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嘉定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11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胡明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嘉定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专项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对调研报告表示同意。
常委会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把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常态工作,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为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现公共性和社会性奠定了基础。一是制度先行,以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完善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基础,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以资产处置为关键的一整套可行有用的制度办法。二是培训着手,依靠队伍建设推动资产管理高效化。对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每年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三是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管理精细化。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通过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一是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资产权属有待进一步理清;三是资产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要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开展清产核资,逐步理清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性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有利于真实反映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要积极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单位负责人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要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规范流动资产处置,逐步清理解决往来款、对外投资款等长期宕账问题。要充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使用管理方式,探索参照国有企业资产运营管理模式,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体现经营性资产的市场价值。
三是发挥资产管理效应,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要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要以科学、合理地支撑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为目标,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