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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19-06-28 点击数:

——2019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形成《2018年度嘉定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嘉定区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国资委、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其中: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由区财政局汇总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由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本区无区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由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由区规划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根据嘉定区政府授权,区国资委对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采取“直接监管为主、委托监管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区管国有企业,共有10家,其中,功能类企业5家,公共服务类企业4家,竞争类企业1家。二是委托委办局监管的企业6家,分别委托5个部门进行监管。

至2018年底,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89.96亿元;负债总额741.55亿元;所有者权益448.42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5.81亿元;实收资本99.01亿元、国有资本99.01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425.81亿元。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7.7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66亿元,净利润2.74亿元。全年上缴税金7.07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本区无区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至2018年底,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90.10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2.72亿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37.38亿元;流动资产总额79.12亿元,固定资产总额101.25亿元,在建工程7.39亿元,长期投资0.68亿元,无形资产1.54亿元,其他资产0.12亿元;负债总额41.22亿元;净资产总额148.88亿元。

至2018年底,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比上年净增35.51亿元,增长22.97%。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66亿元,增长28.73%;固定资产增加17.74亿元,增长21.2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2017年底,现状建设用地277.38平方公里,农用地151.28平方公里,未利用地34.48平方公里,公园、公共绿地、河流等生态型用地共202.82平方公里。

2018年末收储面积为1310.65公顷,账面价值约为393.20亿元。至2020年底,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16.12万亩。

2018年用水总量16607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25立方米/万元,城镇污水处理率95%。

至2018年底,全区森林资源总面积7625公顷,森林覆盖率14.84%。湿地面积2804.47公顷,其中受保护面积2603.47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区属国有企业“基础支撑、公共服务和战略引导”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属国有企业的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进一步突出区属国有企业的引领担当作用。

关于国资国企发展。

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打造嘉定四大产业集群,“集”聚要素,强化园区功能,提升产业服务水平。其中,国家智能传感器以及先进激光技术创新中心等科创基地成功落户嘉定工业区,首台国产质子治疗装置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进入示范运行阶段。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两大核心任务,区属国有企业在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推动产业转型上发挥了引导作用、在履行社会责任上发挥了带动作用、在增强区级财力上发挥了补充作用。

加强企业风险防范。严格规范企业担保行为,修订《嘉定区区管国有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严控企业担保风险。完成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进公司章程,严格落实企业重大问题党委会研究的前置程序。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

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区属国有企业全部选择货币化方式进行车改,封存公务用车149辆。

深入推进区管国有企业层级压缩。分类梳理区管国有企业三年层级压缩目标,形成层级压缩方案;完成13家企业的层级提升。

完成住房公司集团化改革。完成公租房公司、嘉房置业公司和城发置业公司股权划转至住房公司相关工作。

关于国有资本投向。

财政资金通过国资部门预算投入国有企业4.4亿元,主要投向是汽车城智能网联试点示范区及智慧城市建设、新能源推广及新能源车辆购置、产业基金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亿元,主要投向园区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

关于国资监管工作。

严格审核企业投资项目。积极适应经济稳中求进和城市转型发展需要,审核、修订企业投资计划,突出主业导向和量化管理。

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相继出台《区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指导意见》、《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区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持续完善多层次、常态化议事格局,制订议事决策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促进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

不断夯实国资基础管理。强化年报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强化国有资本支出管理,跟踪国有资本金使用情况。

优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根据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考核办法,加大分类考核力度。

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完成区管国有企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思路,健全管理制度、丰富管理手段,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 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资产公共性和社会性,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有效保障。

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有效落实。及时修订《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明确设备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单位人员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资产存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总量的双重控制。完善经营性资产管理措施,对区本级出租资产全面梳理,对合理出租予以保留,引入中介评估,核定出租基价,通过国资平台竞拍,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资产处置管理,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建立资产处置内、外管理制度,规范处置流程,处置收入依法上缴国库,提高资产处置透明度。2018年,区资产处置账面原值2.26亿元,其中处置报废报损资产1.44亿元,无偿调拨资产0.77亿元。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产监管。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6号),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各自职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基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以“部门管理为主责、财政管理为促进、审计监督为补充” 的监督管理体系。

提升资产管理水平,防止资产流失。不断完善资产管理配套措施,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工作职责,加大资产管理力度。以“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为基本工作要求,深入整改资产清查问题,各单位对资产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状况等进行核实认定,确保账实一致。

增强规范意识,夯实管理基础。通过区本级房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核查,对房屋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工作流程有了进一步认识,明确了责任主体、管理规范、问责对象。全面梳理房屋资产的占有、使用及出租出借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摸,夯实房屋资产管理基础。

发挥管理效应,健全资产配置。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效用,准确、及时、动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完善综合查询与分类查询功能,为资产管理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撑。加强资产管理部门和预算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管理效应。

落实审议意见,措施精准有力。针对《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嘉定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仔细排摸,着力整改,有序落实。

开展专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一是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培训。完成教育、卫健委系统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专题培训。二是在部门年终考核中加大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细化资产年报、资产信息公开、资产处置考核指标,增加资产月报考核项,强化考核力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前提,制定配置标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教育系统资产配置、处置联动机制,制定《教育系统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推进教育系统通用设备及学生课桌椅处置、新增、更新一体化管理,严控资产存量,审慎批复购置计划。

建立专用设备项目备选库,合理配置大型专业设备。指导区卫健委建立全系统大型医疗专用设备数据库,根据使用年限及功能预置处置年限,立项目库备选;对单价50万元及以上设备设定专家鉴定及资产评估双轨处置体系,充分发挥使用功能。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加强耕地保护与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完善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健全耕地保护机构。二是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三是加强耕地保护考核工作。

加大建设用地减量力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按照本市“以用定减、以减定增”的原则,以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为平台,严把项目立项、施工、验收关,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开展土地整治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对已竣工验收的123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进行了综合成效评估工作,分析与评估了其建设成效情况、主要做法与典型经验等。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等设施的维护工作。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材质”的要求共设立108块标志牌、432个界桩。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严守16.1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底线,高效配置有限的土地空间资源,进一步引导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适宜性分析和发展导向分析,结合发展实际,为各类土地使用空间制定分类管控要求。

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2017年,全区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7.38平方公里,较2016年减少了3.44平方公里。全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6.6平方公里,已超出10.78平方公里。2018年度内新增储备用地108.6公顷,出让经营性用地、划拨经适房及公建配套用地70.95公顷。2017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面积126.39公顷,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项目及市重大工程项目。2017年,全区共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45.18公顷。全区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基础公共设施用地供应规模分别占供应总量的27.3%、14.21%、58.49%,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共同监管机制,对系统任务提示实施履约监管。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受让人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要素评定,依法实施监管。

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

做好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落实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共拆除270宗,面积536.9亩;补办59宗,面积90.91亩。做好“五违四必”地块后续利用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五违四必”整治地块后续利用方案。实际拆除整治地块458块,总计约5359亩,其中已完成植树造林、农业生产等生态修复工作97块,面积约600亩。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2018年区政府投资计划中,共安排生态环境项目38个,总投资36.4亿元,年度安排资金4.9亿元,主要为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绿化和垃圾处理项目。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一是有效控制用水总量,二是切实提高用水效率,三是限制纳污控制。

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情况。深挖造林空间,规范林业建设程序。“十三五”期间区生态公益林建设任务为4365亩,全区2016-2018年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为2564亩。加快推进林地抚育,提升林地综合功能,2018年区完成林地抚育面积3909亩,其中重点抚育1824亩,普通抚育2085亩。

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保护林业建设成果。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实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三是组织实施林业保险,四是加强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五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六是严格控制林地减量。

实施精准发力,坚决打好净水、蓝天、碧土保卫战。一是着力攻坚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嘉定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考核方案》,二是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聚焦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实现不可利用类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掺烧。

完善治理体系,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能力。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管控,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加大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三是不断完善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四是持续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各街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不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正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为此,应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推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各项任务,提高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性,进一步促进国资国企保值增值;进一步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履职;进一步推动本区自然资源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聚焦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强化国资使命担当。一要对接加快产城融合。二要对接企业创新发展。提升国资国企在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三要对接新型城市建设。四要对接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招育并举,鼓励“租税联动”。五要对接对口地区精准扶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提质增效,增强国企发展动能。一要对标一流抬升目标。以培育一流企业为导向,不断提质增效。二要持续推进国企品牌建设。指导企业制订“一品一策”品牌建设行动方案,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三要集聚主业放大经营效应。坚持“质量第一、速度稳健、结构优化、风险可控”原则,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四要管好国有资本投向。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突出重点安排国有资本支出。五要强化经营风险管控。制订区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方案,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防止风险累积释放。

聚焦改革创新,做强做优国有资本。一要改革工资决定机制。完善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健全工资分配监管机制。二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跟踪督导,推进企业存量土地、物业等资产的盘活工作。三要优化企业管理层级。有序推进劣势企业、僵尸企业等的清理退出。四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聚焦放管结合,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一要健全国资监管机制。出台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二要推进合规管理。出台区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指导意见。三要深化对子企业的管控。完善子企业监事会组织机构,推进监事会监督与企业内控、内审相融合。四要加强预算项目审核。突出预算项目“统筹安排”的地位和作用。五要强化政策业务培训。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强化管理理念,加强业务对接。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树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理念,不断提高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水平。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对接,强化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编制资产购置计划。

加强货币资金及在建工程管理。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盘查制度,加强银行存款及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检查,规范应收账款核查,对长期宕帐的对外投资,通过书面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逐步清理解决。全面梳理在建工程,指导和督促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推进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

推进资产信息公开。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注重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强化技术支撑。三是稳步有序推进。从实际出发,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四是市区联动。加快信息公开进度,按照稳步推进原则,力争在三年内实现资产信息公开全覆盖。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土地执法巡查机制,落实三级巡查工作责任。二是实现“制度+科技”,加大违法用地发现和处置力度。三是推进共同责任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四是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工作平台。

进一步落实水利建设土地指标。受土地指标制约,河道整治及水利设施建设涉及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量大,由区级层面承担压力大,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应完善平衡指标分配,由市、区两级分担。

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林地规划,保证森林面积稳中有升。强化中幼林抚育,提升森林覆盖率。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行业管理,加强绿化配套验收和绿地资源的建设指导和监管。

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开展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强化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二是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源头管控,推进涉重行业持续减排。三是强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嘉定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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