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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嘉定区南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年)(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2020-05-29 点击数:

——2020年5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宗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嘉定区人民政府委托,就《嘉定区南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年)(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作如下报告。

2015年7月,结合 “两规合一”的新形势,为加快产业功能转型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延续千年历史文脉、彰显古镇魅力,南翔镇希望为城镇转型长远发展寻求更为明确的科学发展道路。在市规划资源局的大力支持下,区规划资源局会同广境规划院南翔总规工作组和南翔镇政府相关部门开始了南翔镇国土空间总规修编的相关工作。南翔镇国土空间总规编制过程中与南翔郊野单元规划衔接、与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规范衔接、与南翔镇名镇保护规划相衔接、与新一轮区级总体规划衔接等阶段,形成了完整的规划成果。

规划根据南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以及建设小而美的特色综合性城镇的总体部署,规划围绕城市、产业、生态三个方面,重点打造小而优美、精致宜人的城市空间;小而精美、智创引领的产业空间和小而恬美、宁静致远的生态空间。

基于上述背景,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编制的《嘉定区南翔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年)(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基本完成,该规划按照《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和成果规范(试行)》进行编制,于2017年通过了区规划资源局及南翔镇政府的方案审议,在区规划资源局的组织下听取了镇人大意见,于2019年8月间进行最终方案公示,并于11月通过了市级部门审查以及上海市规划委员会的讨论,原则通过。

该规划以《上海市嘉定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及“十三五”规划为依据,明确了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土地使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内容,并重点关注近期实施等内容,主要情况如下:

1、发展目标方面

融汇古今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辐射长三角的科技文化创新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江南水乡。

2、发展规模方面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至2035年建设用地规模24.3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规模21.2平方公里。结合嘉定区总规,至2035年规划调控人口目标19.8万人,服务人口按29万人计。

3、空间布局方面

面向2035年,全镇形成“一核两轴五片”的空间结构。一核为古镇文化核心;两轴为沪嘉发展轴和嘉闵发展轴;五片为银南翔综合片区、永乐科创片区、生活服务片区、生态郊野片区和智能制造片区。

4、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保障方面

以“区域级—镇级—社区级”三级体系进行配置,落实15分钟生活圈设施配套要求;合理确定安置用地总量与布局;形成“十字传承、三心鼎立、四湖争辉、多点串联”的城镇空间景观骨架。加强对外交通联系、优化内部路网,重点加强高效的公共交通体系和慢行交通系统,整体形成内密外联、高效通达的的内外部道路交通系统。

5、近期实施方面

近期重点发展三个区域:永乐精准医疗产业园及周边地区,陈翔路城市综合体及周边地区,云翔大型居住社区增减挂钩及周边地区。

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新城、新市镇总体规划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经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区、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按照《上海市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操作管理规程(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规划草案由区县人民政府提交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审议意见的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根据市、区两级工作部署,本次规划拟于年底前上报市政府审批,现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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