核心区;工业区集团加速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国内首条8英寸MEMS研发中试线正式投入运营,大尺寸激光钕玻璃在园区实现批量生产;出口加工区公司跨境电商产业形成集聚效应。
2、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两大核心任务,区属企业较好完成了一批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等功能性项目建设,嘉定再生能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各项运营指标和排放指标在国内遥遥领先,自来水质大幅提高,公交乘客体验满意度不断提升。
3、加强企业风险防范。推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强化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加强资金运营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降低决策失误风险。
(三)深化改革情况
1、推进企业分类改革。按照国有资本投向目标,以业务类别、核心指标、业务占比为依据,将国有企业分为“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三类,并实施动态调整、分类监管。
2、推进企业重组改革。收缩房地产业,引导众多区管企业逐步退出非主业的房地产业务,做强金融服务业,发展文化旅游业。组建成立住房集团。
3、推进政企分开改革。采取退出注销一批、划转整合一批、委托监管一批的分类脱钩办法,已有16个委办局下属39户企业完成脱钩工作。
4、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和鼓励区管企业以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为方向,开启多方战略合作。
5、推进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采用货币化方式,积极稳妥改革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
(四)创新发展情况
1、构建创新发展机制。明确每年安排不低于30.0%的国资收益资金,用于区属企业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17年完成国有资本预算支出1亿元,其中用于科技创新、新能源汽车、文化产业等项目资金占比63.0%。
2、加强创新制度保障。实施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将科技创新投入视同于利润的单列政策,加快企业围绕核心主业加快创新转型步伐。
3、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出台《关于促进嘉定区属企业科技创新的意见》,高度注重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交发集团在全市公交企业中率先推行ADAS驾驶员行为规范管理系统试点;城发集团“一种基于BIM污水处理远程监控系统”荣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新嘉集团开发“药到病除”手机APP,为当地居民送药上门;住房集团智能无线门禁系统、手机PP三位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荣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创新项目。
(五)国资监管体系
1、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区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58个监督管理制度,构建了十大监管制度体系,实现了区级国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出台了《嘉定区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配套的区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设定并实施分类监管。出台了《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公有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和统一招租平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物业租赁行为。
3、推行专项督查常态化。每年对国有企业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薪酬发放、物业平台招租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狠抓整改。每年对国有集体产权转让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产权转让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
4、推进职能转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适应管资本为主的需要,改革调整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和办事流程,机关人员轮岗率达43%。
(六)区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
出台《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意见》,对《区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更好地突出考核的导向作用,规范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结构、薪酬水平和福利性待遇。根据《嘉定区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嘉委发〔2016〕30号),经严格考核,10户区管国有企业2015~2017年度任期中,区管国有企业正职领导的平均年化薪酬为61.93万元(税前,下同),最高为65.91万元,最低为53.51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当然,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问题,针对需要解决的体制机制和布局结构等问题,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着力健全法人治理
一要配齐配强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有序推进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二要严格企业重大问题党委会研究的前置程序。三要开展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工作。四要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五要健全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
(二)着力优化战略布局
一要深化企业投资监督管理,优化投资方向,严防投资风险,严控非主业投资,引导做强主业。二要推进企业整合划转工作,继续推进委托监管企业脱钩工作,加大建设板块资产资源的整合力度。三是国有资本增量投入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四要继续推进企业压缩层级和内部深度整合。
(三)着力推进提质增效
一要推进资金管理集约化,加快企业财务中心建设,统筹调控运作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二要转换经营理念,发挥国企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新矛盾中的生力军作用,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三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强化物业出租管理。四要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强化对下属二、三级子公司的日常监管。
(四)着力改善监管机制
一要统筹经济指标和政府任务,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签订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拉开薪酬差距。二要制订出台区管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招标采购行为。三要坚持放管结合,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四要加强产权交易、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等方面政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五要完善区管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投资信息监测、分析和管理。六要加强审计监督。
第二部分 嘉定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主要分布在社会非生产领域的各种组织,保证各项行政事业工作顺利开展,保证社会正常运转。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7年纳入区资产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共437家,其中:行政单位机构80家,事业单位机构357家(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一)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614.8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量516.46亿元,占资产总量83.9%;固定资产总量87.45亿元,占资产总量14.2%;在建工程8.88亿元;无形资产1.31亿元;其他资产0.78亿元。按单位类别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量50.82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564.06亿元;行政单位负债13.14亿元,事业单位负债221.84亿元。
(二)资产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资产总量比上年净增55.63亿元,增长9.7%。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12亿元,增长9.3%;固定资产增加8.48亿元,增长10.7%;新增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91亿元,增长12.5%;通用设备新增30711台(件);专用设备新增13732台(件)。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思路,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制度建设促管理
先后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查等资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
1、资产配置环节。制定《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根据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实施了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
2、资产使用环节。一是制定并完善《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对资产的管理使用、出租出借行为进行规范;二是规范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招租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出租,实现了“五统一”管理。
3、资产处置环节。制定出台了《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处置收入依法缴入国库,提高了资产处置的公开透明度。2017年,嘉定区资产处置账面原值 3.01亿元,其中处置报废报损资产1.21亿元,无偿调拨资产1.68亿元。
(二)有效管理资产收益
至2017年底嘉定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0.68亿元、出租出借物业3.8万平方米,收入879.53万元,当年全部入账。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66.35万元,收益全额上缴国库。
(三) 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
依托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序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实行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方位信息化管理。
三、面临的矛盾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
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现象,资产管理员大多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着全区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 管理环节上
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然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存在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 热点、难点亟待攻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体情况复杂,历史积淀多,由于各种原因,现行政策、法规难以解决。如:个别单位土地在用,账面价值已计入无形资产,因土地权属不清,难以界定资产所有权,房屋及构筑物无法办理产证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不断巩固前期资产管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我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
一是增强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规范管理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加强教育与宣传。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政策理解力,提升执行力。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
(二)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结合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在全面资产清查基础上,深入问题整改,理清资产权属,摸清家底健全台账。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我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固定资产处置平台,强化处置资产数量、质量监控,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三)加强资产内控管理
我区将努力实现资产管理与单位内控相结合,指导区属单位认真排摸资产管理风险隐患,加强资产管理风险评估,建立资产风险管理点,切实制定资产管理风险应对措施,有效贯穿资产内控管理,完善资产内控管理体系。
(四)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推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根据行业特点,建立行业资产分类标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和完善资产处置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第三部分 嘉定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矿产能源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嘉定区区域面积463.1平方公里,2017年底,全区农用地158.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270.1平方公里,未利用地34.6平方公里。农用地、公园、公共绿地、景点、广场、河流、湖泊等生态型用地共199.5平方公里,占嘉定区区域面积的43.1%。
截至2017年底,嘉定区水资源总价值为2938万元。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为20265万立方米,总价值为2027万元(单位价值0.1元/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为4555万立方米,总价值为911万元(单位价值0.2元/立方米)。
截至2017年底,全区森林资源总面积7356公顷,森林覆盖率14.1%,超额完成了2017年责任目标。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AQI指数优良天数累计为271天,优良率为74.2%。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18个市级考断面达标13个,达标率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
二、工作内容及成效
(一)加强耕地保护与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完善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一是健全耕地保护机构。二是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三是加强耕地保护考核工作。
2、率先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监管。
根据国土部要求,作为试点区先行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明确基本农田质量,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编制文本、表册等成果,实现对基本农田动态监管。
3、加大力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力度,严把项目立项、施工、验收关,不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为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保护,我区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提高基本农田标准化和质量等级。
5、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为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政策。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6.44万亩,共设立108块标志牌、432个界桩及明白卡2.5万张。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着眼于嘉定区建设用地规模“倒挂”的现状,分析土地空间使用的问题,按照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原则,在全区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研究和组织实施过程中,优先保障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保障性住房、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推进全区城乡建设与发展。严守16.1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底线,高效配置有限的土地空间资源,进一步引导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适宜性分析和发展导向分析,结合发展实际,为各类土地使用空间制定分类管控要求。
(三)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提高土地利用周期
1、规模和结构。
2017年,嘉定区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0.1平方公里,较2016年减少了10.7平方公里。嘉定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6.6平方公里,尚超出3.5平方公里。
2、储备情况。
2017年度内新增收储131.94公顷,出让经营性用地及划拨公建配套用地70公顷。
3、供应情况。
(1)新增建设用地情况。2017年,嘉定区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面积129.76公顷。
(2)建设用地供应情况。2017年,嘉定区共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41.12公顷。嘉定区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基础公共设施用地供应规模分别占供应总量的28.09%、14.62%、57.29%,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
4、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制定《嘉定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新增工业用地已全面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覆盖产业准入、综合绩效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全过程,涵盖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运营及节能、环保、本地就业等经济、社会、环境等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生态环境建设计划与投资情况。
2017-2018年我区政府投资计划中,共安排生态环境项目48个,总投资67亿元。主要为河道整治、绿化及垃圾处置项目。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1)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有效控制用水总量。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实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二是切实提高用水效率。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及节水“三同时”审批和监管。三是限制纳污控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标准,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水资源引清调度等。
(2)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落实“一河一河长”制度,配备区、镇、村居三级河长423名,覆盖所有河道,初步形成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养护工作闭环。
3、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情况。
(1)深挖造林空间,规范林业建设程序。以新一轮永久性基本农田划示和嘉定区2016-2018年林地建设规划为契机,结合198地块复垦、全市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和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全区造林推进力度。
(2)加快推进林地抚育,提升林地综合功能。对前期建设的郁闭度较高、林地质量和生态功能下降的公益林,通过间伐、抽稀、补植、林相改造等手段,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碳汇功能。
(3)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保护林业建设成果。根据《嘉定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区政府与各街镇签订《2016-2018年嘉定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明确林业建设任务、森林覆盖率等各项指标。
(4)健全完善“三防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森林防火体系逐步完善。成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逐步健全。建成了由1个国家级、2个市级、9个区级共12个监测点组成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
(5)不断探索林业产业经济发展,推动林业提质增效。进一步调整特色经济果林布局,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
4、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1)加强环境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涉重金属企业,实现污水厂达标排放。一是结合“五违整治”工作,加快落实企业淘汰。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企业完成规范整治。三是下发催告书,督促企业完善备案。
(2)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生态保护。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区域工业污染整治;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滚动实施工业企业VOCs治理工作;加强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2017年完成4块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验收工作。
第四部分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的工作措施
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是新时代下一项全新的制度创新和工作实践。让国有资产在阳光下运行,让制度来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十九大提出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伟大目标。为此,我区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全面、稳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是齐心协力完善机制。我区深刻领会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积极与区人大沟通,及时建立完善本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制度,
二是克服困难夯实基础。将不断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全面强化国资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部门责任制,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制度和完善工作规范,确保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并有效沟通。
三是任重而行强化监督。将准确把握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核心要义、目标定位及原则要求,积极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报告监督体系,发挥人大监督的核心作用、引用审计监督的制度作用、吸取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