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6月26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5月28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提供了相关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对调研报告表示同意。
常委会会议认为,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职能部门担当作为,严防严治,体系架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打防管治建宣”综合施策,努力打造齐抓共管、全民反诈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常委会会议指出,对照中央、市委、区委要求,对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和人民群众新需要,当前,本区打击整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推进、联动协同能力有待提升。主力队伍力量还不够充足,专业技能和整体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和目前分工专业化、产业化、链条化的诈骗分子相比,反诈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基层干部、反诈宣传志愿者专业技能不足,整体队伍能力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联动协同力度还不够。有绩效考核的单位重视度高,未纳入考核的,被动接收任务的多。部分行业部门及互联网企业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监管漏洞。齐抓共管,联动打击治理合力有待加强。二是打击治理、预防管控效能有待增强。涉诈重点人员如新来沪人员基数大、流动性大,在信息采集、精准管控等方面举措不够有力。挽损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震慑不足,在守牢开户办卡、管控存量老卡这两个关键点管控上仍有漏洞。全链条纵深打击不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中,犯罪分子大部分以帮信罪起诉判决,重判率不高,法律震慑效果不足。三是精准宣传、社会共治格局有待形成。对易受骗的特定群体研究不够,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不足,被骗或者反复被骗案件时有发生。随着信息技术更新迭代,AI换脸、声音合成等新技术层出不穷,与时俱进的创新性反诈宣传需要加快研究。各单位、部门、企业等对自身员工的教育要持续加强,“体制内”“专业内”人员被骗案件时有发生。社会面基层群众因案件侦破难度大、难抓人、难追钱等,容易引发群众的不理解、不信任等不满情绪,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共治格局的进程。
对标《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要细化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区政府要严格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探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述职制度,加强统筹推进。会同区纪委、区监察委等部门,研究督导检查、奖惩制度,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公安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增加反诈警力配置,强化专业培训,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加快完善标准化反诈中心建设,并推动实质化运行,一体推进责任落实、体系建设、追踪问效。二要深化源头治理,实现以打促防。聚焦人、卡、账户等涉诈重点要素,压实行业监管源头治理责任。聚焦科技运用,针对Facetime视频通话、AI换脸、语音合成等新型诈骗方式,及时研究反诈模型,实现技术压制。聚焦依法办案,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对已破获的案件快诉、快审、快判,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犯罪分子,强化打击震慑,构筑抵御电信网络诈骗“坚强壁垒”,避免成为电信诈骗“洼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三要强化预警宣防,促进社会共治。注重宣防精准化。避免形式单一,内容同质化的宣传。要深度分析不同类型、不同群体的特殊性,研究和策划多维度的反诈宣传策略。宣传内容上重在解读“诈骗原理”;宣传形式上适应当前时代发展特性。注重宣防日常化。将反诈宣传有机融入基层治理,村居民自治,促使老百姓自动自发自觉宣传反诈知识。提升联防联治能力,纳入大综治体系,发挥基层党员、民警、联勤网格员等作用,联动外卖、快递公司等,拓展反诈途径,探索群防群治模式。注重宣防社会化。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教育宣传。建立健全信用惩戒和诚实守信奖励制度,引导老百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财富观。从源头上提高群众意识,铲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土壤,努力营造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