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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03-04 点击数:

(2022年3月3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和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的奋斗目标,聚焦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民生事业重要关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建设“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新一届常委会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紧扣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推动新动能“全面成势”。开展扩大汽车“新四化”领跑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专项监督,推动政府抢抓汽车“新四化”战略机遇,加快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开展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情况监督调研,督促政府落实法定责任,持续深化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对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常委会审议意见得到落实。聚焦推动城市能级“全面提升”。开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落实好条例规定,在推动城市更新中提高竞争力、增强软实力;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助推政府协调推动城市更新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聚焦推动社会治理“全面赋能”。开展加强社区治理推动“15分钟社区综合服务圈”建设专项监督,促进政府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用最优的治理温暖人心;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情况监督调研,促进执法效能、治理效能和社会效能进一步提升;开展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监督调研,督促政府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监督调研和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专题调研、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紧贴民生改善需求。关注“病有良医”,开展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监督,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级提升,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关注“住有宜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情况监督调研、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情况专题调研,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装电梯等民心工程持续走深走实。关注“老有颐养”,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监督调研,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提升。

紧抓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审查和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继续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工作报告,并对区政府落实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法定职责。听取区政府关于债券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入推进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

紧盯法治嘉定建设目标。加强对“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宪法法律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订《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完善专工委专业审查、法制委综合审查双向审查机制。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法院加大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助推法治嘉定建设工作情况和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深入落实“双重大”文件精神,正确有效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进一步提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大样板示范区”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重大事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如区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议案,及时安排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相统一,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认真做好任免案材料初审工作,严格执行拟任职人员任前与组成人员见面并作表态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和组织宪法宣誓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做好新一届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命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

三、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夯实常委会履职民意基础。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履职行权全过程各方面,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让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机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诉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推进“开门”监督,通过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形式,问需、问计、问效于民,在监督工作全过程中力求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推动监督成果“可观可感”、落地见效。

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赋能增效。在市人大常委会嘉定工业区管委会立法联系点、区人大常委会马陆镇众芳社区立法联系点基础上,增设区人大常委会真新街道办事处立法联系点,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多点开花、市区联动、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制定《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赋能增效的意见》,完善征询程序、丰富征询渠道、优化反馈机制,强化体系支撑、宣传激励、功能融合,推动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延伸,着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闪亮窗口。

建立“家站点”运行绩效评价体系。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有场地、有牌子、有设施、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有管理、有效果”“定时间、定人员、定方式”“代表信息公开、活动安排公开、履职记录公开”等标准,从阵地、机制、效能上下功夫,推进“建、管、用”结合,建立兼职民情联络员队伍,让人大代表沉下去、让人民群众走进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把“家站点”打造成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前沿阵地。

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和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同相关行业和领域人大代表的联系,组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发挥好代表专业优势。

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促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通过对重点督办件进行走访督办,于年中、年末进行集中督办,对代表建议最集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等方式,促进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

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为重点,抓好代表初任培训和专题培训。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新一轮各街镇区人大代表小组定向调研视察检查活动,加强对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带主题”集中联系社区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探索建立履职激励机制,完善履职登记和履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嘉定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机关党组的重要作用,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努力建设“四个机关”,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把队伍建设抓在手上。对标“20字”目标,不断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组成人员守则,打好新一届常委会依法履职基础,提高常委会履职质效。探索建立专门委员会不驻会委员工作室,发挥不驻会委员的重要作用。开展机关干部“了解区情民情 融入服务大局”学习活动,推动年轻干部轮岗交流等实践锻炼,在机关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全面争先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保障常委会履职的能力。

把效能建设落在实处。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把传承与发展、守正与创新更好结合起来,努力使新一届人大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修订《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上海市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市、兄弟区、街镇人大的联系、联动,深化区域人大工作协作,发挥区人大工作研究会智库作用,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附件:

1.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3.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4.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2年2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以及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助推新动能“全面成势”、城市能级“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全面赋能”,促进民生持续改善,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扩大汽车“新四化”领跑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和评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扩大至全体区人大代表)。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扩大)上听取和评议。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治理推动“15分钟社区综合服务圈”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书面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书面审议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三)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七)听取区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上述七项报告,其中:第一至第四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及书面审议;第五至第七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及书面审议。以上均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常委会开展《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拟于8月份成立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相关副主任担任组长,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实施。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

(二)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组成人员。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主任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城管综合执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的情况汇报。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听取区政府关于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区政府关于债券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6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听取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促进乡村治理有效工作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七)听取区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汇报。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区政府专题工作汇报,书面材料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印发不驻会的委员。由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落实《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嘉定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完善专工委专业审查、法制委综合审查双向审查机制。由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和实施。

六、做好专题调研、跟踪监督、视察等工作

要结合区委“主动对标、全力赶超”大学习、大调研专项行动部署,立足人大职能,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府一委两院”重点工作推进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提供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要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监督,形成监督工作闭环。要加强各方协同,积极参与市区人大联动监督,精心组织区镇人大联动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拟在12月份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区政府2022年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情况,由办公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常委会监督工作,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和区委中心工作的契合度,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增强监督刚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以强监督推动强落实。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注重调查研究,改进监督方式,突出“开门”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计划

(2022年2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

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有效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决定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重大事项报告

(一)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大样板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讨论。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区级决算。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查和批准。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区政府提出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议案,则及时安排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由涉及到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

区政府因工作需要临时提出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可以根据常委会会议月度安排或增开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或听取报告。由涉及到的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听取区情通报

根据常委会工作需要,将适时邀请区领导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有关本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帮助组成人员更好知情知政、提高履职质效。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工作,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双重大”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二是要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扩大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高民主化水平。三是要完善工作程序,依法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


附件3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常委会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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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4

上海市嘉定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主任会议及重大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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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工作安排如需变动,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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