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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1-07-26 点击数:

──2021年7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本区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中共嘉定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稳增长,为嘉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尽力提供财力支撑,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总体情况良好。

一、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及特点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1880万元,同比增收103533万元,增长7.7%,完成年初预算的62.3%。其中:区本级收入完成596212万元,同比下降2.5%;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收入完成253218万元,同比增长41.9%;镇级收入完成592450万元,同比增长8.1%。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财政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

  区级税收收入自3月以来,由负转正,并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上半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312819万元,增长18.2%,拉动区级收入上升15.1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增势明显,分别增长29.8%、38.7%、22.6%和44.2%。非税收入受上年同期一次性收入集中入库等因素影响,完成129061万元,同比减收98184万元,下降43.2%,影响区级收入下降7.3个百分点。

2、汽车产业税收逐步趋稳

汽车产业税收从5月起走出下行通道,逐步趋稳,上半年累计完成区级收入255703万元,同比增长8.1%,其中:汽车制造业回暖趋势明显,完成区级收入115605万元,同比增长35.7%;汽车销售业完成区级收入140098万元,同比下降7.5%,降幅较年初收窄48.6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发展主力

  上半年,第三产业完成区级收入952898万元,占区级收入总量的66.1%,同比增长23.3%,其中:房地产业完成区级收入311551万元,同比增长18.9%,占区级收入总量的21.6%;批发零售业完成区级收入301647万元,同比增长14.2%,占区级收入总量的20.9%;服务业完成区级收入291041万元,同比增长38.0%,占区级收入总量的20.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及特点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8156万元,同比增长17.9%,完成年初预算的47.0%。其中:区本级支出852346万元,同比增长17.0%,完成年初预算的41.3%;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支出229797万元,同比增长79.8%,完成年初预算的59.4%;镇级支出476013万元,同比增长2.2%,完成年初预算的5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区本级教育支出141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主要用于保障各类教育重点支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支持教育综合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提升家门口学校的办学品质,构建优质均衡、开放协同、融通衔接、智慧共享、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支持义务教育委托管理项目,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完善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加大对民办及民办随迁子女小学的扶持力度。落实嘉定科创集散地新三年项目,打造具有嘉定特色的科创教育影响力。

上半年,教育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学校维修尚未开展,相应预算支出尚未执行。

区本级卫生健康支出82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主要用于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健康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对象增设照护补助,做好各项防控、救治政策的落实,同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补助资金结算工作,切实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上半年,卫生健康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江桥医院设备采购等项目还未开展,相应预算支出尚未执行。

区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主要用于落实征地养老资金、老年综合津贴等,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落实各项民生补助政策,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残疾人社会保障等。夯实青年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保障。

区本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主要用于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支持汽车博物馆、保利大剧院等场馆的维护。支持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支持百姓健身步道、社区公共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屋面等建设或维修。

上半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嘉定区文化发展资金等项目尚未安排支出。

2、着力支持生态环境改善,提升城市品质。

区本级城乡社区支出59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主要用于提升城市综合能级、人民生活质量、城乡环境品质。安排垃圾处置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持久战,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支持道路照明设施、道路及桥梁等养护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上半年,城乡社区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嘉定区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建设运营服务(一期)等项目还处于招投标阶段,尚未安排支出。

区本级农林水支出3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主要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作部署,着力提升都市型农业能级。支持农业综合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升级,强化休闲农业品牌培育。支持河道养护管理、综合整治、污水厂污水处理,促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改善乡村居住环境。

上半年,农林水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和部分河道整治工程将于下半年启动。

区本级节能环保支出25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主要用于落实南翔、安亭污水厂污水处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城镇用水安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

3、着力促进科创能力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本级科学技术支出7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聚焦财力,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四新”企业集聚)创新集群、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双创券”、新能源汽车功能型平台、高企认定资助科创大厦等给予资金支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为产业引领、创新服务、创业支持提供活力。安排科普经费,用于科普活动、召开长三角科技交易博览会,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841万元,同比下降70.7%,完成年初预算的17.2%。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524万元,同比下降77.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017万元,同比增长48.2%;污水处理费收入16300万元,同比增长65.9%。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8511万元,同比增长6.4%,完成年初预算的38.7%。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9261万元,同比下降7.0%,完成年初预算的35.7%。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6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主要是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478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25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833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921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67万元, 廉租住房支出82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455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945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主要用于住宅建设基地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学校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8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用于支付大众、新城污水厂污水处理费。

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2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24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8%,原因是镇级抗疫特别国债基金调整至区本级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同比下降10.9%。其中:利润收入773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290万元。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

四、上半年财政管理情况

上半年,区财政局按照依法理财要求,着力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聚焦“提质增效”,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一)完善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组织部门对所有纳入2021年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进行自查和复核,配合区审计局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及时调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购买事项,逐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针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房屋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研究起草了《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了《嘉定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进一步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规范管理。

(二)聚焦“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杜绝采购人对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设置障碍,吸引和鼓励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造平等、公平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二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嘉定科创贷”批次担保业务实施方案》,搭建“政府+担保中心+银行”政策性融资服务联动平台,积极推进“嘉定科创贷”政策落地实施,为纾解企业增信不足发挥积极作用,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金融“活水”投向风险相对较高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三)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全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2021年区镇两级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街镇延伸,指导各街镇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制定了《嘉定区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强化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目录管理,以5年为周期,实现对目录内项目的部门重点评价全覆盖,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预算资金7.5亿元。二是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改革。根据上海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工作部署,我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区,在2月底,完成了区本级和各街镇财政预算系统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衔接工作,结合采购“云平台”改革,优化政府采购审批监管方式,从预算编制源头和采购执行环节全面对采购人的各类申请进行严格把关。三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进行监督。开展非税收入执收检查,进一步压实执收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管理,促进非税收入常态化监管。开展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自查工作,自查覆盖面达到100%,促进“阳光财政”建设。四是压实债务化解责任。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区财政局会同区审计局对区镇两级政府隐性债务进行全面自查,压实分级化解和整改责任,促进区镇两级牢固树立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的底线思维。

五、下半年财政管理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六届区委十一次会议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继续采取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确保各项财政收支任务的顺利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密切关注区域经济形势、重点企业和重点税源的变化,及时研判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积极涵养税源,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主动作为采取措施,确保预算收入目标实现。同时,要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从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支持,为城市软实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努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优化我区《区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编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深化协同理财机制,持续优化预算调整、调剂内容和程序,加强对财政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的培训,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扎实做好2021年下半年预算执行和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推动区级预算部门合理开展新增100万及以上重点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推进绩效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绩效目标扩围提质,试点开展区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做好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跟踪“双监控”,适时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跟踪,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和管理改进相挂钩。

四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以前年度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未使用满2年以上的债券资金,及时调整用途,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合理分配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促进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继续加强隐性债务管理,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确保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完成。

五是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检查。根据《嘉定区2021年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开展小型建设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抽查,启动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上半年,虽然财政收支运行总体良好,但稳增长压力仍然存在,我们将在中共嘉定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克难奋进,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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