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行政复议局局长 张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我区积极推进落实中央及本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于2021年7月30日挂牌成立上海市嘉定区行政复议局,作为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同年8月1日起,由区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一年来,我区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水平和效能,坚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工作保障,高标准推进改革进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我区于2021年4月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统领全局。同年7月制定《嘉定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明确要求和责任。二是完善机构设置。完成嘉定区行政复议局挂牌,新设受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三个科室,具体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应诉、行政争议化解、综合指导等工作。明确区行政复议局的独立办公场所,设接待室、案件审理室、调解室、档案室、智慧听证室等业务用房。三是强化复议队伍建设。区行政复议局编制数已明确增加11人,目前已通过招录、借调、内部调剂等方式补充复议办案人员11人。通过开展全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专题培训班、内部业务学习等形式,不断提升复议队伍能力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复议各项工作制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嘉定区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规范》《嘉定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嘉定区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
(二)复议案件数量创新高,复议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收案数量大幅提高。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08件,数量为同期的2.51倍(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为242件),其中案件受理数562件,受理率为92.4%,受理数在全市十六个区中排第六。二是案件类型复杂多样。较之往年常见的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等案件,2021年8月以来在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案件也有所增长;申请人申请复议理由从对事实方面的不服,增加了对程序合法性、裁量合理性等方面的质疑;在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申请人由被动等待复议结果转变为主动申请阅卷、补充提交证据、现场沟通等权利性诉求的情况增多。三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分布相对集中。在受理的案件中,被申请人涉及的行政机关呈现相对集中于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的特点。排名前三的被申请人分别是公安嘉定分局交警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嘉定分局等。四是复议案件应诉率大幅下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全区行政诉讼案件中,经复议后的起诉率由同期的12%降为5.42%,绝大部分当事人经过复议后未再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凸显。
(三)拓展多元化渠道,打造复议便民新形式
目前,接收行政复议申请主要通过邮寄和当面申请两个渠道,正筹备将于今年10月开通网上申请渠道。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区行政复议局当面接待申请、咨询复议的群众580余人次。同时开设行政复议咨询热线,承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指引行政复议方式途径、案前调解等功能,一年来接听来电1320余次,有效回应群众复议诉求。2022年8月31日起,在马陆镇、安亭镇、徐行镇、真新街道、嘉定工业区设立首批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指导、行政复议文书样张、收取行政复议材料、解答有关行政复议咨询问题等便民服务,进一步推进复议端口前移,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推行开门式复议,研判案件更及时全面
一是统一审理标准。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后,评判标准更趋一致,办案人员在个案审理中也更易发现共性问题,特别围绕交通违法、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等常见类型案件,进一步规范审理标准,统一复议决定文书模板。二是逐步破除书面审弊端。复议审理紧紧抓住“论证、取证、问证”牛鼻子,多措并举推动开门审理、开门调查。交通违法、违法建筑等类型案件侧重实地取证,增强案件调查的客观性,使案件经办人对事实了解更清晰,证据掌握更充足,依据适用更充分,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质量。三是积极借助行政复议委员会外脑和智库。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敞开合议之门,对疑难、复杂及专业性法律问题多方论证,发挥行政复议委员外脑和智库作用,改革至今行政复议委员会已召开了2次案件审议会。
(五)加强复议监督力度,有力倒逼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机制,严把复议审查关口,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2021年8月起,共有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等纠错案件63件,直接纠错率达13.5%,以大力度纠错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建立复议应诉的工作情况通报分析制度、首次制发2021年度行政复议白皮书、持续加大对复议应诉工作的考核力度等方式,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六)探索多路径化解争议,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初心
努力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一是争议化解端口前移。对有化解基础的行政争议,在现场接待、电话接听以及发出补正通知等环节通过释法说理、疏导劝解、协调协商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推动案前化解一批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设立的另一目的就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充分表达诉求,同时发挥街镇扎根基层、密切接触群众的优势,通过工作重点前移,让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8月以来,共案前化解案件75件。二是借力化解争议。在复议审查环节,在查清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对有化解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邀请区检察院共同参与化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自2021年8月以来,在受理案件中成功调解案件213件,案件调撤率为45.6%,与同期调撤率(15.1%)相比有了明显提高。
二、当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在复议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当前行政复议工作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复议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一是行政复议局办案人员存在“人员新、经验缺、能力不足”问题。二是原市级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审理的案件一般具有较强专业性,集中管辖以来,面对专业性强的复议案件对新旧办案人员来说均存在极大挑战。三是作为被申请人的各委办局、街镇在法治机构与专业人员配置上也亟须加强,复议应对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二)行政复议受理审理等工作机制尚待完善和创新。一是行政复议受理环节还有待提升,在规范接待、案前调解机制等方面仍需加强。二是行政复议“开门办案”方式还有待创新,开展和利用听证会、调查会、复议委员会案审会等案审形式力度还不够。
(三)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的主渠道功能发挥尚有距离。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复议调解配合度有待提高。二是复议调解的制度、程序、方式等有待细化完善。
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下一步举措
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已经一年,但是改革没有终点,面对即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面对明年新一轮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复议改革工作也会有新要求、新定位,意味着我们依然处于新的起点上。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推动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前期改革中凝练出的成效和经验,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不断探索新思路、增加新亮点。我们将努力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始终朝着“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目标奋力前行,切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复议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开展办案人员系统性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打造以“老”带“新”的工作模式,注重办案团队建设,鼓励应用型研究,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和办案应诉水平。同时,区行政复议局进一步搭建好与静安法院、嘉定法院、嘉定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加强多方沟通协调,促进行政执法与复议审理标准及司法裁判的三统一,提升复议案件质量。
(二)继续扩大开门复议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受理审理、调查调解、决定和执行、监督等流程,优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装备保障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复议审理新模式,加大运用复议听证、复议委员会案审会、实地调查核查等方法,提升行政复议专业性、权威性。坚持复议为民便民,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好复议接待窗口、咨询热线以及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强化复议监督功能,通过定期报告、通报、复议建议书、复议白皮书等工作机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探索“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撤率,降低复议后的起诉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区将继续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为抓手,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为重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