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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

2022-11-08 点击数:

──2022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根据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形成《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1年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包括直接监管与委托监管两类共21家企业。其中,区管国有企业10家,包括功能类企业5家、公共服务类企业4家、竞争类企业1家;委托监管企业11家,分别委托十部门监管。

截至2021年底,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共有213户(含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401.9亿元,较年初增长3.9%;负债总额852.5亿元,较年初增长4.5%;所有者权益549.5亿元,较年初增长3.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22.1亿元,较年初增长2.9%;实现营业收入8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利润总额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净利润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9%;归母净利润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净资产收益率1.1%(其中竞争类企业净资产收益率10.2%),较上年上涨0.2个百分点,如剔除无收益的路桥等公益性资产,则净资产收益率2.9%。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4%,较上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区无区管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1年底,我区独立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466家,其中456家独立开展资产核算,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245.9亿元,负债总额34.1亿元,净资产211.8亿元。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59.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22.1亿元;非流动资产182.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21.3亿元、无形资产3.0亿元、在建工程44.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0.6亿元、政府储备物资1.6亿元;受托代理资产4.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1年底,我区土地资源总面积46,317.4公顷。其中,耕地、园地、草地、林地面积15,880.8公顷,较年初净增加102.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0,607.1公顷,较年初净减少145.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636.2公顷,较年初净增加114.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51.8公顷,较年初净减少19.1公顷;其他土地为141.5公顷,较年初净减少19.1公顷。2021年末收储土地面积670.0公顷,账面价值约为201.7亿元。

截至2021年底,我区水资源存量为41,600万立方米,较年初减少2,02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4,700万立方米,较年初减少2,756万立方米;地下水6,900立方米,较年初增长734万立方米。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量,水资源期末价值0.5亿元,较年初略微减少。其中,地表水0.4亿元,地下水0.1亿元。

截至2021年底,我区林地总面积8,755.9公顷,其中森林面积7737.6公顷,森林覆盖率16.7%;湿地面积3,102.5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情况

2021年9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嘉定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进一步分析研究,就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中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制定《嘉定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等文件,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责,厘清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管理边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街镇和主管部门资产审批权限,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加强办公用房调配,推动闲置房屋等存量资产处置,有效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2.国有企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推进国资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等管理办法,建立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和国资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修订完善各层级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出台区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指引文件;加速低效无效资产的清理退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梳理各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并进行逐步清理;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优化基金管理机制。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放保护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加强规划引领,推进“一核四区”,构建“134857”的城镇空间体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划定划实9.71万亩耕地图斑,积极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优化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节水载体创建,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技改,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户累进加价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的制度保障,出台新一轮的嘉定区林地、湿地生态补偿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公益林管理;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推动营运性国三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服务大局,提高国资国企发展质量。一是提效能,助力嘉定新城新一轮建设。明确新城建设主体,推动远香湖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和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规划建设。积极支持新城区域明发砂之船奥特莱斯商业广场等商业配套、教育、住宅的建设。积极开展与光大控股公司、中建国际集团等央企、市企在项目、金融、股权、基金等方面洽谈合作,促成院士专家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等重大产业和创新项目落户本区。二是聚合力,助推嘉定产业发展。完成新经服公司组建和经济城委托街道监管。围绕国资系统3个全市特色产业园区及10个新兴产业园区建设,优化国资布局结构,通过母基金与项目直投“双轮驱动”,积极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抓落实,全力提供基础服务保障。优化嘉北郊野公园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主体方案,完成郊野公园开发建设职能移交绿洲集团,推动中国人寿7亿元名股实债的提前退出。牵头推动区管企业接收街镇环卫公司,参与制定区环卫作业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制定区级环卫作业公司组建方案。指导完成12个街镇14家环卫公司的清产核资、资产审计和评估。完成州桥景区物业经营权归集到绿洲集团,促进老城区域改造与嘉定新城核心区建设相融合。推进安亭镇泰东三期等地块的保障房建设。

2.深化改革,激发国资国企发展活力。一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出台《嘉定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分解成6大板块58项的重点改革任务,确定改革目标,细化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和操作性。聚焦改革重点全力突破,加强跟踪指导,统筹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出台《嘉定区区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1版)》。进一步聚焦政府重点项目和企业重大自营项目,对原2017版负面清单15个条款进行修改,占全部条款的78%,进一步放宽了企业投资审批权限,提高企业投资效率,适度提升投资项目核准审批金额标准,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推进公司制改革工作。第一批新嘉集团下属8户粮油管理所顺利完成公司制改革。查补第二批全民所有制名单10户,已全部取得营业执照或注销变更。四是推进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完成存量资产再排摸,涉及7个集团公司,16处存量资产和闲置地块,土地面积1150.27亩,房屋面积20.41万平方米。指导企业采取合作开发、政府收储、动迁改造、出租出售等方式,有效盘活交发集团长途客运场站地块、新嘉集团养鸡场地块、国资集团光明灯头厂地块等14处地块。五是出台《上海市嘉定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已着手重新修订区属企业以及委托监管企业的主业。

3.健全体系,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一是稳步实施国资监管数字化转型。以财务信息为基础,资产监管为核心,形成了网络收集、报表分析、信息查询、风险预警、绩效评价等核心子系统,基本建成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统一、高效、集约、共享的一体化平台。二是持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印发关于采购限额标准调整的通知,实时调整区属企业的采购标准,公开招标标准统一调整至400万元,非公开招标标准调整至10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由企业自主采购,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行为。三是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水平。审批通过企业投资项目共54个,投资总额为71.23亿元,同比增长59.85%。对企业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提升与对外辐射效应。股权类投资项目共45个,投资金额53.93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5.71%;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共9个,投资金额17.3亿元,占投资总额的24.29%。四是不断夯实国资基础管理。强化报表编制管理,提升全口径统计机制和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并组织开展年报专项审计;强化国有资本支出管理,从国有资本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方面检查国有资本执行情况;强化信息公开,增强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强化产权登记管理,完成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事项110起,其中占有登记32起,变动登记78起。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努力完善管理体系。一是理顺全过程管理制度。印发《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指引(试行)》,规范资产管理主要业务办理程序,压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管控,优化资产审批权限,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效益。二是细化重点资产管理制度。出台《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管理,推动房屋资产配置合理和使用高效,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完善薄弱环节管理机制。针对在建工程、文物文化资产、公路资产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特点和管理现状,开展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2.着力提升管理效益。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实行配置价格和数量双重控制,规范资产配置。建立新增资产预算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贯通、紧密结合。二是加强统筹盘活。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增量,清存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用房统筹调剂和公开招租制度,推进房屋资产集中管理,促进资源整合与有效利用。持续探索公物仓管理运作模式,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循环利用。三是严防资产流失。加强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对房屋、车辆以及特种设备、大型设备等报废处置,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单独申请,按程序多部门联合审批。建立公开处置制度,资产处置面向市场公开挂牌招标,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3.大力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全面开展国有资产年报和月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轨道,并建立健全数据会审机制,夯实数据基础,切实抓好抓牢。二是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扎实推进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全面反映国有资产家底,建立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三是尝试探索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完善资产预算编审流程,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系统审核方式,提高资产配置管理效率。

4.全力发挥基础作用。一是提升教育医疗品质。加快构建区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高品质开办城中路小学东校、远香湖幼儿园等优质学校,教育资产较去年增长14.6%;逐步推进4个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新建2家智慧健康驿站,持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二是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打造“文化嘉定云”“我嘉书房”等线上线下特色文化品牌,有序推进“建筑可阅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工作;打造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多处市民健身场地,全区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0万平方米;举办上海汽车文化节,打造嘉北郊野公园、紫藤文化园等一批“网红打卡地”。三是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1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3家老年人助餐点和48个老年人示范睦邻点,改造85张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九连冠”,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84家。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积极推进总规编制和实施。以“嘉定2035总体规划”为基础,2021年完成嘉定新城新一轮总体城市设计并印发实施,启动了嘉定新城单元规划任务书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二是全面开展嘉定新城规划建设工作。完成《嘉定新城“十四五”规划建设行动方案》的编制,组织开展三大样板示范区和五个重点地区的控规编制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乡村地区规划实施工作。以新江南田园建设为目标,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示范项目,完成第三批示范村村庄设计的批复,并对第四批示范村工业区(北区)灯塔村等村庄设计做深现状调研和需求摸排。

2.加强耕地保护。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在《上海市嘉定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5)》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及时更新、核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二是持续扎实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按照“以用定减、以减定增”的原则,以“守住底线、保障发展”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验收面积180公顷,为全区造林项目腾出大量空间,有效缓解城市建设土地指标压力。三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下发《关于做好土地整治项目复垦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从源头上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和界桩维护,重新制作和修缮12块标志牌和57个界桩;开展对相关涉农街镇的考核和区级自查工作,并将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对街镇党政绩效考核。

3.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一是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统筹利用国家最新遥感监测成果和本市自然资源年度监测成果,调查核实各类图斑7694个,面积约3458.6公顷,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工作。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差别化供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74.59公顷,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经营性项目及产业项目。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232.18公顷,其中:住房用地51.96公顷,商业、办公用地4.02公顷,产业用地92.91公顷,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83.29公顷,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提高土地储备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产业项目土地收储流程,提升储备效率,确保临港嘉定、联影、康德莱、真新通航科技园等一批优质企业落户嘉定。加快推进保障房地块收储工作,为安亭城际铁社区03-01、04-01地块、江桥镇唐家巷M3-01A地块等保障住房地块出让提供了保障。四是助力产业项目落地。深化服务意识,主动对接企业解决困难,完成联影医疗、临港科技城、真新通航科技园等29幅产业用地的出让,合计出让面积达90.3公顷,出让金合计超16.6亿元。积极服务存量企业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单位土地经济承载容量和产出水平,不断优化我区产业空间布局。五是持续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明确任务目标及时间节点,落实街镇主体责任,采用分类梳理、综合施策,把握原则的方法,整治各类违法用地522件,整治件数比为44.54%,整治面积比为37.85%,完成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

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完成24家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和12家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评审,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40万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区党政河湖长设置的实施意见》等4项制度。完成骨干河道综合整治3.8公里,村级河道整治300公里,轮疏河道20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000户;完善污水二级管网5公里。新增河湖水面积0.16平方公里,水面率由8.60%提高至8.63%;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3个国考断面和18个市考断面考核达标率100%,镇管以上河湖水质优Ⅲ类占比达63.8%,超出市级考核目标13.8个百分比。完成永胜水厂(30万吨/日)深度处理项目建设,实现并网通水;嘉定区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稳步推进。二是全面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以国土绿化为重点,充分挖掘造林空间,新落实5个造林项目面积227亩。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健全完善“三防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生态公益林养护管理,以重点抚育为抓手,积极探索“林绿”结合,提升林地综合功能。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专项行动等,保护森林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引导市民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加强浏岛栖息地和彭门湿地管理,落实专业巡护人员进行日常监测和巡查、设施设备维护,开展栖息地物种监测评估。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排定的47项任务,99家企业完成新一轮VOCs综合治理,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检查覆盖率100%。2021年累计优良天数331天,同比增加7天,优良率为90.7%,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9.4%。深入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完成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完成339家企业工业废水纳管排放达标评估(复核),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 3个国考均达到III类水质,18个市考断面均达标,其中13个断面达到III类水质,全区国考、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为76.2%。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制定《嘉定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工作方案》,建立嘉定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改革创新,抓好企业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激发活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国企功能定位和主业的“重分类”,深化合作、协同发展。二是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国有资本投向、管理架构与运作机制,优化经营业绩考核,推进企业内设机构、员工编制和招聘管理。三是坚持管好资本,提升国资监管能级。规范区管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推进“控股不控权”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涉法涉诉问题专项梳理,强化物业出租管理,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四是坚持安全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精准发力做好招商引资,优化协同监督工作,深化“三联三同”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分级分责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二)强化制度落实,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形成资产管理和监督部门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二是提升数据质量,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资产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更有效的结合。三是探索共享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效益。探索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加强新增资产审核力度;持续探索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在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调剂使用,盘活存量资产。

(三)筑牢管理基础,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规划统筹,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聚焦战略重点,以“一核四区”功能布局,统领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保护资源、发展与优化空间的关系。二是加强节约集约,促进资源永续利用。探索建立林长制,不断巩固河长制;突出科技支撑,动态监测森林资源、水资源,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统筹平衡自然资源在生态造林、河道疏浚、农业种植等领域的使用。三是加强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继续聚焦水、气、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河流排污检查,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VOCs深化治理,夯实大气污染网格化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地修复检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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