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忠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审的基础上,对区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
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本级决算是: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50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加上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385171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37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6%,加上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3851714万元;收支平衡。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403676万元,支出总量2403676万元,收支平衡;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29105万元,支出总量429105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10590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8%,加上市财政与本区的结算收入、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动用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16710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709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加上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16335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37416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662080万元,支出总量1632100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71686万元;收支结余2998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4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收入总量175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0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量130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4527万元。
经审查,财经委员会认为: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精准实施财政政策,全力推动区域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积极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着力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持续加强财政监管力度,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财政监督,提升监管成效。
2021年区本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良好,完成了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及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查通过调整的区2021年预算。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21年区级决算,批准区财政局局长胡明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按照《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管理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升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实施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实效。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支出政策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建立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绩效目标审核,规范绩效目标调整,强化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绩效跟踪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的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挂钩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建设,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和资金闲置浪费等现象。加大债务风险防范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不断完善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有关政府债务的内容,认真做好政府债务情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