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2020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宗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本报告的土地资源数据基于三调一上报部(中间成果)数据与批文梳理数据叠加,并将细化地类对应到自然资源部年度变更八大类用地的结果。2019年末,全区土地资源总面积为46316.15公顷,具体分类统计情况如下:
1、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变化情况
2019年末,我区耕地、园地、草地、林地面积为15184.12公顷,较2018年净增加742.83公顷。其中:耕地9416.41公顷,净减少1852.61公顷;园地922.74公顷,净增加148.91公顷;林地4313.7公顷,净增加1956.16公顷;草地531.27公顷,净增加490.37公顷。
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变化情况
2019年末,我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1617.42公顷,较2018年净减少1995.75公顷。
3、交通运输用地变化情况
2019年末,我区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5273.32公顷,较2018年净增加1367.07公顷。
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及其他土地变化情况
2019年末,我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4071.83公顷,较2018年净减少70.28公顷;其他土地为169.45公顷,较2018年末净减少43.87公顷。
5、收储土地变化情况
2019年初收储土地面积1311公顷,年内新增收储土地面积91公顷,出库土地面积85公顷,2019年末收储土地面积1317公顷。
(二)水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区水资源存量为2120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4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8400万立方米,增长36万立方米;地下水2807万立方米,增长6万立方米。
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量,水资源价值期末数为2401.4万元,比上年增长4.8万元。其中:地表水1840万元,增加3.6万元;地下水561.4万元,增长1.2万元。
(三)森林、湿地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区林地总面积7903公顷,森林覆盖率15.36%。全区湿地面积2863.27公顷,其中受保护面积342.51公顷。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推进区总规的全面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总规,紧密结合区总规的发展愿景,推进新一轮区总规的实施。严守区总规确定的发展规模底线,在下层次镇总规、控详规划、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全面落实区总规的管控要求,确保各类规划管理要素的逐级落实。
2、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乡村振兴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领,我区已在2019年底实现乡村地区规划全覆盖。通过宅基地平移归并、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休闲康养功能注入等方式,提高乡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品质。
3、优化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2019年,在原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着力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和集中连片程度,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形态布局。按照“四线”管控要求,对全区涉及的三类、四类生态空间开展分类保护,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4、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按照全面实施上海市城市总规、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区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力度,为城市开发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腾挪建设空间,逐步实现空间结构调整、生产生活空间集约高效。2019年全区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240公顷。
(二)加强耕地保护与利用,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1、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2017-2020年)责任书,区政府与各街镇、各街镇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镇、村,形成区、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局面。
2、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2019年对各涉农街镇开展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确保各项耕地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我区耕地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3、加强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等设施日常维护。为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材质”的要求,在道路和村庄等显著位置设立108块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和432个界桩,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标志牌和界桩完整,增强耕地保护意识。
(三)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1、摸清底数,大力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市规划资源局的工作部署,2019年大力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
2、用好增量,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工作。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用好有限的增量空间资源。2019年,我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1.3公顷,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54.89公顷,重点保障民生类项目,大力发展重点产业项目,兼顾推动乡村振兴项目落地。
3、盘活存量,促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根据全区存量产业用地绩效偏低、产业发展新增空间极为有限的现实情况,我区研究制定《嘉定区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存量产业用地盘活利用提供政策支撑,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4、多措并举,提高土地储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土地储备调控职能,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保障支持,切实抓好土地储备各项工作。完成大型居住社区、租赁房等民生保障类项目任务,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用地。不断挖掘库存潜力,对存量储备土地进行精细加工,着力实施基地腾空扫尾攻坚,盘活经营性土地存量资产,为区域土地市场供应建好蓄水池。
5、探索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落实。探索集体经营性用地审批流程改革,从土地获取、使用方式以及相关部门监管方式等方面不断摸索,助推安亭镇向阳村、华亭镇联一村两个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并形成可复制的系统性经验,逐步把零星“盆景”变为连片“风景”。
6、加强监管,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的共同监管机制,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探索建立产业用地企业股权转让联动监管机制,严格规范转让行为。做好已供应土地开工监管工作,按照“一地一案”制定方案,及时处置超期未开工项目。
7、多管齐下,持续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工作。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保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落实,我区持续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工作,2019年整治违法用地116件,新增违法用地切实做到零增长。积极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加强乡村用地监管和违法用地整治力度。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加大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力度。2019年区政府投资计划中,共安排生态环境项目20个,总投资18亿元,年度安排资金3亿元,主要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廊道、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垃圾处理项目。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3个,总投资4.2亿元;林业项目15个,总投资3.8亿元;垃圾处理项目2个,合计总投资10亿元。
2、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我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19年,积极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责任制,成功创建一批节水型机关、企业、学校、小区等,有序推进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等各项工作,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得到有效控制和巩固。2019年全区用水总量由2018年的16607万立方米下降至13570.5万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8年的5.25立方米/万元下降至4.8立方米/万元,供水管网漏损率由2018年的11.24%下降至8.2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与2018年持平,为0.741。
(2)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2019年,我区制定并推进年度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严格执行河长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督察、河长巡河等工作制度,完善河湖管养长效机制,制定《嘉定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意见》等。2019年全区消除劣V类水体641个,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至4.9%;增加水面积0.65平方公里(970亩),水面率达8.45%;完成河道整治45.8公里,断头河整治75条段,河道轮疏160公里等相关工作。
3、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1)深挖造林空间,增加资源总量。“十三五”期间,以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为契机,结合“五违四必”整治,大力发展植树造林。共完成造林面积6525亩,其中重点生态廊道4119亩,生态公益林2406亩。
(2)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保护林业建设成果。实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对新建林地、变更林地以及减少林地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控制林地减量。健全完善“三防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严格按照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推进公益林普通抚育和重点抚育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全区生态公益林林地养护水平。2019年我区生态公益林抚育面积2610亩,推广各类新品种和珍贵树种共计5700余株。
(3)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湿地保护。2019年完成嘉定区嘉北郊野公园内彭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区域总面积为90.6亩。通过项目生态修复,恢复区域原有湿地生境,增加区域生物多样性,为本土野生生物生存、繁衍以及保育提供一个优质的场所。
4、推进生态环境治理。2019年,深入实施土壤、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AQI优良天数累计305天,同比增加21天;PM2.5浓度平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5%。全年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达标,18个地表水环境质量市级考核断面达标17个,同比增加1个达标断面。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协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46项任务。完成对55家重点行业企业VOCs源头替代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低氮化提标改造,深化“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强化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对全区28个大气环境监测点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查,落实105个相关扬尘污染点位或隐患问题整改。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嘉定区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黑臭河道治理及水环境断面达标工作。加强水环境预警监测,规范河湖水质监测及疏浚底泥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地表水质量常规监测。持续推动河道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落实水体消劣整治工作。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详查,通过现场踏勘、信息采集、质控检查,摸清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工作,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开展清废行动,对12个街镇的固废堆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下沉督察,对各类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开展全面排查。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一)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手段。但当前减量化区域内剩余企业大多为有证企业,由于企业动迁成本不断上涨,按照目前减量化政策补贴标准难以实现资金平衡。在当前各级财政面临较大压力的形势下,减量化推进难度加大。
目前,正在研究加强对各街镇减量化工作的统筹管理,激发调动各街镇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进全区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二)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方面
我区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林地发展空间有限。现有林地的权属问题复杂,稳定性较差。各项规划的系统性不够,局部存在重复建设和征占用林地的现象。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以五廊一片重点生态廊道为主的公益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不断完善森林资源基础数据,保护现有林地资源。加强规划系统性研究,做好林地建设指标和征占用指标的统筹管理,并实现制度化、政策化。
(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工业废气治理压力较大,企业数量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源头治理难度较大。在扬尘污染控制上,街镇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合力治理、联合查处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加强VOCs全过程管控,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聚焦扬尘综合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的区域防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水污染治理方面,部分区域保持水质的压力依然突出,尤其是雨后河道水质反复现象明显,随着今后水质自动监测站网的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将进一步暴露。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管,进一步加强河道周边污染源整治,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