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5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嘉定区审计局局长 苑鼎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嘉定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实现了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多策并举同向发力,助力经济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增值税7.45亿元、所得税9.3亿元,分别惠及小微企业6.85万户、2.70万户,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和政策效应的共同带动下,扣除留抵退税等因素,区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8.7%;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精准施策,对重点产业领域、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精准扶持,持续开展“嘉定科创贷”政策性融资贷款和担保费补贴业务,制定重点区域区级财力支持政策,投入嘉定新城、北虹桥区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7亿元,切实推动新城“三个样板区”和北虹桥“一区、一城、一湾”建设。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三保”刚性支出摆在财政优先保障位置,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事业投入,区本级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9.3%。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长远战略地位,确保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支持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公立医院的运行补助,推动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保障养老机构床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救助托底保障体系,补助各类困难人员,兜牢社会救助底线。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推进嘉定区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2024年起街道各类收支全面纳入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试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遴选公交运行补贴、环卫作业项目等6个项目纳入试点,涉及预算资金合计13.85亿元,平均核减率20.4%。
——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将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出台《嘉定区关于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落实闭环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文件,明确了各方加强整改责任落实的方法路径和工作举措,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2024年6月底,移送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9项,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1.70亿元,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3项。截至2024年6月底,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个别仍在整改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明确整改节点,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区审计局将继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46亿元,支出393.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93.29亿元,支出293.2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3亿元,支出2.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重点审计了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有力,“三本预算”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小金额预算项目数量占比较高
2023年,区本级各部门项目支出调整预算金额5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占调整后预算项目总数的8.65%,项目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二)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截至2023年底,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部分资金结余未及时下达,3个项目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部分资金未及时使用。
(三)代管资金对账制度执行不到位
20家单位会计账中的应收同级财政款与财政代管资金余额不一致,涉及财政代管资金918.5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全覆盖审计情况
重点对区经委、区教育局等9个部门开展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部分审计事项利用大数据审计方法实现了全区59家部门一、二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不规范
一是6家单位17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二是8家单位13个项目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低于70%;三是5家单位10个项目未按预算编制执行。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严谨
一是招标公告内容不准确。2家单位2个实际“招一续二”的项目未在招标公告中说明“招一续二”,1家单位1个项目招标公告中未明确采购内容。
二是公告发布时间不合规。3家单位3个竞争性磋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7家单位9个项目合同公告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25家单位的36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
(三)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不细化,且绩效总体目标设置未能反映产出和效果等核心目标;二是5家单位8个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三是9家单位43个项目绩效跟踪及自评不完整。
(四)内部管理存在短板
一是3家单位的4项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存在项目审批范围不全面、未设置管理的必要条款、部分条款内容不合理、标准不明确等情况;4家单位在制度执行方面不够到位,存在指导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专家评审材料不完备、未有效利用专家库、长效管理监督未落实等情况。
二是6家单位费用列支不规范,存在重复或超标准支付专家费、劳务费等费用、提前支付合同款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情况。
三是6家单位部分合同把控不严,存在合同的签订主体与预算主体不一致、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内容及主体资质不规范、合同执行有偏差但未见计划调整材料等情况。
三、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重点审计了安亭医院迁建工程、城北路(省界-霜竹公路)道路新建工程等4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区级财政性资金小型工程项目及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4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核减追回资金317.2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条。审计结果表明,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2个项目的前期工作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个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未及时完成。
二是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不严格。2个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不规范,3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2个项目未据实结算费用和违约金84.49万元。
三是参建单位履责不到位。4个项目存在设计单位概算编制或招标代理单位清单编制漏项、监测单位擅自减少监测点位、施工监理履职不到位等情况。
四是建设资金和财务核算管理不严格。1个项目工程未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及多付工程进度款232.73万元,2个项目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未冲抵工程成本,代建管理费未按规定计入成本。
(二)区级财政性资金小型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了区教育局、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卫健委4家单位的152个小型维修工程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各主管单位制定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在加强和规范小型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3个项目存在概预算编制和评估审核金额不准确、概算大幅调减但设计图纸未作修改等情况。
二是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8个项目施工合同的工程计价形式、预付款、质保金预留比例、违约金等重要条款未按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
三是工程投资把控不到位。11个项目的签证、变更、前期费用未严格履行投资监理审核程序,21个项目以竣工后的工程量确认单,代替应由设计单位、投资监理单位等一起参与签署审核的工程设计变更、签证。
(三)生活数字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抽查了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等6家单位2021年至2023年的生活数字化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数字办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下,生活领域城市数字化转型取得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制度未明确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单位资格。
二是数据共享不到位。“健康嘉定”公众号与区内各医院公众号数据不同步,影响用户挂号功能体验;教育后勤管理可视化系统因运维单位数据未共享,个别系统功能未实现;“我嘉•邻里中心”服务平台项目与“随申办”对接不充分,平台市民注册用户不能实名认证。
三是4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立项后未实施、未委托监理、建成后未进行软件测试等情况;5个项目费用化列支,未按规定转入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科目。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各项审计中,我们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的2家区属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履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经营成果未达目标。2家企业分别存在下属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经营成果未达决策目标、未完成原股东清算工作且存在经营风险、“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中部分内容未落实、部分指标未完成区国资委考核、行业总排名较低等情况。
二是决策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2家企业存在决策制度内容不健全、决策会议上会材料不完整、部分项目资金付款时间早于上会决策时间等情况。
三是工程管理不规范。2家企业40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1家企业的8个项目分别存在先实施后招标、部分合同条款未响应招投标文件、项目建设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等情况。
四是内部管理不到位。2家企业实收资本或当年利润不实,1家企业合同存在未注明截止时间、减免租金时间较长、提前终止但未按约定收取违约金等情况。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对9个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及对全区部分审计事项利用大数据进行全覆盖审计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基础管理薄弱。3家单位资产多年未盘点,1家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资产账实不符。7家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或未及时核销。
三是资金未及时清理。3家单位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清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镇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在其他审计项目中关注资源环境审计事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推进工作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推进未见专题会议或相关会议研讨落实相关责任以及定期评估项目推进情况,5个项目没有明确责任部门。
二是擅自改变土地用途。3个村部分土地违规搭建“棚中房”用于蚯蚓养殖、企业办公或居住,个别设施农用地超备案面积,地面硬化被拆除后又回潮。
三是镇级主管部门对各村管护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部分村未按照园林技术标准和范围签订合同,部分管护单位未制定年度管护方案且日常管护台账缺失,各村未形成对管护单位的考核办法和项目验收制度。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政策制度有效落实。一是高效统筹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融资担保等多种财政资源政策,加快谋划、储备重点项目,确保财政性资金及时高效使用;二是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充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优化整合小金额预算项目,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强化对重点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二)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一是增强预算约束刚性,规范预算执行,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流程,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三是建立完善本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成本效益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推动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推动财政资金降本增效。
(三)强化各方主体责任,促进提升政府投资实效。一是政府投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重视对项目重点环节的常规监管,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二是项目主管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特别是对小型维修工程项目和信息化项目,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对第三方机构等参建单位强化合同约束并落实惩戒措施,严格全过程监管,确保各方规范高效履责;三是要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监督职责,强化对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指导,发现问题认真总结整改,堵塞管理漏洞。
(四)加强各类资产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建立健全区级资产管理制度,为提高区级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巩固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管控,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职责,加强对土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日常监管,在加强环境保护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本报告反映的是嘉定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本报告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分别出具单项审计报告,对重要审计情况已及时上报区政府。区政府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纠正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为嘉定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