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始终。全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委市政府、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审计情况专报等作出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到位。区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审计情况汇报,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问题整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区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等,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整改安排。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成效。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整改任务。部分单位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许多单位和部门主动创新整改方式方法,通过清单管理、常态管理、闭环管理等方式,提高整改效率,提升整改效果。一些单位把整改工作与廉政建设等共同推进,将整改工作列入“三重一大”讨论事项,将整改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实施整改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落实。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本领域整改工作,形成部门间整改协同合力。
(三)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合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区审计局改进整改方式方法,加强审计整改全口径、全周期规范管理,加大整改分类指导力度,出台审计整改评估标准,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借助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等平台,加强各成员单位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推进落实整改要求。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办法(试行)》,与区委巡察办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的意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机制,共同组成工作组,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积极发挥内审作用,持续跟踪问效整改。
截至报告日,2021年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揭示的问题,应整改39个问题,已整改36个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缴、收回财政资金4975.14万元,制定或完善财经管理、内控管理方面规章制度29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全部分解下达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540.4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分解下达。加强与上级财政和预算主管单位的沟通,充分了解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使用范围,督促配合预算主管部门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切实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个别项目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与区国资委沟通,提前启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年初预算到位率。
3.部分代管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2459.65万元代管资金,切实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力度,认真清理代管资金户的结存情况,2023年预算安排优先使用部门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结存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全覆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预算编制审核,明确落实到具体预算内容,细化到相关经济科目。
2.预算编制不准确或依据不充分的问题。相关单位将原项目编制依据文件内容整合调整,制定了新的制度文件。
3.部分项目因预算编报论证不充分或不具备实施条件导致项目大幅调减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制度,将预算执行率纳入对下属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每月通报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预算意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
4.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考虑以前年度执行情况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将预算调减幅度纳入对下属单位的考核,加强审核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
5.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定期通报下属单位预算执行率,将预算执行率纳入下属单位考核;同时,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进度,适时调减预算。
6.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未形成闭环的问题。相关单位设置票据管理备查台账,通过定期检查、强化监管和责任追究,形成工作闭环,并收回上缴财政26.43万元。
7.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订立环节审核,严格合同授权审批,严格合同执行。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把绩效管理工作纳入财务考核细则,促进项目资金和部门资金的绩效提升。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生态环境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个别就业政策受益面较低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及时与司法局沟通,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排摸工作力度,扩大政策覆盖面,召开工作布置会,做好相关工作提示。
2.部分人员重复享受租房补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2人补贴款6.6万元。
3.部分创新资助资金提前拨付的问题。相关单位对标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在新一轮政策办法制定中予以调整完善。对涉及与已有政策规定不符的事项,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等规范化要求和流程予以落实。
4.市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助资金未落实街镇配套的问题。相关单位对标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在新一轮政策办法制定中予以调整完善。
5.部分养老机构入住率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的问题。相关单位探索实施养老床位统筹办法,将第一社会福利院开放的100张保基本床位供市级统筹使用;探索本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入住轮候动态调整机制,灵活调整保基本养老机构入住轮候条件,有序引导机构住养需求,提高养老床位使用率,研究制定《嘉定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入住轮候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6.部分镇村庄改造长效管理资金用途不规范,用于村庄改造新项目的建设的问题。相关镇已清理,制定了村庄改造长效管理意见,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7.部分镇新建农村公厕的规划选址、建设数量、服务人数和半径等内容和标准主要由村主导,村自主建设或镇、村两级共同建设,未统一归口至镇主管部门的问题。相关镇明确了新建农村公厕的预申报流程,强化事前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定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予以规范。
8.个别镇未落实村庄改造长效管理奖补资金,未按照区、镇两级比例8:2进行财政资金配套的问题。相关镇已制定村庄改造长效管理意见,按照比例进行镇级财政配套,并列入2023年专项预算。
9.个别村未将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合同签订、变更、解除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的信息,及时录入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部分集体资产的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相关村已将集体资产合同信息录入农村集体土地和物业租赁监管平台。相关镇加强监督检查,将“三资”(租赁)监管纳入村、资产公司年终考核。
10.个别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混排的问题。1个小区已将雨污改造列入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计划,预计2022年底完成;另外1个小区已雨污改造列入2023年计划,与旧房综合改造项目一并实施。相关单位将会同房屋管理部门加强指导监督。
(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承接部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同时,做好项目台账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概算编制不精确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设计概算的检查,落实设计概算编制的严谨、规范实施,避免缺项漏项。
3.设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相关单位会同各方在方案设计中征求各方面意见,针对不同项目,因地制宜做好设计方案研究。
4.招投标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采购管理办法、新增项目招标采购启动表,进一步落实优化项目招标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人员岗位职责及专业能力培训。同时,细化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关于招标文件及清单编制质量考核条款,加大对招标代理单位招标质量的考核措施及检查力度,全面提高项目招标过程质量,杜绝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工程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单位修订了采购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了加强内部建设工程管理的办法、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评审工作指引。针对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已按合同约定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2.对外借款存在偿债风险的问题。2家企业已收回借款1405万元,并加强借款的后续管理。对于未收回的借款,借款单位按照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还款计划。
3.房产租赁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租赁价格定价管理办法,委托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增强出租房源租赁价格定价合理性;完成公有物业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条目的调整,建立受托单位录入、委托职能部门复核机制。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2.6万元,调整账务1392.99万元,其余往来款项已制定清理计划。
5.账务处理不及时的问题。9家单位已将房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入账,4家单位已进行固定资产账务核销,1家单位已将相关材料上报区机管局。
6.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务、盘点资产等措施落实整改。
7.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732.96万元,归还资金1716.57万元。
8.土地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用作施工临时用地的林地已完成拆除复垦并补种林木,恢复地块原貌;二是已完成相关村粮食合作社烘干机房存量设施农用地备案;三是复垦后未及时耕种地块由相关镇政府和属地村签订移交管护协议,已全部完成地块蔬菜及绿肥的种植工作;四是3个闲置未耕种地块,0.3万平方米已完成农作物耕种,1万平方米已退耕还林。
9.河道巡查方面的问题。一是已及时清理河道周边的养殖畜禽、堆放垃圾等;二是已要求各村居河长按照镇河长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要求,积极履行河长职责,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类问题;三是镇河长办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好日常巡河统计工作,并利用“村居河长群”进行每周工作提醒,确保每月巡河达标。
10.垃圾处置方面的问题。一是相关村湿垃圾处置设备现已正常使用;二是收运垃圾合同签订及清运外包费用结算方式等问题,随着嘉定区环卫作业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今后将不存在上述问题。
11.环境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是2家企业均已落实整改,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开启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并正确使用;二是1家企业已完成废气排放检测工作;三是1家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并已制作危废管理台账。
三、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目前,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尚有3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照整改清单,逐项逐条狠抓落实,能够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倒排时间,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尚未整改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问题整改涉及研究制定制度或机制,整改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有些问题整改涉及利益群体,整改需要稳妥有序推进。对上述问题,有关被审计单位能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已分类制定了整改计划,加大力度继续推进,抓紧落实整改;主管部门也进一步加强了整改协同,对需共同研究推进整改的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与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政府督查等部门协作配合,持续跟踪督促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加快后续审计整改工作。
以上是《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审计“上半篇文章”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切实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同时,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嘉定改革发展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