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本区落实使用 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的议案
──2023年9月2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本区落实使用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方案(草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按照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一、政府债务额度下达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市财政下达我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43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9.6亿元,专项债券187.9亿元。
(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市财政下达我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16.8亿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务限额5.6亿元,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1.2亿元(4.8亿元为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4亿元为使用2022年专项债务结存限额空间)。
(三)到期政府债券再融资额度。市财政下达我区2023年到期政府一般债券再融资额度23.6亿元。
二、政府债券使用方案
(一)新增政府债券
1.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6亿元,用于公共卫生和义务制教育阶段的学校建设。上述项目在2023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5.6亿元,全额调减;调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6亿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功能分类科目支出5.6亿元。
2.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1.2亿元,用于轨道交通、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地下停车库和非义务制阶段学校新建工程等。上述项目在2023年年初预算中安排1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9.38亿元,部门预算外安排0.62亿元,全额调减;调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亿元,调增政府性基金相应债券科目支出11.2亿元。
(二)再融资债券
2023年我区到期政府债券36.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23.69亿元,专项债券到期12.46亿元,上述到期债券还本支出已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此次下达的再融资额度23.6亿元为一般债券再融资额度,用于调整年初预算中还本支出的资金来源,具体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转贷收入23.6亿元,减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6亿元。
以上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调整预算。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