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2019年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12月31日下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滕云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向本次会议提供了相关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对调研报告表示同意。
常委会会议认为,2019年,区政府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中央、市环保督察活动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较好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会议指出,虽然我区在完成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大气、水环境等治理成效亟待巩固,环保日常监管有待加强,环保督察整改需持续落实,生态环保大格局未完全形成等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底线思维,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探本溯源,摸清底数,加强对污染源的分析和控制,精准推进污染治理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散乱污”企业,提升污染源头防控水平。推动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加快推进公交纯电动化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提升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平,进一步夯实大气环境质量本质提升的基础,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全力推进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精准实施污水分治。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土壤污染普查数据库,充分吸取水、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四是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质扩面,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减轻水、土壤污染防治压力。
二、突出重点补短板,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是加快建立健全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守护城市蓝线、绿线。二是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建设、管理、执法体系,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管理粗放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落实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责任,补齐体制机制短板。三是适度超前,加强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工业固废处置设施等,补齐设施短板。转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结合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着重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补齐管理短板,巩固污染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四是加强污染治理全流程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我区落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做好统筹协调,推动区、镇(街)密切配合,坚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以统一标准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保质保量完成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三是建立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整改提升,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效果不反弹。
四、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环保约谈、区域限批等制度,依纪依法量化问责、终身追责。二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企业依法落实污染治理、损害修复等责任。三是加强行政督察,重点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投入与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级政府、有关个人(河长、湖长等)履行环境治理职能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以考核促绩效提升,以责任追究倒逼污染防治。
五、强化氛围营造,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强化“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意识,共同把环境保护这项好事实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一方面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对环境保护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和奖励,宣扬环境保护正能量。另一方面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和环保知识普及,加强环保工作和成效宣传,让环保意识融入广大群众生产和生活之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经济有体量又有质量、城市有颜值又有温度、社会充满生机又和谐有序”的创新活力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