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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4-10-09 点击数:

——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3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府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3年末,区国资委直接出资的国有企业包括直接监管与委托监管两类共18家企业。其中,区管国有企业11家,包括功能保障类企业10家、市场竞争类企业1家;委托监管企业7家,均为功能保障类企业,分别委托6个部门监管。

截至2023年末,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共有236户(含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560.52亿元,较年初增长7.50%;负债总额987.56亿元,较年初增长9.72%;所有者权益572.96亿元,较年初增长3.8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44.82亿元,较年初增长4.12%。所有者权益增加原因:一是企业对外投资公允价值上升;二是国资委增资与划拨资产增加企业资本公积;三是经营创利实现企业增值。

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73.83亿元,较上年下降4.07%;利润总额7.64亿元,较上年下降0.60%;净利润5.44亿元,较上年下降0.08%;归母净利润3.74亿元,较上年增长6.98%;净资产收益率0.97%,较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64%,较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区无区管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8.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93%。负债总额47.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08%。净资产331.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50%。资产总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各部门登记入账房屋资产与长期投资;二是新建、在建多所学校、医院,新增多项水利、道路等设施;三是按照本市公路重置成本标准,登记入账区管公路。

截至2023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71.0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25.56亿元;非流动资产302.77亿元,其中无形资产3.55亿元、固定资产132.95亿元、在建工程87.47亿元、长期投资12.60亿元、公共基础设施63.07亿元、政府储备物资1.59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54亿元;受托代理资产5.01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末,我区土地资源总面积为46320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为1568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006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573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3837公顷,其他土地为1003公顷;收储土地面积682公顷。

截至2023年末,我区水资源存量为35800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0600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0600万立方米,增加10200万立方米;地下水5200万立方米,增加400万立方米。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量,水资源价值期末数为410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100万元,其中:地表水3060万元,增加1020万元;地下水1040万元,增加80万元。

截至2023年末,我区林地总面积9142.796公顷,较上年末净增75.12公顷,其中森林面积净增223.42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7.88%。湿地面积3012.77公顷,比上年末减少了9.12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情况

按照《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2年本区国有资产(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区规资局等相关单位对我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

1.持续推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深化优化。一是进一步优化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城镇与乡村规划管控指标分配,做好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支撑,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做好国土空间使用联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二是充分发挥新城和北虹桥两大发展引擎作用。细化沪嘉高速“一河两路”地区和轨交嘉定快线方案,继续优化完善新城四个片区的单元规划,重新梳理我区大虹桥范围内的发展现状和规划条件,在更高层面上进行新一轮的规划研究。三是持续深化“一城三区”资源要素的规划布局。推进马东产城融合示范区、联影小镇、安亭枢纽等重点地区规划研究,完善新城三大示范样板区建设项目实施平台,有序推进新城绿环、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规划与建设,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进一步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不断加强自然资源的科学评估和使用管理。一是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划示和保护任务。有效实现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35总规上限目标内,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产业集约发展导向,引导用地开发强度合理分布。二是加强产业空间高效能治理。强化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新供产业用地履约达产。对2014-2021年供地并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的98幅产业用地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形成市属、区属国企存量土地资源数据库,推进国企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三是开展自然资源变更清查。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清查“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形成的非耕地等情况,采用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完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3年度森林和湿地变更调查,为我区的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持续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一是筑牢耕地保护红线。开展各类耕保用地专业知识培训,制作全区57个保留保护村2023版耕保地图,实现耕保空间“村村有挂图,人人知家底”。二是加强水资源消耗控制。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生活农业节水和污水治理,开展再生水利用;深化河湖长制建设,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建成我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实现案件办理提速增效。三是强化土地安全管理。清理整治历史遗留固废堆点,稳步推进南翔、安亭等地应急处置工程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管理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制定发布《嘉定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有效对接。四是加强生态养护管理。制定我区林地管养办法和实施细则,推深做实林长制,健全网格化日常巡查,实施生态保育型和景观休憩型林地提标改造,分步推进乡村公园建设,逐年提高公益林综合质量。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一是优化主业管理。发布《嘉定区区属企业分类调整方案》,区管企业按“市场竞争、功能保障”进行分类;出台《嘉定区区管企业主业目录(2023版)》和《嘉定区委托监管企业主业目录(2023版)》。重新确定区属企业核心主业35个、培育主业21个。二是促进公有物业运营提质增效。修订《区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从加强区属企业房屋资产出租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方面入手,全力提升企业物业效率。三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持续开展盘活存量资产专项行动,定期开展产业用地绩效评估,形成低效产业用地提质、转型、减量、更新、收储多路径联动处置模式。2023年,共盘活10处资产,土地面积303.58亩,房屋面积12.45万平方米。四是推进区属企业“两非”专项处置工作。编制《关于区管企业“两非”投资情况及强化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专题报告》,加速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清退亏损企业,进一步强化专项监管,明确企业主业投资、完善投资监管办法,引导督促监管企业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稳进提质,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三大示范样板区建设。2023年,区国资系统持续加大对三个示范样板区的建设投资力度,不断推进嘉定新城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未来城市实践区及西门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嘉定新城中央活动区二次实施开发方案编制完成,远香文化源驿站、江南书局·疁城之瞳正式启用,嘉宝智慧湾首发地块星汉空间一期、西门历史文化街区首发地块建设稳步推进,新城功能导入项目——上海电气集优股份轴承制造与运营总部主体工程完成。二是加大稳就业力度。2023年国资系统内88家区属企业共推出224个岗位,最终录用156人,区国资委对政审、体检等环节全程跟踪,确保过程公正、公平、公开。三是有效投资放量提速。2023年,审批对外投资项目42个,区管企业投资总额66.41亿元,其中股权投资51.12亿元,占比76.98%;固定资产投资15.29亿元,占比23.02%。四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制订《区管企业参与嘉定区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发挥区属国企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的优势,围绕主责主业,指导各区属企业加强对接村镇当前发展需求,助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3.健全体制,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格局。一是监管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升级国有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综合性更强、数据整合更精细、安全管控更严密的智能化协同监管信息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数字化、智能化协同监管新格局,进一步增强大数据决策支持力和国资系统安全管控能力。二是综合监督体系日趋完善。持续推进区属企业内设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完成11家企业内设机构设置与员工编制方案审核;出台了合规管理办法、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和通报工作规则等多项监管制度;全年共发出监管提示函3个,班子成员履职约谈17次。三是企业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扎实抓好国资系统安全工作,发布了《2023年嘉定区国资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评分细则》。开展各类安全专项行动7次,排查厂房仓库272处、代建在建工地79个、各类企业和场所1453处。四是资金管理更加精细。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区管企业资金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资金监管体系,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健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完善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全面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方案》,纳入“嘉定区财政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质量提升。二是强化重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结合区机管局房屋确权补证和集中统管工作,进一步深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全面清查,针对无法办理产证、证实不相符、会计信息不完整等情况,制定《房屋资产备案核实与核算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房屋基本情况与会计信息清查,核发备案登记,调整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三是构建资产新增与存量挂钩机制。分析“部门资产统筹盘活不够,低效闲置资产依然存在;依据存量资产控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机制尚不够完善”两个主要问题,推动全区资产盘点,形成覆盖全貌、内容详实、结构清晰的分行业、分用途资产清单。探索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融合的预算编审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预算申请,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不断融合

2.夯实基础,规范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一是深入贯彻会计准则政策文件。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学习贯彻,会同会计部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提升水利、公路、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存量设施入账工作。联合水利、公路管理部门,全面梳理存量水利和公路设施,明确管理权限和记账主体,编制区对镇移交管理权限设施清单,规范入账水利设施13.92亿元,区管公路设施40.51亿元。三是稳步提升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水平。加强与国库管理、会计管理等部门的横向协同,明确会计核算主体、资产入账价值、会计科目选择等关键环节要求,指导河道水闸所、林业站等区级单位,徐行、外冈等街镇纠正错误记账8.39亿元,确保资产入账不遗漏、不重复。

3.发挥作用,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提升义务教育品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新建学校和设备购置投入,全年新开办学校10所,完成新建校舍面积24.9万平方米,增加中小幼学校班额9780个,有效缓解了因导入人口较多产生的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制定《嘉定区义务教育新五项标准三年行动建设计划》,完成19所学校用电扩容、15所学校无障碍电梯、30所学校跨学科学习空间建设。二是推进重大医疗项目建设。完成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竣工验收,完成瑞金医院北部院区二期扩建工程和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结构封顶,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全面启动区中心医院整体改扩建项目。三是打造优质民心工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新增智慧养老院2家,为老服务中心9家,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单元17个;提档升级公共体育设施,建成市民健身中心2处,升级都市运动中心3处,建成步道、市民球场、健身点等128处;加快推进新一轮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3个村完成现场验收。

4.优化布局,促进重点领域提质增效。一是统筹规划提升道路交通服务能级。加快推进沪渝蓉高铁上海段、市域线嘉闵线、轨交13号线西延伸、G15交通功能提升等重点项目;加强农村公路顶层设计,完成16条28.17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成5条“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和1条“精品公路”创建目标。二是持续发力提升水体管网治理成效。强化源头治理,完成40个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安亭污水厂三期、南翔污水厂一期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日均污水处理量达46.4万吨;修复78公里排水管网,改造29.9公里老旧供水管网,居民用水品质进一步提高。三是全面推进文旅安居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完成法华塔、孔庙等修缮工程;扎实推进大居保障房及配套建设,完成4个项目4358套约31.2万平方米保障住房建设,完成配套道路竣工15条。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大力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积极做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度嘉定区全域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统筹利用国家最新遥感监测成果和本市自然资源年度监测成果,调查核实各类图斑23215个,全面掌握本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及时更新、核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持续做好耕地用途管制宣传及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和界桩维护,定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和耕地保护轮训。三是深化完善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落实落细取用水计划,严格执行用水定额,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达100%,实现服务业和工业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计划管理覆盖。四是全面推进林长制。督促区、镇、村三级林长办履职尽责,完成2023年新造林市级考核阶段性任务,提前启动2024年绿道选线排摸和方案编制工作,制定《2022-2024年嘉定区新造林建设项目资金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嘉定区林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嘉定区林长制约谈办法(试行)》等制度办法,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2.努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聚焦新城规划建设,促进功能品质提升。继续推进新城4个片区单元规划的编制,开展新城东枢纽周边地区、嘉闵线马东车辆段、新城绿环启动段、安亭枢纽地区等开发规划编制,推动”一城一枢纽”规划落地。二是融入国际开放枢纽,提升地区竞争力。立足“开放北虹桥、创新领航地”发展定位,重点开展北虹桥“城中村”、临港科技城等规划建设,推进金宝园区整体转型、临港科技城二期、康德莱等项目落地实施。聚焦吴淞江生态廊道,以“一带润城”规划建设方案为指引,深入开展规划设计研究。三是结合重大交通项目,提升城市空间格局。完成南翔新中心枢纽地区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发挥南翔站三线换乘(轨道11号线、嘉闵线和22号线)交通区位优势;结合S5嘉定新城段改造的需求,开展横沥两侧(从老城至南翔)近期和远期规划研究。四是推进“两旧一村”,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大力推进六个城中村项目的规划建设,努力创建集聚创新动力、交往活力与时代魅力的产城融合社区,其中北虹桥、幸福片区、新成、黄渡四个城中村规划调整已获批,马东、徐行两个城中村正加快设计研究与控规调整。

3.着力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一是落实推进耕地保护责任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将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对街镇党政绩效考核,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二是着力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截止2023年底,我区共计完成综合整治各类违法用地996件,完成整治面积约3725亩,完成市规划资源局布置的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三是扎实推进河湖水环境治理。整治骨干河道1.4公里, 推进10018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33座老旧低标设施改造,排水主管结构性检测699公里、修复78公里,整治隐患11.7公里;新增河湖水面积0.49平方公里,水面率达8.70%,镇管以上河湖水质优Ⅲ类占比达91%。四是严格推进森林资源监管。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批后监管,健全完善“三防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生态公益林养护管理,提升全区林地养护水平;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五是加大推进湿地保护力度。落实专业巡护人员开展栖息地物种监测评估;组织开展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三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号向市民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六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核算核查390家企业VOCs2.0减排量,更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82辆,新增充电桩2864个,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95%;开展臭氧、柴油货车专项治理,柴油车路检路查939辆次、入户检查521辆次;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装配式建筑用地面积167.0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用地面积70.99万平方米,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检查覆盖率100%,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七是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每月监测32个区考断面水质,累计完成河道排查1881.96公里,累计溯源排口40590个,发现问题1379个,整治244个;编制应急(临时)取水口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取水口周边区域环境监管,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八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清理整治安亭垃圾堆填区、南翔新裕村工地等历史遗留固废堆点,“回头看”排查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管理;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评估报告59份、意见212个。

4.有力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和利用效率。一是持续扎实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2023年全区低效建设用地减量验收面积173.57公顷,全面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减量任务,有效缓解土地指标紧缺压力。二是有序推进土地供应工作。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差别化供地,确保用好有限的增量空间资源。2023年,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559.33公顷,其中:住房用地66.69公顷,商业、办公用地2.49公顷,产业用地55.96公顷,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434.19公顷,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开展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动态更新“ABCD”四类绩效用地清单和空间布局“一张图”,持续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加快推动低效用地盘活;将产业用地纳入综合绩效信息平台,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产业用地高质量发展。四是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完成10家节水型机关、15家节水型单位、8家节水型小区、5家节水型学校、5家节水型企业和2家节约用水示范(标杆)企业建设。五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深挖南翔污水厂再生水利用量潜力,研究污水厂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及河湖补水,探索南翔污水厂和安亭污水厂三期开展尾水热源利用。六是大力开展节水监管和案例评选。梳理用水大户监管名录,105户年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大户开展水平衡测试;上海新康电子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度上海市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与上海市工业水重复利用案例评选二等奖。七是提升林地综合功能。积极探索“林绿”结合、功能复合的特色景观,安亭光明村、朱家村入选上海市第一批森林乡村名单,江桥镇年丰村乡村公园等4个开放休闲林地新纳入乡村公园名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企业国有资产全方位发展

一是优化国资布局,推动科技创新。鼓励区属企业加强三大样板区、北虹桥商务区、工业区等区域投资建设,推动“两资”“两非”企业分类处置、有序退出;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重点培育中央商务、创新研发、总部经济等核心功能,推动资源要素向价值链高端、产业链核心、创新链关键集聚。二是盘活土地资源,提升物业管理。开展国企存量土地资源调查,编制总体盘活方案;厘清企业不动产现状,完善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制度;分批推进、分类提升,有序实施土地资源盘活与,实现企业不动产租赁全周期监管。三是聚焦赋能赋权,提升监管能级。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强核心、强基础”两强行动和党建“回头看”工作实效;精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强化国资监管法制化、精准化、高效化;调整效益指标架构与核算口径,突出盈利能力,强化风险防控,探索经济效益与区域贡献单列,推动“差异化”考核。

(二)完善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与市级相关文件,适时修订公物仓、房屋资产、资产处置等区级管理制度,打造先公物仓后新增的资产配置新模式,构建依据存量控制增量的资产配置新机制。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单位强化内控管理。增强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同等重要,督促单位建立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资产清查盘点,推进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衔接,提升管理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夯实管理基础,加大资产统筹盘活力度。健全完善资产盘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面资产盘点清查,厘清房屋资产家底与现状,推进公物仓管理制度在资产配置、使用中持续发力,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三)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自然资源开发保护质量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推进规划调整优化。围绕我区新城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两大发展战略引擎,聚焦新城和北虹桥等重点区域、“两旧一村”等重大项目,积极开展规划的调整优化。二是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强化森林资源的制度保障,加强监测和成果使用。优化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环境治理效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实施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臭氧、柴油货车治理攻坚2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统筹做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强化土壤源头防控,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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