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工作 >> 监督工作 >> 内容

关于提请审查本区落实使用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议案的说明

2019-07-01 点击数:

——2019年6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局长  胡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额度的通知》(沪财预[2019]42号),下达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3.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4.1亿元。2019年新增债券额度为6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7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5.4亿元。2019年再融资债券额度13.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亿元,专项债券3.6亿元。

     2019年新增一般债券于2018年末预下达,所以已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新增其他政府债券,根据当年发行当年使用等原则,编制债券使用计划:

     1、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5.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中心对汽车城核心区、嘉宝片林、南翔、江桥等区域的土地收储。(详见附表)

     2、再融资债券13.6亿元,用于置换2019年本区到期的政府债券。到期政府债券总额1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09亿元,专项债券6.16亿元,到期债券支出已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此次下达的再融资债券后,调整13.6亿元到期债券的还款资金来源,即减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减少动用政府性基金结余3.6亿元。

议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