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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2-11-29 点击数:

──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嘉定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甘晓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以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提高城市韧性、有利于提升城市活力为导向,以城市体检为基础,以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为路径,分层、分类、分区域,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积极实施解难题、暖民心工程,着力推动本区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我区成立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级相关职能部门、12个街镇及有关区属国企等35家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规资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以下简称“‘两旧一村’改造”)工作专班,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总召集人,充分发挥区级协调机构的牵头抓总作用。

二是开展宣贯培训。10月1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举办《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毛新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定位、城市更新的概念、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城市更新指引的制定、城市更新类型等主要制度安排作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一)全面推动“两旧一村”改造

《条例》施行以来,按照市级城市更新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扎实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等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旧区改造。自2010年起,我区分期启动西门历史文化街区房屋征收工作,先后基本完成石马弄以西地块协议安置、旧改(一期)房屋征收、8证非居单位协议安置、西门文化公园等征收项目。为突出西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建设的整体性和规模性,经向市旧改办请示并获批,我区将原旧改地块边界与清河路之间地块确定为新增旧改范围,并于今年6月启动西门街区旧城区改建(二期)房屋征收工作。8月,组织了该地块旧改首轮意愿征询,通过率为98.66%。当前,我区正抓紧组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和征收补偿方案的酝酿准备,为后续正式启动征收签约奠定工作基础。

二是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通过旧改征收、补贴扩建改造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房屋使用功能,提升业主宜居安居品质。一方面,摸清家底分类施策,2021年根据“规划引领、成片推进、政府主导、多方推动、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总体原则,制定了《嘉定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含小梁薄板房屋)专项改造方案》,在此基础上,今年开展了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开展现场踏勘、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除9幢房屋列入西门旧改二期改造计划、5幢房屋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外,其余73幢均已完成方案设计,同时完成改造费用测算(约16.6亿元),并且初步拟定旧住房成套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加快今年项目推进,主要涉及西门旧改二期改造计划的9幢不成套旧住房,目前已完成旧改地块首轮意愿征询,通过率为98.66%。

三是推进“城中村”改造。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域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区12个街镇符合“城中村”形态的图斑进行梳理比对,为我区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加快推进新项目认定。年内启动了嘉定工业区(北区)朱桥“城中村”、新成路街道新成村及安亭镇黄渡“城中村”三个项目的改造范围选定、前期土地测绘、“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概要编制等工作,并于今年9月30日完成了嘉定工业区朱桥地块项目上报认定工作。三是加速推进已批改造项目。自2014年本市正式启动“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以来,2014-2016年间,我区陆续有3个“城中村”项目获得市里批准,分别是菊园东门地块、徐行镇徐南地块及江桥镇北虹桥地块,三个项目合计总占地面积约3151亩,共涉及动迁村居民和企业1137户,整体动迁签约率达99%,部分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全面加强条块工作协同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镇依据《条例》,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合力推进各领域的城市更新工作。

一是组织推进区域更新试点。真新南四块城市更新试点项目,从2017年底开始启动功能策划、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和整合深化、控规编制等工作,于2019年底获批实施。其中,苏河源公园规划建设面积21.45公顷,方案预征询已上报市规资局,部门意见征询基本完成,发改委可研已批复,正在办理农转用手续。同时,研发用地均已经完成出让,两家建设单位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真新通航科技园企业有限公司的项目已处于施工阶段。

二是推动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在加速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工作的同时,持续推进旧住房综合改造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1年,全区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约35.6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713户;加装电梯通过居民意愿征询并签约108台、完工25台,均超额完成当年度的目标任务。2022年,我区积极克服疫情、高温、汛期等不利因素,全面推进各项改造任务,截至10月底,嘉定镇街道桃园小区18.3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正在施工中,新成路街道12.1万平方米即将开工建设,两个项目建成后将惠及居民5609户;加装电梯已通过居民意愿征询并签约56台、完工12台,预计到年底可竣工30台,年内签约数和竣工数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增加高品质的公共空间。区绿化市容局组织编制《嘉定新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嘉定新城行道树规划》《嘉定区“十四五”扫盲绿地实施方案》,积极拓展、优化绿色开放空间,启动新一轮8个“美丽街区”建设,启动两座“环上公园”建设,完成“栖霞苑”口袋公园建设,并重点打造远香湖“绿心”公园。2021年远香湖核心景观提升工程已实施完成,2022年启动紫气东来沿路公共空间示范段改建前期工作;区规划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开展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的通知》,牵头各街镇选取一定的区域开展规划评估,并制定社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实施计划,菊园新区东社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试点项目已取得较好的实施成效;区商务委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以“我嘉·邻里中心”品牌为载体,以嘉定镇街道为试点,有力推动嘉定区更高品质社区商圈建设,2022年江桥镇江佳社区入选上海市第一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区建设管理委稳步推进桥下空间提升和城市微更新改造,年内实施完成6个有体验度的“桥荫新空间”,以城市微更新打造环城河步道公园、真新街道桥下空间2处文旅新空间。

四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升级。区建设管理委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资金保障机制,强化和规范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2021年以来,推进新型集约化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安亭综合管廊提升改造,推进完成白银路合杆合箱整治,实现了“线清、杆合、箱隐、景美”的目标,确定新一轮架空线入地工程2022-2023年开竣工项目12条道路共计13.24公里,2022年已完成7.84公里;区交通委持续推进道路拥堵点改善项目、公共停车场(库)项目建设,围绕精品示范路创建,完成塔城路等8条道路的设施提标改造,完成对金沙路、博乐路、迎园路、沙霞路等151条道路路段“人行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80条区管县道的道路及两侧绿化带整治行动;区绿化市容局初步完成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全区新建一座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目前处于工可阶段,力争2023年3月底前开工建设。

五是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区文化旅游局修订《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暂行规定》,起草《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明确文物保护要求,增加9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利用计划,已完成不可移动文物修缮7处,启动嘉定孔庙、法华塔等修缮工程6处,进入修缮流程10处;嘉定镇街道通过迁移保护一处嘉定民居建筑,更新利用后打造为嘉定传统民居营造技艺传承基地;西门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嘉定新城三大示范样板区之一,完成历史建筑风貌甄别、控规方案调整,开展城市设计深化,积极做好西大街文物勘探保护活化,力求打造兼具“老风貌、古传承、新场景、新生活”,充满无限活力的“印象西大街”。

六是推动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区经委编制嘉定区特色园区产业规划和“一园一方案”,指导特色产业园区发展。起草《嘉定区盘活低效用地提升产业能级实施意见》,拟定存量“四个一批”计划。全区重点推进数个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马东园区正按照嘉定新城规划建设的要求,打造新城东站产城融合示范区,依托嘉闵线新城东站的建设,实现站点的综合开发,升级研发和工业产业能级,实现高水平的职住平衡;江桥金宝园区积极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发展战略,正在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为规划调整提供研究参考,临港嘉定科技城项目首发地块目前已开工建设中,新慧总部湾已完成多个项目招商与建设,部分出让项目有序施工中;安亭零配件园区是全区最重要的汽车零配件产业基地,正开展土地使用绩效评估,后续将针对部分低效用地开展规划调整和更新转型工作;南门产业社区位于新老联动地区,控规调整已于2021年7月批复,相关项目的建设审批正按规划有序开展。

七是引导商业空间活力再造。区商务委聚焦新一轮新城发展,制定嘉定“十四五”新城商贸服务业规划,拟定了《嘉定区全力响应“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城市更新、功能分区、消费分层的总体要求,形成定位准确、分工合理、特色鲜明、适度均衡的多层级城市商圈体系,推进消费提质增容。目前,嘉定已建成了南翔印象城MEGA、中信泰富万达广场、宝龙商业广场、西云楼、嘉亭荟等集餐饮、休闲、教育为一体的布局均衡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建筑总面积达330万平米,从南到北,围绕轨道交通11号线、13号线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差异化的商业格局。

八是积极支持国企主动参与。区国资委摸排国企存量土地资源,按照保留、更新、收储、减量四种路径,差别化实施更新,积极研究建立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国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的新模式,推动优质资源向承担改造任务的企业集团倾斜;鼓励区属企业带头承担嘉定新城“三大样板示范区”和横沥河水岸文脉景观提升贯通工程更新开发任务,助推嘉定新城新一轮开发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鼓励引导区管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先后推进汽车城下属美丽华度假村地块、城发集团下属江桥水闸所地块、新嘉集团下属五金交电公司地块和嘉定区养鸡场地块、国资集团下属光明灯头场、工业区集团下属内野毛巾厂地块、住房集团下属泰东公寓等区属国企地块积极盘活;健全完善区属国企参与城市更新相关工作考核制度,将城市更新任务纳入区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九是加强制度和资金保障服务。区规划资源局指导开展社区规划师实践,完成若干零星更新项目优化和项目研究。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会同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要素资源,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支持区属企业参与旧区改造,按照市十四五旧住房修缮补贴政策,落实区级相关改造资金。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看,《条例》的贯彻实施,对我区统筹协调各类城市更新行动起到推动作用,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我区《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配套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备。《条例》是上海十四五时期的首个关于城市更新的人大立法文件,目前市级层面的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意见、更新指引、更新行动计划、更新方案等有关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等件仍在研究论证中,我区在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过程中的上位政策依据尚不够充分。

二是统筹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协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条线和属地,需要政府、企业、基层、社会公众等多方力量参与,既要加强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又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同时更要集聚共识、形成合力才能顺利推进。如西门老街旧改项目历年投入资金主体多元,时间跨度和税务抵扣难度都较大,且在整体规划、土地收储、资金筹措以及税务等方面涉及市、区多个职能部门,亟需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加强指导支持,也离不开市场主体和当地居民协力推进。

三是技术和资金保障还需加强。一方面,《条例》相较2015年发布的《上海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提出了诸多政策创新,如三层更新体系、区域统筹机制、多样化的保障政策等。对此,我区还需在政策的深度和广度上加强专题研究,开展广泛宣传,提升全社会知晓面和认同度。另一方面,当前我区土地面临减量发展、内涵发展新局面,且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处于“亚平衡”状态,在推进“两旧一村”改造过程中财政资金保障压力大。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区政府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动各类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两旧一村”改造等相关工作,将“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落实到城市更新具体行动中。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尽快梳理完善和建立健全本区城市更新组织、协调、管理体系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推动建立区级城市更新平台,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托市级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对城市更新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二是加强专题研究和宣贯培训。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梳理市级既有以及待出台的相关政策标准,结合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特点和需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整合发挥行业专家作用,推动开展城市更新专题研究,进一步明晰城市更新内涵,探索我区系统化推进工作策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座谈交流、案例展示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宣贯培训,让城市更新理念和方式更加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政府、社会和公众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局面。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结合区级城市体检工作评估,推进“以体检促更新”工作模式,并按照区域统筹、一体推进原则,在明晰基础底数、锁定任务总量的基础上,加快开展城市更新规划和实施计划研究。同时,加强城市功能改造专项规划、区域更新改造计划的有序衔接,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滚动推进项目实施。

四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改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落实我区在征地、土地转性、规划调整、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我区旧区改造全面深化、旧住房成套改造能快则快、“城中村”改造全面提速,推动嘉定城市更新工作更加依法合规、科学高效和惠及民生福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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