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本区落实使用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忠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本区落实使用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的议案》,提请批准本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42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4亿元,专项债务183.1亿元,并对使用2022年新增再融资债券77.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19.1亿元作了初步安排,提出了《本区落实使用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预审的基础上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查,财经委员会认为:
本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关于下达“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所确定的,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发行规模。本次落实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方案综合考虑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重大项目建设要求,债券支出用途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本区实际情况。为此,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批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本区落实使用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的议案》。
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切实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债券资金“沉淀”;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分析评估债务风险;落实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政府债务信息随同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