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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07-26 点击数:

──2019年7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陆俊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嘉定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内容,着力“查问题、防风险、促改革、助发展”,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提升嘉定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服务和保障。

从审计情况来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特点是: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财税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等,全年新增减免税约55.40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约3.13亿元,进一步减缓了企业的税费压力,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建立政府债务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严控地方债务余额;节能环保支出7.12亿元,主要用于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工作,保障再生能源利用中心运行和中小河道整治工程等;对口支援支出1879万元,用于帮扶边远地区建设。

——持续改善社会民生福祉。教育、医疗支出49.81亿元,保持稳定增长,主要用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扩大高水平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教育、医疗资源品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1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类民生保障政策,扩大医养结合覆盖面,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推动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聚焦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了科技发展投入。区本级科技支出14.32亿元,用于推进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激发了经济发展新动能。

——不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修订完善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债务方面的相关制度,深化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启动区级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区政府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第一部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对区本级和27个一、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部分区本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归集了2个镇、2个区管企业的审计情况及存量土地储备等3个专项的审计调查情况,部分审计事项利用大数据实现了全区一、二级372家预算单位的全覆盖,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主要审计情况如下:

一、  区本级预算管理方面

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82.70亿元,支出总量282.70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8.86亿元,支出总量68.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亿元,支出1.40亿元。与向区人大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调增未使用

2018年,区本级有9个部门15个项目在年中预算调增后,调增资金未使用,金额合计230.75万元。

经延伸5个街镇,发现有29个部门34个项目在年中预算调增后,调增资金未使用,金额合计966.68万元。

2.非税收入征缴核销不及时

(1)污水处理费未及时征缴。2018年,2家镇级水厂的污水处理费合计1342.29万元未及时上缴;另有5家镇级水厂宕有2016-2017年间应缴未缴的污水处理费合计1.59亿元。

(2)其他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入库。2018年,20家单位执收的836.85万元的非税收入已开票未及时征收入库。

(3)部分失效票据未及时核销。2018年,19家执收单位开具的361.89万元非税收入票据已失效,但未在系统中核销。

3.专项转移支付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2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无明确对应的法规依据,涉及金额合计478万元;二是尚未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及项目退出机制;三是3个街镇9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合计481.08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管理;四是4个街镇13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合计3257万元当年未及时落实。

4.政府采购执行不够到位

(1)集中采购方面

一是2个工程类项目网签合同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二是3个采购项目信息公告表述不明确、发布时间不符合规定。

(2)区级单位政府采购方面

一是1家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二是1家单位1个项目实施日期早于中标公告日;三是1家单位1个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无发出日期。

(3)镇级政府采购方面

一是有3个街镇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平均为40.5%;二是有3个街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较低,平均为68%;三是2个镇部分项目分散采购未发布采购公告;四是1个镇工程类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1个镇未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5.预算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有13家单位的6个项目在政策前期调研、立项程序、绩效目标设置方面不够规范;二是1个镇的项目绩效前评价、绩效跟踪评价和绩效后评价,三项评价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三是2个镇未制定或完善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7家单位1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合计1736.71万元;二是2家单位9个专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金额合计721.2万元;三是部分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不到位,造成指标混用或超指标范围支出,涉及金额合计991.54万元;四是4家单位部分开支在项目经费与公用经费之间混用;五是5家单位13个专项在项目内或项目间调剂使用未经审批。

2.财政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7家单位的结余资金合计405.70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2家单位公车加油卡宕存金额合计1257.36万元,油卡管理不规范;三是1家单位1628.28万元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四是3家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

3.固定资产管理比较薄弱

一是3家单位当年度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1家单位329.76万元的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二是7家单位部分已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理;三是12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4.内部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部分单位公务卡报销未按规定流程办理,金额合计516.12万元;二是8家单位签订的54份合同存在无签订日期、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合同要素不全的现象,金额合计473.34万元,其中7份合同未按约定付款,涉及金额66.12万元。

三、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水环境(中小河道及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河道整治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现场抽查的30条中小河道及周边不同程度地存在脏乱差现象;二是个别河道整治工程因拆违滞后而变更设计方案;三是巡河记录未反映发现的问题;四是项目法人单位未及时对16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五是4个镇未开展一年两次的出水水质检测工作。

2.存量土地储备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我区土地储备运作总体规范。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储备名录外的机构在进行土地储备工作;二是收储项目的成本核算不够规范;三是部分存量储备土地前期建设项目的程序不够规范,存在未实行安全监督备案、无验收手续等情况;四是日常管护缺乏监督,存在堆放渣土或建筑垃圾、未经审批建造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

3.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从我区2017年和2018年拆违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和镇根据上级要求,统筹推进拆违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本次抽查的4个镇2017年均存在部分属于土地减量化、征收范围的拆违工作重复享受专项补贴资金的情况;二是拆违工程实施过程中手续不全,部分违法建筑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未履行招标程序、未办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三是个别地块在违法建筑拆除后,重新搭建彩钢棚、简易房等。

四、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预算管理不够到位

一是2个镇6个下属单位的财政性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镇财政,涉及金额合计1218万元;二是2个镇12个下属单位21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零执行项目47个,涉及金额合计5.38亿元;三是1个镇13个专项无预算支出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合计359万元。

2.资产、资金管理比较薄弱

一是1个镇189套动迁安置房长期闲置,其中8套被违规使用;二是2个镇3.32亿元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清理;三是1个镇869万元土地租金未及时收取;四是2个镇1789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五是1个镇部分涉农补贴未发放到位。

3.内控执行不够严格

一是2个镇的土地、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二是2个镇3个下属单位162万元费用支出未附明细清单;三是1个镇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14万元。

五、区管企业方面

1.部分国有资产未有效盘活

一是1个企业存在房产闲置问题;二是2个企业3个下属单位存在房产租赁未按规定流程办理、租金未及时收取、同类商铺租金差异较大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894万元;三是2个企业4.91亿元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

2.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

一是1个企业1.75亿元资金划转审批手续不全;二是1个企业部分引导基金投资程序不够规范,涉及金额1.44亿元;三是2个企业合计7675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四是2个企业超过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61万元。

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方面

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一是2个项目暂估价的货物应招标而未招标;二是3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不到位,未注明招标限价;三是个别项目存在先施工后招标、拆分工程以规避区级公开招投标的情况。

2.建设管理监督不到位

一是个别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无证施工;二是个别项目开工前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三是2个项目概算编制控制不严;四是个别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

3.投资控制不严,导致成本增加

一是2个项目多计取项目管理费用;二是个别项目不该列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列入项目成本;三是4个项目存在设计缺陷、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图施工,导致后期整改,造成成本增加。

4.内部控制有待加强

一是25个项目51份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合同条款相互矛盾等现象;二是5个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三是6个项目部分资料归档不及时。

七、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方面

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起。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程序。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几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部门监管,建立跨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格局,确保非税收入等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和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二是统筹抓好财政领域风险防范,持续推进水环境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积极推进存量土地储备、拆违工作等机制建设,增强相关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民生资金和政策措施持续稳定发挥作用。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对财政扶持、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强部门间监督检查的统筹衔接,改进运用大数据等监管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规范化流程执行;二是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对系统内单位的管理,加大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推进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为区域改革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告反映的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将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并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以服务嘉定高质量发展和审计事业发展的新成绩,向新中国70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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