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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07-19 点击数:

2019年6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国资委主任沙建秋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2018年度嘉定区国有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向本次会议提交了相关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对调研报告表示同意。

常委会会议认为,紧紧围绕打造创新活力之城的总体目标,区属功能类企业在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基础设施和功能性项目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产城融合”加快发展,科技创新产业高地形态初现;公共服务类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上发挥了带动作用,为服务地区发展、吸引人才、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竞争类企业在增强区级财力上发挥了补充作用,积极搭建现代商业服务产业发展平台,稳步推进经营性项目实施,企业效益逐步提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一是资产规模增长,但资产流动性较低;二是债务风险下降,但经营风险仍需关注;三是社会效益明显,但企业经营效益不足。

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存量资产盘活机制,尤其是存量土地、房产、物业等资产,降低沉淀性资产占比,优化资产结构,加大资产整合力度,搭建平台统筹协调处理,提升资产运营效益。要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公有物业出租管理机制,以公开、透明的“阳光租赁”方式面向社会,接受市场的有效监督、调控,有效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建立稳定可靠、补偿合理、公开透明的企业公共服务支出补偿机制。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分类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配套措施,促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要健全消化国有企业存量、隐性债务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开展债务清理,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周转,共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三是增强发展动能,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坚持放管结合、完善机制,为国有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提高国有企业在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参与度,企业经营方式要与市场进一步接轨,积极打造“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要将企业发展战略与全区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升国有企业在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地位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方式,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国有资本投向要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国有资本支出要突出重点,聚焦重点企业,引导做强主业,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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