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陆俊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嘉定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区审计局于今年上半年,对区财政局组织的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内容,为嘉定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从审计情况来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特点是:
——稳中提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2019年受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稳中承压,展现出较好的韧性,财政政策在创新驱动、构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出台了《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扶持意见》等,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在推动经济体量平稳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的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优化结构,民生领域支出得到保障。2019年区本级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来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当年区本级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9%、13.7%、11.6%;卫生健康支出和教育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0.7%和17.2%,民生领域支出比例持续增长。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健全。针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了《嘉定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嘉定区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区与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对所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明确了责任,完善了区与镇财政事权的划分。
第一部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重点对区本级和57家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3家二级预算单位和5个街镇,对教育经费、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和1个镇领导干部开展了资源环境审计,对2个区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归集了2家区管企业2019年度的审计情况,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48.95亿元,支出总量248.95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49.73亿元,支出总量129.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6亿元,支出1.5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中未披露2个事项
一是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调整后的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差异较大;二是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4.8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4亿元的使用情况。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在决算草案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说明。
(二)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
1.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
截至2019年底,我区2017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合计4.27亿元(其中:区本级4727.37万元,街镇合计3.8亿元),未及时收回。
2.未细化的项目指标未及时收回
2019年6月底前28家单位的63个项目,涉及金额1.83亿元没有完成项目细化,区财政未将上述指标收回。
3.个别债券项目执行缓慢
2018年,财政以发行一般债券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其中有1个项目筹集到建设经费1.7亿元,截至2019年底,尚余1.67亿元实际未使用。
(三)转移支付管理不到位
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分解下达不及时
2019年,区财政收到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合计16.68亿元,当年度支出13.93亿元,截至2020年2月底,尚余2.5亿元未及时分解下达;3个镇的19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当年未及时落实,涉及金额7471.73万元。
2.部分转移支付未纳入当年预算
2个镇通过财力结算下达的20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未纳入当年预算管理,涉及金额9356.3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延伸街镇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和执行不到位
1.部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
经区财政审核通过的12家单位的14个专项,涉及年初预算金额8.1亿元,未能细化至二级、三级明细,未能明确具体用途和支出对象。
2.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
26家单位的42个项目在上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的情况下,依然参照以前年度惯例编制2019年预算,实际预算执行率仍较低,涉及金额3672.11万元。延伸4个街镇审计发现,35家单位的90个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涉及金额2446.24万元。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严
一是2家单位应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36.95万元,实际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二是3家单位8个专项未按预算编制说明使用。
(二)全面绩效管理尚不完善健全
1.部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未组织绩效评审
26个预算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未按规定组织项目绩效评审后,向区政府提出预算追加申请,涉及22家单位,涉及金额1.05亿元。
2.部分预算单位跟踪和后评价项目资金比例未达标
一是23家单位未进行跟踪项目绩效评价,12家单位绩效跟踪项目资金低于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的80%,未达标单位占比52.6%;二是41家单位未进行事后绩效评价,11家单位后评价项目资金比例未达到40%,未达标单位占比80.7%。
3.部分街镇绩效管理不规范
一是3个街镇公开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的重点项目个数不达标;二是2个镇开展绩效跟踪的项目资金未达到当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的50%;三是2个镇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事后绩效评价。
(三)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一是8家预算单位的部分印刷费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2.67万元;二是2个镇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倒置,存在先购买后审批的情况,涉及金额831.56万元;三是2个街镇未制定当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四是1个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调增调减比例均达到20%以上。
(四)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部分合同要素不全
5家单位签订的30份合同存在无签订日期、无法人代表签字等合同要素不全的现象,涉及金额1.32亿元。
2.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6家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792.6万元;1家单位信息化系统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381.59万元;二是4家单位宣传品、纪念品等物品无管理台账或台账信息不完整,涉及金额151.42万元;22家单位固定资产领用未履行登记手续,2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3.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
一是3家单位结余资金合计351.1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7家单位3年以上的往来款项合计3357.42万元宕账未清理。
4.部分费用列支不规范
一是1家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支项目支出,涉及金额122.21万元;二是4家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所附明细资料不全,涉及金额73.02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房各项政策要求,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84亿元闲置3年以上;二是个别征收安置房项目未按期交房,增加逾期过渡费支出2782.15万元;三是部分配建公租房房源在开发企业移交后空置一年以上、部分房屋未及时办理产证。
(二)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健全、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存在预算申报书编制不规范的情况,涉及金额3.17亿元;部分项目调整幅度较大,涉及金额6.43亿元;二是绩效管理不够到位,部分项目未设置绩效目标,部分项目绩效指标混用;三是资产管理不够完善。未对房屋资产进行定期清查,部分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219.98万元租金收入未及时收取或上缴区财政。
(三)民政、残联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区民政、区残联切实推进落实救助、养老、助残、帮困等各项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补贴资金发放不够规范。二是部分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闲置。三是部分项目管理有待完善,社区公益项目尚未建立项目定价体系;残疾人之家未建立补贴复评机制;委托第三方运作的项目,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对2个区级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建设工作,项目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存在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未按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子目存在重复编制、漏项或随意更改清单计量单位等情况;部分专业分包工程和新增设备采购存在应招未招现象;二是项目管理比较薄弱,存在投资监理工作不够严谨,核价不规范;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签证变更资料上传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平台系统不及时;项目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四、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一)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全区在加强全流程管理,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建计划任务未予完成,两年间全区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改建计划数共为6个,至审计之日,全区仅1个项目在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其他项目均未启动;二是垃圾分类实效有待加强,存在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实效不稳定,情况反复的现象、农村生活垃圾中垃圾混投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再生能源中心运营监管不力,存在应扣分未扣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复发生等情况。
(二)街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2019年,对1个街镇领导干部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的任中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该镇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力打造宜业宜居优质生态环境,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8个减量化项目未在第二年年底前验收,涉及土地复垦面积142.26亩;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未按照项建书批复实施,项目整体滞后;三是部分企业生活污水未能接入该路段的市政污水管网内、企业排水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换领新证;四是部分村级河道及周边,存在违章搭建和垃圾堆放等问题。
(三)城市公路和农村公路维修养护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来看,城市公路和农村公路维修养护工程管理及质量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农村公路大中修资金不足,维修比率不达标,两年间,本区预算安排乡道、村道大中修里程分别为17.1公里和17.24公里,占乡道、村道总里程比率均为3.1%,未达到规定8%的要求;二是部分公路超龄使用得不到有效维修,难以发挥道路良好运行功能;三是个别应急抢修路桥工程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而影响保畅。
五、区属企业审计情况
2019年,开展了2家区属国有企业的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上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断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1家企业财务决算、大额资金划转和公交车辆报废等重大决策事项未见“三重一大”讨论记录;二是往来款项225.1万元宕账未及时清理;三是个别中标的服务类项目违规转包;四是部分公务用车新增及更新未经审批;五是在建工程9910.53万元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六是1家企业1套房产未入账。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牢牢抓紧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7起。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绩效。一是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意见,按照“全方位”“五位一体”的预算管理新机制,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常态化和法制化;二是建立重大政策和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三是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统筹协调,保障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二是继续推进垃圾分类、环境整治等工作,优化生态环境,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优化教育资源供给,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确保民生资金和政策措施持续稳定发挥作用。
三、加力提效,增强财政服务保障。一是深化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二是关注经济下行压力,做好财政增收节支,落实好存量债务的化解任务,着力防范风险隐患;三是夯实政府决算报告和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后,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并将按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