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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0-12-24 点击数:

──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国家战略中予以谋划,在“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中予以落实。一年来,我们按照加快打造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的要求,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2020年1-11月份,累计优良天数301天,同比增加21天,优良率为89.9%,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9%(2019年1-11月份为36微克/立方米)。苏州河-黄渡水环境质量国考断面达标。18个水环境质量市考断面达标17个(其中盐铁河-曹安公路桥断面因南北两侧筑坝断流施工停测,实际监测17个断面)。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构建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8月31日,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强化统一部署推进。在成立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嘉定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统一领导,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二是落实责任体系。修订《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部门、街镇和村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各区、镇、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突出党政同责,强化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构建嘉定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及贯彻落实的细化措施方案和部门分工,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创新优化治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和早日建成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嘉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认真接受区人大对区政府贯彻落实《上海市环保条例》的专项执法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落实整改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督办事项,按月开展调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委办局、街镇和村居的考核,强化条块的环保责任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环保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等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围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狠抓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有序推进市级督察整改工作。2019年7月,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反馈了《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意见中肯定了近年来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但也明确提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大量导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愈加凸显,存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固废监管不到位、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和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等五个方面20个问题。我区对这20个问题进行了再细化再分解,形成了4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向市政府报送《上海市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截至今年11月底,市环保督察反馈的41个具体整改事项中,33个事项已完成整改,8个事项在整改推进中,完成率80.5%。(正在推进的8项整改任务主要涉及国考、市考断面的水质达标、安亭污水厂扩建工程建设和湿垃圾、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督察期间信访及现场事项共340件,已报销项330件,销项率97%。

二是全面启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2019年7月11日-8月1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嘉定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6个整改事项已全面启动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5项(项目3锅炉执法、项目4船用燃油执法、项目6非法加油点整治、项目8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2港口码头污染治理),其余11项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整改,均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交办件共228件,已办结191件,阶段性办结31件,办结率97.4%。

三是全力开展督察整改专项行动。针对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区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中小工业地块企业专项整治、重信重访专项整治等7个督察整改专项行动。目前,河道直排企业整治和重信重访专项整治已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余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是迅速整改长江警示片暴露出来的问题。对警示片中披露的垃圾残液肆意排放,部分河道返黑返臭,部分餐饮废油废水排入雨水井等问题,区委区政府第一时间召开现场会和专题部署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反省原因,以最严举措、最快速度抓好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整改全区面上的问题,做好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属地管理、夯实监管举措和突出系统治理四个方面整改工作。同时以此次长江警示片整改为契机,从12月11日起至2021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违规排放垃圾残液治理等15个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惩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有效发现和消除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隐患,彻底解决一批影响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市容市貌显著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三)围绕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全面收官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嘉定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共116个项目,其中市级项目75个和区级项目41个。截至2020年11月,已完成项目107项,其中市级项目已完成69项,完成率92%,区级项目38项,完成率93%,预计年底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永胜水厂和嘉北水厂深度水处理工程,其中永胜水厂深度处理工程一标段已完成桩基和基础结构;嘉北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已完成通水切换。开工建设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南翔污水处理厂配套总管(上游),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7%。完成北区残渣填埋场升级改造,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正常运行,稳步推进建筑垃圾、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有效解决我区垃圾处置问题。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点站场”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一社区一点、一镇一站、一区一场回收覆盖网络,全区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029个,中转站12个,集散场1个。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11233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获市住建委批复,编制完成老城特定区、嘉北郊野公园、黄渡大居、云翔大居等4个重点片区规划。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完成嘉定大居绿地建设20公顷、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等项目,共建设45962平方米立体绿化,推进生态廊道和公益林建设,森林覆盖率达到15.76%。同时通过建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和监测平台升级改造等,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环境监测能力。

二是统筹推进清洁空气计划。着力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编制印发《嘉定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工地扬尘污染等整治行动,有效控制本区扬尘污染。深化工业VOCs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完成VOCs治理企业76家,锅炉提标改造267台,炉窑治理8台,通过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等措施,不断提升VOCs污染防治水平。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印发《嘉定区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按照要求及时迅速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保障措施。

三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动河道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工作。对区内疑似直排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共排查出直排企业87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同步对前期(2017-2019年)整治完成的企业开展复核,未发现污染回潮现象。持续开展住宅小区混接混排改造工作。2020年全区计划276个小区开展雨污混接整治,截止11月底274个小区已开工(剩余2个小区明年将结合综合改造同步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其中238个小区已完成改造,占比86.2%。继续落实水体消劣整治工作。截止9月底,全区剩余116个劣V类水体和702个水质不稳定的水体均已完成消劣和水质稳定达标措施,占年度计划的100%。

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详查。完成672家重点行业企业均完成现场踏勘、信息采集、质控检查。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制定2020年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土壤专项执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审工作。共完成72块场地的调查备案工作。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完成基础清单的梳理和空间矢量图斑绘制。初步核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推进固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清废行动。对12个街镇的固废堆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下沉督察。

(四)围绕环境管理精细化,创新监管治理模式

一是开展涉重金属专项整治。国家长江办来上海调研以后继续深入开展联化公司重金属污染整改工作,目前,198内的3家电镀企业已先后开展拆除工作,其中联化公司厂区范围内厂房及地坪已经全部拆除并清理完毕,场地污染调查报告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已经开始覆土并启动复林工程;希望公司和民强公司拆除工作持续推进中,希望公司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预计明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拆除,民强公司厂房拆除前期工作已启动。104内的5家专业电镀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其中1家已停产,准备拆除,4家公司同步推进规范化改造,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

二是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处模式。根据五部委有关医废收运豁免文件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豁免规则,我区充分总结疫情期间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第三方收运上送经验,建立“1+X医废最后一公里”的收运处置新模式和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工作机制,补齐了嘉定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短板,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收运处置长效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医疗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为持续保障嘉定区公共卫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项目操作规程培训、设备操作培训、车辆设备安装及标识印刷等事项都已完成,进一步实现了嘉定区医疗废物应收尽收、48小时清运全覆盖。

三是深化“放管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调整规划环评,有效完善环评管理体系。嘉定工业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已通过市局审批,此次调整对园区主导产业、控制带区域限制等进行了优化,有利于集成电路等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同步加大告知承诺项目审批力度。全面推进企业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管理,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强化“一网通办”工作效能。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包括每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排污许可证二维码查询等。

(五)围绕行政执法法制化,提升执法综合效能

一是开展案件审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严格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定期组织召开行政案件审理会,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依据《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5起经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将50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同时全面梳理挂牌督办案件、环保督察案件、涉刑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矛盾突出的信访投诉案件,逐案研判,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切实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求。

二是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区级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名单,配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严格执行随机抽查制度,注重新法新规的运用以及各类配套办法的实施,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及时有效衔接,多部门多次联合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分工合作,加强联动。2020年,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城管局、建管委和交通委等执法部门共出具环保相关处罚决定书399个,罚没金额累计708万元,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1件。

三是加强信访调处,提升化解难点矛盾实效。定期梳理重复信访投诉、及时发现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分析研判,协调解决疑难件,推进疑难件得到有效解决。对收到的信访投诉件逐一进行调查处理,做到迅速出动、妥善处置、及时反馈,积极回应群众环境诉求,逐步提高群众满意率。截止11月底,累计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来邮 1185件,按时办结100%,办结率100%。

(六)围绕环保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

一是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美丽嘉定,我是行动者”主题,举办2020年嘉定区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发布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绿皮书(2019),向我区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授予开放牌,并向街镇颁发生态环境领域优秀案例奖。同时,六五期间,各街镇社区、村居积极响应,共开展各类环保宣传、广播、讲座、爱心义卖和亲子活动等共计300余次,直接参与人数达到20000多人,影响覆盖面非常广泛。

二是发布生态环保绿皮书。为进一步让公众更及时、更准确地了解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情况,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编制了《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绿皮书(2019)》,并于2020年6月5日环境日正式发布。全书共包含环境质量、主要工作、生态嘉定和产业环境准入探索等四个篇章,客观反应了我区总体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总结和回顾了我区2019年的总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开展培训和环保污染设施公众开放工作。深入基层进行《环保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以及水、大气、土壤和固废废物等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讲,组织召开各类环保专业和法治培训。2020年1-11月,共开展各类环保培训68场次,培训6291人次。持续推进区污染治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通过拍摄环保设施“云开放”系列短视频和开展公共开放活动等方式推动公众更了解和参与环保事宜。目前我区13家污染治理设施家单位已全面向公众开放。各开放单位通过网上预约、主动邀请等方式,共开展向公众开放活动149批次,参观人数2889人。制作10期“云开放”短视频,每月通过“嘉定环境”微信公众号推送一期,方便公众通过线上参观污染治理设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全区上下的努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面貌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特别是通过中央和市两次生态环保督察,以及2020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中反映的问题,暴露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领域还是存在短板和问题的。

(一)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存在压力。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稳定趋好,PM2.5预计能完成“十三五”期间37微克/立方米考核目标,但依然属于全市排名较后的区县,“十四五”期间全市对PM2.5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要达到35微克/立方米,对我区压力较大;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个别考核断面达标困难、水质易波动等问题,尤其是“十四五”期间我区将新增2个国考断面,任务更加艰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还需加强。

(二)环境日常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受疫情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背景下,企业生存更为困难,无论政府还是企业能投入到环保方面的资金压力变得更大。我区以汽车产业为主,涉重企业较多,行业排放污染物压力较大。相对于全区工业企业污染源数量,区和街镇两级环保管理人员配置不足,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三)环境系统治理需进一步加强。两次中央环保督察情况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的问题,暴露出了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是存在突出短板问题的,我们必须以督察和警示片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尤其是以点带面的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系统治理需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标本兼治,从严落实督察整改工作

根据市级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紧盯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的职责,逐一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继续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中小工业地块企业专项整治、重信重访专项整治等7个督察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每月调度各专项进度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定期报送各专项推进情况。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暴露的问题,继续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的15个专项,并做好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属地管理、夯实监管举措和突出系统治理四个方面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隐患,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遵循生态优先,建设现代社会环境治理体系

尽快出台我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细化措施,明确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高标准、高水平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区域协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符合嘉定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环境治理新路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聚焦重点任务,深化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

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核心,全面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推进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持续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做好空气质量攻坚与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十四五”期间新增的蕰藻浜-浏翔公路桥和墅沟河-霜竹公路桥两个国家水质考核断面的质量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聚焦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河道周边污染源整治;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环境系统性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做好2021年清废点位整治,持续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评审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把嘉定打造成“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现代化新型城市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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