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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1-09-26 点击数:

──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局长 胡明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嘉定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嘉定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0年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包括直接监管与委托监管两类共17家企业。其中,区管国有企业10家,包括功能类企业5家、公共服务类企业4家、竞争类企业1家;委托监管企业7家,分别委托六部门监管。

截至2020年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共有205户(含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342.0亿元,较年初增长12.0%;负债总额811.5亿元,较年初增长11.4%;所有者权益530.5亿元,较年初增长12.9%;实现营业收入73.0亿元,同比增长5.9%;利润总额6.0亿元,同比下降7.7%;净利润4.5亿元,同比下降6.0%;净资产收益率0.7%,同比下降0.4%;上缴税费8亿元,同比增长3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区无区管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我区独立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496家,其中462家独立开展资产核算,资产总额294.2亿元,同比增长20.6%;负债总额35.5亿元,同比增长5.6%;净资产总额258.7亿元,同比增长23.0%。

截至2020年底,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86.1亿元,非流动资产207.6亿元,受托代理资产0.5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107.8亿元、在建工程92.9亿元、无形资产2.8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1亿元、政府储备物资1.6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0年底,我区土地资源总面积46317.4公顷。其中,耕地、园地、草地、林地面积15779.2公顷,同比减少195.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0782.5公顷,同比增加17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528.6公顷,同比增加62.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66.4公顷,同比减少38.0公顷;其他土地为160.7公顷,同比减少5.7公顷。2020年底收储土地面积707.0公顷,账面价值约为211.3亿元。

截至2020年底,我区水资源存量为43622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2415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74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9056万立方米;地下水616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359万立方米。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量,水资源期末价值0.5亿元,同比增长0.3亿元。其中,地表水0.4亿元,同比增长0.2亿元;地下水0.1亿元。

截至2020年底,我区林地总面积8456公顷,森林覆盖率16.1%;湿地面积2863.3公顷,其中受保护面积342.5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情况

2020年10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从加强规划引领、夯实管理基础、盘活存量资源、狠抓工作落实四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进一步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水平,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不断强化国资国企主体地位,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产业引领,全力推动国有资本向汽车“新四化”、集成电路和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高性能医疗设备及精准医疗三个千亿级产业以及在线新经济等领域投资布局,历年投入总额达36.2亿元,实现资本导入超220亿元;聚焦服务保障,承担全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租赁房保障房建设、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等,嘉北郊野公园顺利开园,再生能源利用中心烟气排放指标优于欧盟标准,4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聚焦招商引资,首创全面推进区属企业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拓展国企招商功能,2020年功能类企业引进8657户、新增注册资本481.6亿元、实现税收166.1亿元,非功能类企业牵线引进125户、实现物业属地税收1.3亿元;聚集对口支援,落实资金,积极开展与楚雄州大姚县8个乡镇、37个贫困村的党建共建、教育培训、挂职带教、安置就业、云品入沪、爱心超市、村居服务、爱心捐赠等8+X“村企结对”精准扶贫行动。

2.全面完善国资国企制度体系,加强国有资本风险防范。推进事前立规与加强风险防范相结合,出台《区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指引(2020版)》《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监管制度,推进区管企业合同标准化建设,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进事中监督与公司治理相结合,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组织架构,对8家区管企业、16户中风险单位、24户低风险单位开展疑似经营风险排查,“一企一策”强化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开展企业分类动态监管工作,依托国资监管平台,规范监管企业担保行为;推进事后评估与夯实国资基础相结合,对新城公司“澄浏南路(蕰藻浜大桥-蕰北公路)” 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区属企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党的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3.稳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提升国有资本活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0年通过增资、出资设立等方式,投入资金5.5亿元推进8个混合所有制项目,参股投资公司科创板上市1家、主板上市过审1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排摸闲置土地1150.3亩、房屋20.4万平方米,完成14处地块的年度存量资产盘活推进计划,推进州桥景区资产经营权归集工作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初步形成《嘉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战略布局;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确定划转新嘉集团10%净资产至社保基金的操作方案;制定专题工作方案,对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按是否正常经营分类推进。

4.逐步健全国资国企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资监管机构改革,整合董监事管理中心、清产核资实务管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制度;优化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修订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突出业绩考核导向,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考核,强化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约束指标考核;严格监管企业投资项目,持续推进企业对外投资闭环工作,加强对外投资项目调研分析和投后监督;稳健运营国企采购信息平台,健全“制度+科技”的信息化监督体系,规范企业采购事项;强化企业发债行为监管,探索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两种融资渠道,审议同意国资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10亿、中期票据10亿、超短期融资券10亿;住房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4亿;汽车城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15亿、中期票据15亿。

5.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作用能力,抗击疫情冲锋在前。全力解决防疫物资紧缺,保障防疫物资供应,累计向本区各类单位供应口罩2426万个、测温仪1.1万个,各类防护服62万件套、30个品类的防疫物资等;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嘉定区区管国有集体企业减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共减免2477户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租金1.2亿元,涉及物业124.1万平方米,为嘉定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着力提升规范层级,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印发实施《嘉定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对上级文件原则性要求进行明确和细化,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加紧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嘉定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研究起草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针对资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资产管理主要业务和常见问题进一步规范明确,强化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调整优化审批权限,提高管理效率效果。

2.大力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开展存量资产处置,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完成货币资金征缴、房屋拍卖出售、上海银行股票减持等工作,实现处置收入11.0亿元,有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益;开展全口径房屋统计,逐一核实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的400余处房屋,准确掌握真实状况,汇总分析薄弱环节,为下步规范用房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奠定扎实基础;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探索“公物仓”资产管理机制,加强资金和资产统筹,盘活存量资产,降低配置成本,尝试优先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再安排预算购置新增资产的模式。

3.全力推进区域发展,进一步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作用效能。提升综合交通能级,推进沪通铁路一期、轨道交通14号线等工程建设;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江桥医院、安亭医院新院等区域性医疗中心投入使用,菊园新区城北分中心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启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开办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幼儿园、武宁路实验小学等,建成启用新校舍4所;聚焦科技创新,投入5.1亿元支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集群等建设,投入0.4亿元资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及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进百姓健身步道、社区公共运动场等建设,利用文化资产开展嘉定旅游节等各类公共文化活动9500场次。

4.有力抗击新冠疫情,进一步体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命担当。全力阻击疫情蔓延,完成4家区级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哨点诊室全覆盖;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区核酸检测机构增加至9家,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2万份;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开发运行嘉定区医疗机构健康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增设隔离留观室,配备专用CT,专业防控物资按照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确定南翔医院后备定点救治床位250张,指定嘉定体育馆(新馆)为后备方舱医院;助力经济复苏,累计减免35家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积极推进规划落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总规全面实施,积极落实已批区总规和江桥、外冈、安亭等镇总规的实施,持续推进南翔、徐行、马陆、工业区和华亭镇总规编制;开展嘉定新城扩区研究工作,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新城规划建设战略部署,将嘉定新城向北、向西扩展“一片区、一功能联动区”,总面积由122平方公里增加至约161平方公里,到2035年努力建设成为百万人口规模、功能复合多元的长三角综合性节点城市;全面推进乡村地区规划实施,调整农民平移点和乡村休闲旅游设施布局,探索营造嘉定特色农居风貌景观的路径,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提升嘉定乡村设计水平和建设水平,持续助力乡村规划落地实施;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0年共安排5个生态环境类项目政府投资计划,总投资2.9亿元,年度安排资金1.1亿元。

2.稳步开展基础管理,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核实各类图斑2659个,面积约1235.4公顷;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全年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129.5公顷,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196.9公顷;提高土地储备管理水平,优化产业项目储备流程,全年新增储备用地79公顷,账面价值约23.7亿元,出让经营性用地等103公顷,账面价值约30.9亿元;严格水资源管理,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9300万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3立方米以下,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740以上;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对新建林地、变更林地以及减少林地实施动态监测,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控制林地减量,深挖造林空间,增加资源总量,“十三五”以来,完成造林面积15181亩,其中重点生态廊道11783亩,生态公益林3398亩。

3.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积极开展《上海市嘉定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5)》编制工作并进行先行管控;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对相关涉农街镇的耕地保护区级考核和区级自查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和界桩维护,重新制作和修缮8块标志牌和37个界桩;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巡河、河长述职、泵站排口企业河长等制度,2020年全区共消除劣V类水体505个,增加水面积1044.5亩,水面率达8.6%,整治河道56.9公里,打通断头河71处,河道轮疏129条段50.0公里;健全完善森林“三防体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全年无森林火情发生,病虫发生率控制在17.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6.3%,依申请产地检疫达到100%。

4.有效挖掘服务潜力,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益。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强化国土空间高质量利用,全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面积180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97.3公顷;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绩效,促进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和低效产业用地退出,大力处置闲置土地;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达100%,开展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定期对计划用水户实行考核,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落实17家大用水户的水平衡测试及工业企业节水技改;以点带面,逐步提升全区生态公益林林地养护水平,全年抚育生态公益林3568亩,其中重点抚育970亩,示范点推广各类新品种和珍贵树种共计3000余株;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115个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完成嘉北水厂深度水处理工程、彭门湿地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大居绿地20公顷、立体绿化45962平方米和32.1公里绿道。

5.严格开展治理监督,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推进执法监督长效管理机制,依托全勤网格化等平台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管;推进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确保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62项清洁空气任务按序时完成节点目标,启动33家重点企业、344家一般企业VOCs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整治直排企业87家,改造274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推进土壤环境整治,加强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和专项执法,现场踏勘、信息采集、质控检查672家重点企业,完成167块建设用地和污染地块调查备案,清运完成99个固废堆点,收运医疗废物1.4万公斤;2020年,我区PM2.5同比下降13.5%,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9天,优良率88.5%,同比上升4.7%;苏州河-黄渡水环境质量国考断面达标,18个水环境质量市考断面全部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国有资产结构不够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市场化程度不够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仍需强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重要作用,为我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党建引领、强基固本,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控管理,巩固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持续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内部约束监督,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督察执法体制,强化各项政策机制的系统集成和落地实施。

(二)深化改革、加强监管,增强企业国有资产活力

稳步推进战略化整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国有资本向本区重大战略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强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与央企、市企、民企资本合作,共同发展;坚持管好与放活相统一、赋能与风控相协同、监管与服务相融合,推行依法监管、分类监管、阳光监管,强化经营风险监测研判,维护资本安全;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区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力服务本区重大战略,全力推动国企招商引资,全力提供基础服务保障,突出主业,强活力增动力。

(三)完善制度、理顺机制,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最新发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738号),按照上海市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作好修订完善我区相关管理制度的准备;理顺体制机制,强化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厘清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管理边界,畅通沟通渠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管部门资产审批权限,提升资产管理效率;督促单位建立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衔接,提升管理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健全规划、加强管理,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开发并重

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战略空间规划研究和管控,提升城市发展层级和水平;优化耕地保护空间划定,编制造林、中小河道开挖等专项规划和计划,进一步强化资源统筹;严格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抓水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加强对河湖水面执法监管;严格森林资源监管,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强林地抚育,完善森林生态群落结构;制定公益林补偿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规模,加大占林毁林查处力度,占一补一占补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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