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滕云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就2021年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简要回顾
“十三五”以来,我区滚动推进第六轮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转型发展初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考核成绩良好。
(一)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完成安亭水厂三期扩建、南翔污水处理厂新建和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42.5万吨(属地系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投入运行,建筑垃圾和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投运,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大大提升,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二)生态环境空间持续拓展。完成沈海高速、绕城高速、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周边等“五廊一片”12000逾亩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建成紫气东来、环城河绿带等61.1公里绿道;新增立体绿化面积7.5万平方米。完成浏岛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和彭门湿地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的13.31%提升到2020年的16.0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持续推进新农村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对1.39万户保留保护村农户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运行率达到100%,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三)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依托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深入开展城市顽症治理“十清”等系列行动,城乡生态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稳步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2%。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嘉定出口加工区、嘉定工业区和上海国际汽车城零部件配套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基本完成。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PM2.5年平均浓度从2015年的60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6.7%;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从2015年的70.4%提升到2020年的88.5%。地表水主要水体水质稳定改善,2018年底全面消除中小河道黑臭,2020年底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和18个市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全部达标,优III类断面占比由2015年的0提升到2020年的44.4%。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达到79.32%,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二、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加快打造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的总体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努力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以赴为美丽嘉定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突出制度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夯实
充分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全面部署、统筹推动督察整改、“百日攻坚”、《长江保护法》实施和《固废法》执法检查等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管理任务。修订《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构建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出台《嘉定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具有嘉定特点和规律的现代环境治理新路子;制定《嘉定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6起、赔偿金额122.59万元,切实做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二)突出规划引领,新一轮生态环境建设顺利起步
贯彻系统治理理念,统筹考虑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等专项领域,有机衔接五年规划、三年计划,制定出台《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新一轮生态环境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排定的39个项目已正式启动37个;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排定的102个项目已全部启动。
(三)突出精准治污,污染防治成效持续深化
一是大气治理方面,《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排定的47项任务全面完成,89家企业完成新一轮VOCs综合治理,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1040个公(专)用充电设施增设到位,江桥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和嘉安公路大众出租车充电站顺利建成,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检查覆盖率100%。今年1-10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天,优良率达到92.1%,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
二是水环境治理方面,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完成骨干河道综合整治1.6公里,村级河道治理223公里;完成3.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47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针对56条水质反弹河道实施112项水质稳定达标措施;深化一类污染物排放整治,全区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1-10月,我区3个国考均达到III类水质;18个市考断面均达标,其中11个断面达到III类水质,占比61.1%,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是土壤治理方面,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成74个建设项目土壤评审工作,更新嘉定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重点关注行业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逐一摸排腾退地块污染防治信息,确保其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可控。聚焦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处置、监管,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接工作,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历史固废堆点的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整改点位2408个。1-10月,我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实现100%。
(四)突出标本兼治,生态环境顽症有效缓解
一是紧盯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累计完成中央督察整改任务13项,市级督察整改任务38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交通噪声扰民等生态环境领域难点问题和顽疾得到基本解决或有效缓解。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项目化方式压茬推进15个专项行动,区领导亲自部署、一对一联系推进各街镇整治,累计整改问题24948个,切实消除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问题隐患,整治成效获得国家长江办肯定并总结通报。
二是强化常态监管。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强化证后监管,创新推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责任田”制度,不断强化水、气、固废、土壤和辐射等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执法合力。同时通过大数据筛查、走航监测、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实施精准执法。落实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有效发挥信用杠杆作用。今年1-10月,全区各部门共出具环保相关处罚决定书495个,累计罚没金额1556.2万元,通过从严执法推动常态监管,在地企业的环境守法水平稳步提升。
三是有效防范风险。完成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开展长江经济带涉危涉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工作,完成354家企业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紧盯危险废物、辐射安全、化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开展辐射应急演练,实施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源入户排摸,环境安全管控不断强化。
(五)突出共建共享,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践行
一是推进示范创建。围绕“双碳”战略,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发布《嘉定新城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行动指南(试行)》,初步选取新城远香湖周边板块作为低碳发展示范区域,完成示范区内主要能耗单位碳排放情况调查工作。启动“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在硬件方面,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湿垃圾等处置设施,为“无废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软件方面,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1+X医废最后一公里”收处等体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是打造生态空间。加快推进绿化建设,新增各类绿地51.63公顷,城市绿道10.2公里,立体绿化17318平方米,市在册公园4座。组织开展“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编制,固化减量复垦林地的造林路径,推进国土绿化森林资源排摸,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三是促进绿色发展。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开展优质项目总量需求调研,豁免总量指标审核项目154个。173家企业依法实现排污许可降级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实施电子化,新办、重新申领业务办结时限缩减65%。以绿色低碳为总基调,不断拓展生态环保宣传覆盖面,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主题活动等,13家污染治理设施单位累计开展开放活动193批次,惠及公众4684人。
一年来,尽管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十三五”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效,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对标本区发展定位的新形势、转型发展的新要求和群众对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还是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仍然偏重,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低碳转型任重道远;二是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等末端处置能力仍有缺口或存在结构性短板需要加快补齐;三是河湖水生态系统仍较为脆弱,季节性、阶段性水质反复仍然存在;四是噪声、臭气扰民等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仍时有发生,较难根治;五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尤其是一线发现处置能力需加强,精细化、信息化等多元环境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点工作设想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发力之年。区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迎接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和早日建成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嘉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重点推进VOCs治理及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修订,强化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持续推进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等专项工作。推进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按计划并力争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并做到整治工作同步推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销项基础上巩固并不断提升中小河道整治成果。强化考核导向作用,扎实推进国考、市考断面汇水范围内的污染源头治理,巩固提升断面水质。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严格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两个100%。
(二)聚焦双碳战略,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双碳”战略部署,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新城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切实推进各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持“批项目、核总量”,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水平。以国土绿化为重点,充分挖掘土地造林空间,积极探寻造林新模式,大力推进植树造林项目。全面推进“林长制”,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确保全区林地、绿地和湿地资源的生态安全。
(三)聚焦惩防并举,进一步化解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全力迎接督察“回头看”,重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老百姓身边的日常环境问题,强化整治和复核,落实销项制度,引导社会面群防群治,不断巩固问题整治成效。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深度和广度,深化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执法监管模式。加强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的运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精细管理与完善硬件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置相结合,形成以“巩固成果、防控源头、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各类主体的环境守法水平,全面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四)聚焦多元共治,进一步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落实我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和细化措施,加快推进智慧化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体系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数据融合、共享,提升环境预警能力。依托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和生态环境执法“责任田”模式,结合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环境风险隐患发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企业、街镇、社区(村居)、楼宇等不同对象,通过分类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示范,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贡献智慧。
2022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把嘉定打造成“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