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工作 >> 监督工作 >> 内容

关于嘉定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07-26 点击数:

——2021年7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陆俊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嘉定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区审计局对嘉定区财政局组织的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以助力“发展、改革、提效、安全”为发力点,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从审计情况来看,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特点是:

——推进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区建立抗疫经费应急保障机制,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全区抗疫特别国债支出32亿元,落实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政策;积极发挥财政直达资金作用,多措并举激发经济复苏活力,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优化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领域支出。2020年,区本级十一大类民生支出154.41亿元,占财政支出79.6%。教育投入39.98亿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推进紧密型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初中强校工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医疗投入17.34亿元,主要用于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形成以三甲医院为龙头、区域性医疗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保障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社会保障投入29.42亿元,主要用于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发展多元化养老模式。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如制定《嘉定区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落实上级转移支付和规范区对镇转移支付提供制度保障;修订出台《嘉定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修订《嘉定区社区卫生经费区级统筹实施方案》,将村卫生室的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区级统筹;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全面梳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和出租、出借情况。

第一部分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对区本级和7个部门及所属21家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内容,对直达资金、节能减排、政府购买服务、科技投入等开展了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对旧小区和雨污管混接综合改造、社区治理等民生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对3个区级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归集了2家区管企业、1个镇自然资源资产2020年度的审计情况。并对上述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75.65亿元,支出总量275.65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05.73亿元,支出总量273.05亿元,结余32.6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9亿元,支出1.52亿元,结余0.0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结存资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审计抽查发现,“嘉盛西路(胜辛路-朱旺路)”“嘉盛东路(浏翔路—区界)”等项目已于2015年底竣工,至审计之日,结存资金2338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北社区K1-01(新泽园)”和“北社区N1-02 丁东丁西”两个项目成本已结算完毕,结存资金4678.7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个别债券项目执行缓慢

2020年,区财政以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个别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经费1.3亿元,至审计日,因工程建设进度等问题,尚余0.73亿元实际未支出。

个别镇有6个投资项目2018年6月之前共收到区财政资金1.05亿元,至审计日,仍处于前期阶段,尚余1.01亿元未支出。

(三)个别以前年度计提的基金未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后再使用

2020年,区财政用以前年度计提的基金直接支付部分项目工程款合计9.97亿元,上述资金应先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后再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执行率偏低

33家单位81个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8410.72万元,其中1家单位4个执行率低于40%的项目为当年度预算调增项目。

(二)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

一是35家单位130项往来款项长期宕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1.15亿元。经审计指出后,有14家单位39项往来款金额合计0.19亿元已清理或已进入清理流程。二是36家单位未按要求清缴财政款或未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58亿元。经审计指出后,24家单位0.82亿元已上缴财政。

(三)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落实不及时。4家单位整改时限超过一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涉及金额1.21亿元;2家单位未对整改完成时间作具体规定,涉及金额0.16亿元。二是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不严谨,未能从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以及绩效目标合理性等方面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和效益产出情况,涉及金额367.8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0年,我区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5.65亿元,涉及147个项目,除2.6亿元按程序结转下年,其余33.05亿元全部支出。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在助力援企稳岗、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部分惠企利民支付明细未及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个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节能减排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2020两年,我区共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92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有效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中小锅炉提标改造,不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及时修订2012年制定的《嘉定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后,部分新引入的企业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被淘汰企业存在区内迁移继续经营的情况。三是部分公交车站点充电桩未安装到位,导致部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以加油为主,充电情况不理想,节能减排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2020两年,我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共安排资金34.75亿元。从审计情况看,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年上升,类型种类越来越广泛,管理监督逐步加强。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事中事后监管方法有待改进。52个项目承接单位未编制服务台账或以方案、成果代替服务台账;47个项目未见购买主体对承接单位的全过程监督资料;6个项目无验收程序。二是合同管理不够规范。9个项目的合同未实质性响应招投标文件;5个项目合同中无具体违约责任、赔偿条款。

(四)科技投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2020两年,我区科技专项投入4.32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科技专项资金较好地促进了全区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评审结果未有效利用,专项资助激励约束不明显。13家企业“三化”众创空间培育期项目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但补助金额一致。二是个别补贴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创新创业服务活动补贴对象较集中,未明确同一单位每年可补贴上限总额度。

四、重点专项建设资金和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信息化建设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抽查我区2019和2020两年两个领域的信息化资金3.4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通过信息化项目推进,加强了公共数据制度建设,推进了“一网通办”工作,创新了社会治理方式,提升了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内公共数据治理力度不够。市大数据中心落地本区的四个基础库数据与区内部门上传数据有差异;区内公共数据的归集治理缺少专业技术平台支撑。二是个别单位尚未建立信息化项目运维内控管理制度,涉及当年经费500万元。

(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3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设计变更的内容存在先施工、后审批的情况。二是个别项目概算缺项漏项且部分专业工程概算偏差较大。三是个别项目部分合同条款未响应招标文件、工程内容重复招标。四是个别分项工程投资监理、施工监理履职不到位。

五、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对旧小区和雨污管混接综合改造、社区治理以及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等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旧小区和雨污管混接综合改造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实施旧住房和雨污管混接综合改造,美化了小区环境,减少了污染,延长了住房使用寿命。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小梁薄板直管公房改造推进缓慢存在安全隐患。本区的小梁薄板直管公房约有11.75万平方米,因对小梁薄板房屋综合改造存在一定难度及风险,故近年来我区实施该类直管公房改造较少。二是部分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效果不佳。2018年至2020年,我区对暂不具备小区内部实施分流改造等条件的小区,采用在小区外部增设截流井的措施,投入总额2335万元,以相对减少旱季混接污水直排河道的量,但汛期无法达到截流效果。

(二)社区治理工作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对社区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2020年共下拨社区自治项目扶持资金426.8万元,部分社区资金执行率偏低。抽查4家社区,账面宕存结余资金194.1万元。二是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目标未完成。

(三)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帮困资金运行总体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数据掌握不全。因一网通办、参保对象跨区申请及缴费等因素影响,区级信息系统对本辖区参保对象人员信息、年度参保缴费信息、帮困资金支出等数据掌握不全。二是参保审核证明材料不完善。审计选取26份参保人员档案发现,有22份用于核对帮困人员身份的申请表为复印件,相关街镇受理及复核部门未加盖印章予以确认。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2020年,对2家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家企业的6.69亿元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二是个别企业部分人员费用在下属公司项目中列支。三是已完工安置房长期未与回购方签署协议。四是个别企业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公有物业管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不规范。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0年,对1个镇领导干部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该镇不断提升区域内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8家“散乱污”和2家已关闭淘汰企业进行扶持,涉及金额107.3万元。二是对企业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9家企业无环评许可证、11家企业无排污许可证、10家企业危废处理不规范。三是部分地块存在建筑物拆除后未复垦、未经检测即进行耕种等情况,涉及土地面积20.91万平方米。四是3条河道轮疏计划未及时完成,部分河道巡查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公益林苗木枯死率高,林业养护质量不佳。

七、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始终牢牢抓紧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2020年7月以来,发现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起。

第二部分  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绩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做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分析调整,确保财政支出规范有序;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不断规范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管理,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加快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统筹各类政策资金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各类政策的实际受益面;二是进一步压减低效开支,探索建立本区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并据实动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三是进一步清理各类沉淀资金,整合资源,确保区重大民生支出、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和使用效益。

三、加大统筹力度,提高政府投资的规划导向。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和有序推进,由规划谋项目,以计划促建设,完善投资计划管理机制;二是建立项目储备机制,紧紧围绕我区公共服务领域的薄弱环节和功能短板,在项目建设滚动计划和中期财政规划充分衔接平衡的基础上,严格计划执行;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督促责任主体对存在的问题边审边改,截止2021年5月底,已上缴财政资金1.01亿元,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相关程序。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区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审计整改,并将按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