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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10-09 点击数:

——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计划,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为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提高审议质量,预算工委于9月初开展了专题调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连正华参加了区财政局的专题调研会,调研组在陆强副主任的带领下赴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分别听取了关于医疗系统资产管理、区级行政事业房屋资产及公务用车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378.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3%。负债总额47.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08%。净资产331.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50%。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入账长期投资,街镇新增登记房屋和水利设施固定资产,教育卫生系统、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在建工程。

全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105.41亿元,占比27.82%;全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73.46亿元,占比72.18%。其中,流动资产71.09亿元,非流动资产302.77亿元,受托代理资产5.01亿元。资产主要分布于教育、卫生、公共设施公共管理与社会保障。

全区共处置行政事业性资产3.89亿元(账面原值)。从资产类别分析,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3.84亿元,占98.71%;无形资产0.05亿元,占1.29%;从处置形式分析,无偿调拨(划转)1.00亿元,占25.71%;报废2.82亿元,占72.49%,其他方式0.07亿元,占1.80%。

(二)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效

区政府认真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资产保障能力,为保障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和提供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级。全面落实中央、市级相关规定,着力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突出制度先行。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办法,健全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登记、处置、报废等操作环节。二是合理规划和配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初步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融合的预算编审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预算申请,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不断融合。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屋资产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委托专业国有公司运行,实现资产的集约、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共享共联,建立线上及线下公物仓。充分发挥共享共联,建立线上及线下公物仓,搭建全区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将散落在各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国有资产通过信息系统开展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各部门根据自身新增资产需求在线上公物仓内进行查询和申请,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使用,提高资产和相关物资的使用效益。四是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资产精细化管理。迎园医院医联体依托SPD信息系统开展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稳步推进嘉定区机关事务综合管理平台“一张网”建设,“集中管理、区域统筹”的集约化管理模式服务保障机关高效运行,提升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涉及范围广、历史沉淀问题多、总体情况复杂等原因,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难度和问题,结合本区审计工作报告和调研反馈情况,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需予以重点关注:

(一)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

部分部门和单位资产还存在入账不规范、清产核资不彻底,资产底数不够清楚等情况。资产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规范,缺乏审慎的合规性审查。区审计部门也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中资产管理不到位、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反复出现,存在屡审屡犯现象。相关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不了解、不熟悉,最新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与当前的内部管理目标稍显脱节,资产管理知识更新培训学习不及时。

(二)资产管理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部分单位还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等现象,日常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资产配置管理还不够到位,资产配置缺乏可行性论证,配置过剩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资产重复购置与资产闲置、长期低效运转并存。目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还不够,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对独立,没有做到资产的“存量”管理与预算资金的“流量”管理统筹协调,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系统,缺乏成本效益等经济性评价指标,容易造成闲置浪费。

(三)资产盘活的有效路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部分单位强调对国有资产的“单位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造成调剂使用、共享共用困难,资产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一般固定资产处置方面,处置方式较为单一,以报废报损为主。闲置资产盘活方式也仅限于产权转让、出租、出售等方式,多样性市场化管理模式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三、意见和建议

(一)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监督管理

要积极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强化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全区资产管理人员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作用,通过合理设置数据预警功能等,全面及时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基本情况,促进本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尽快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要将审计结果运用和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各部门完善政策制度、改进管理手段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中发现的违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照规定追究责任,防止屡审屡犯现象。

(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低效和闲置资产使用价值。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的资产调剂,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来保障单位履职和社会事业发展。优化资产盘活情况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要充分结合存量资产使用状况来审核新增资产,优化资产配置,节约财政资金使用。要以预算管理为中心,遵循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防止资产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三)坚持标本兼治,拓宽资产盘活路径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认识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结合资产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及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新增配置。在总结公物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线上虚拟仓和线下实物仓相结合的公物仓运作机制和管理路径。要不断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盘活方式,建议建立资产集中运营平台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实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以上报告,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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