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委会工作 >> 监督工作 >> 内容

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09-26 点击数:

──2021年9月24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常委会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前期准备,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结合往年调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重点关注历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研,听取了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国资委的工作情况汇报,收集、查阅、分析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通过不断剖析问题、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科学性,进一步促进国资保值增值,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完善。

(一)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不断拓展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思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部门管理为主责、财政管理为基础、审计监督为补充”的监督管理体系。借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经营性资产变动的及时反映、动态分析、发挥系统辅助决策功能,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实施动态监管。加强资产管理部门和预算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在数据全面治理基础上,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存量。

(二)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国有企业主动担当作为,深挖潜力,切实将企业发展优势转化为招商引资、产业能级提升的最新优势。放大政府基金杠杆效应,以资本带动产业要素集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完成了一批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文化旅游等功能性项目建设。加强企业风险防范,切实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强化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降低决策失误风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企业分类、企业重组、政企分开,激发企业活力。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夯实国资国企管理基础。

(三)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形成“强引领、重均衡”的城乡体系;聚焦片区重点,推进“一核四区”的功能布局;坚持睿智增长,引导高品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守住耕地红线,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加强自然资源基础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环境治理效果;强化森林资源的制度保障,加强监测和成果使用。盘活存量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促进存量土地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空气、水资源、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调研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予以研究解决。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资产权属不明、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短板。部分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结构不够优化;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存量资产的盘活难度比较大;个别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还比较缓慢;企业经营市场化程度还不够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还面临一些挑战。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背景下,有限的区域范围内实施生态建设、开挖河道与耕地保护的统筹平衡压力大。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减量化工作面临资金压力大、推进没有抓手等问题。

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

为加强和改进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发展、造福人民,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要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体系,扩大报告范围,充实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要反映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分布、表现形式、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说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投向布局、改革进展、绩效监管、保值增值、支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查找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进改革、改进工作的安排和建议。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建设,搭建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供全面、完整、准确的资产信息。

(二)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要按照国家最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本区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处置、调剂、使用的审批程序,进一步细化资产配置标准、收入处置等管理要求。要强化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要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严格按规定合理配置资产和履行资产处置程序。要探索建立资产调配统筹机制,试点“公物仓”调剂共享平台,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

(三)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动力

要着力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强化分类监管,根据不同类别企业,分类定责、分类授权、分类考核。要着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抓好董事会治理这个核心,重视投资、融资、重大经营活动的风险控制管理,推动各个治理主体更好发挥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要重视历史遗存问题的解决,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企竞争能力和水平。要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重点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创投企业市场化运作、长效激励约束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要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全面发力、纵深推进,让国有资本在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实力更强、质量更优,真正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探索出以国资管理创新带动国企改革发展的新路。

(四)进一步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保护质量

要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着力解决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在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条件下,要进一步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建立产业用地高质量用地机制,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完善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引导机制,促进低效产业用地空间释放,发挥土地资源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土地综合承载容量和经济产出密度,努力实现土地资源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利用。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