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2017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的报告
——2018年12月1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陆俊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7月2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嘉定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联席(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7年度嘉定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的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区政府对相关单位整改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整改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领会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要求各被审计单位把主体责任挑起来,把整改效果显出来,对于能即知即改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仍在整改的问题,要通过制定计划和具体措施,完善制度等方式加以整改。三是注重协作配合,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在信息共享、问题协查等方面,做到全区“一盘棋”,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同时,要加强整改结果的运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切实加大对本区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共计19.17亿元,共有13个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定或修订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35项规章制度,提升了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截至报告之日,2017年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应整改210个问题,已整改196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14个问题。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制定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按时限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一、政府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2017年决算草案未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做出说明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修改,增加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二)对于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预算转指标时间较晚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执行率低的经常性项目调减2018年预算,同时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力度。
(三)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加强与区国资委沟通协作,细化国资经营预算项目的编制。
(四)对于集中采购, 区级单位及街镇政府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其中2个街镇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五)对于未编制绩效目标,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资金总量未达到财政要求比例等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相关预算单位及时整改,督促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相关单位也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完成绩效目标编制等绩效工作。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预算执行率偏低,未及时调整,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无预算支出等问题,10家部门预算单位分别通过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及审核管理、强化预算进度监控等方式推进整改。
(二)对于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上缴财政和收回资金的方式,清理款项合计2859万元。
(三)对于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的问题,3家单位已逐笔补齐明细附件。
(四)对于合同管理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将加强项目拨款审核,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分批分次付款。
(五)对于拆违业务审核不够严谨,部分确认的违建结构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区城管局已出台《关于违建点位拆除现场核查工作规程》,并根据社会审计结果与各街镇进行补贴资金清算,合计清退资金117万元。
(六)对于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及时入账,未及时清理核销,账实不符等问题,6家部门单位开展了资产盘点工作,清理已报废固定资产合计38万元,入账固定资产合计3027万元,其余单位正在履行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七)对于车辆及加油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市场局已对用油量进行测算,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油卡充值。区环保局修订完善了《嘉定区环保局关于公务车日常使用管理的办法》。
三、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三重一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4个街镇分别通过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办法,与资金审批人员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推进整改。
(二)对于财政性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镇财政的问题, 相关街镇上缴财政、减少拨款合计1967万元。
(三)对于专项预算执行率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超过镇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总额5%的问题,相关街镇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控制新增存量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四)对于违规转让集体土地和房屋的问题,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将严格按规定开展集体土地和房屋处置工作。
(五)对于动迁安置房长期闲置或用于人才租赁房的问题,菊园新区已收回出借相关单位的23套动迁安置房,工业区已将五街坊部分房源进行了动迁安置。
(六)对于部分街镇宕账往来款项未清理的问题,4个街镇通过上缴财政、收回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清理款项共计14.74亿元,剩余12.68亿元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清理完毕。
(七)对于部分投资效益不佳,长期投资未及时清理的问题,3个街镇将加强投资管理,及时掌握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
(八)对于固定资产未执行盘点制度,未及时入账或清理核销,核销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相关街镇已入账、核销、清理固定资产1064万元。
(九)对于部分单位套取现金,存在挂靠经营的问题,新成路街道下属单位已停止现金报账并终止挂靠合同。真新街道已完成整改按实列支,并出台了《真新街道关于加强集体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十)对于未及时确认租金收入的问题,3个街镇通过上缴财政、调整账务等方式,清理款项共计4653万元。
(十一)对于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街镇通过重新签订、解除租赁关系等方式推进整改。
(十二)对于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4个街镇已补齐明细附件和审批资料,并严格控制现金提取和使用。
四、区管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三重一大”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绿洲集团、住房公司分别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重要项目的决策金额加以明确。
(二)对于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合计6113万元,剩余2.3亿元计划于2019年整改完毕。
(三)对于投资参股企业无收益的问题,相关区管企业将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目前已收到利润分配合计143万元。
(四)对于企业存在不良资产,租金等未在财务账面反映的问题,嘉加集团已收回贷款、利息、租金等合计1346万元,对剩余款项将继续采用转贷压缩、协商还款、诉讼等方式,积极收回贷款本息和落实债权。
(五)对于合作代理、整体租赁公租房申请资料不全,个别公租房审核管理不严等问题,住房公司已终止与两家单位的经营代理合作,收集齐295份房屋入住人员资料并存档。
(六)对于房产闲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未及时清理核销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通过入账、核销等方式清理款项合计598万元。
(七)对于部分费用支出无明细清单,超过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逐笔补齐明细附件,并杜绝大额现金使用。
(八)对于产业园区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开发地块,园区改造和招商引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五、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减量化项目管理中部分街镇未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等问题,江桥镇、南翔镇、安亭镇、华亭镇已分别制定减量化配套政策并编制计划,完成44个减量化项目的验收工作,剩余41个项目验收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对于减量化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街镇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统一补偿标准和依据,同时,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已在2018年按立项面积预拨50%的资金。
(三)对于减量化后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个街镇已明确减量化后的土地管理部门,对堆放土方问题进行整改复原,目前正在进行土壤检测工作。
(四)对于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滞后,村庄改造、村庄道路目标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区政府已新批复3个村庄规划,23个村的村庄规划正在进行方案编制,13个村的村庄规划计划启动编制,其余村预计于2019年启动编制。此外,3个村庄道路项目、3个村庄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
(五)对于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村庄改造项目尚未实施,但财政奖补配套资金已下拨相关镇的问题,1280万元市拨资金已由区财政局收缴统筹,3420万元区拨资金目前留存镇财政,待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
(六)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经适房贷款被违规出借,大居地块的限价商品房项目未配足注册资本金的问题,2.04亿元违规出借的项目贷款已收回,相关单位已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股东投入的1.91亿元作为项目注册资本金。
(七)对于部分保障性房源被违规出借或改变用途,部分承租人违规享受公共租赁房保障的问题,31套动迁安置房已收回,9套公租房已完成整改,永盛公寓项目仍在整改中。
(八)对于棚户区改造企业征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嘉定镇集体经济联合社已收回房屋征收补偿款106万元。
(九)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道路建设滞后,导致项目无法交付的问题,马陆金沙湾的配套道路已竣工,房屋也已交付,黄渡大居的4条配套道路目前正在开工建设中。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项目未办理立项手续,未按规定实行招标,建设程序倒置的问题,相关街镇和区管企业将加强立项、招标、合同等重要环节的审核控制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办理手续。
(二)对于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文件编制不严谨,招标暂估价金额超规定比例等问题,相关单位分别通过严格执行项目决策审批程序、加强招标文件编制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前期论证、合理确定暂估价等方式推进整改。
(三)对于部分工程发包、分包不合规,未委托工程质量监理,施工经理、监理履职控制不严,项目延期完工等问题,相关街镇和区管企业分别通过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审核、跟踪推进工程进度等方式落实整改。
(四)对于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项目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相关单位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各完工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等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全部进行了初核。截至报告日,已对13名责任人员作出党纪政务处理。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对虽已完成整改,但屡审屡犯的问题,深入查找管理漏洞,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