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嘉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沈越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9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者并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检查,受执法检查组组长委托,由我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市委、区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一法一条例”为依据,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成立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主任连正华任组长,副主任刘骏任副组长,组员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教科文卫工委委员组成。于8月28日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对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本次执法检查具有四个特点。一是突出以校园食品安全为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和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政部门主管责任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开展调研,以点带面,助力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监管。二是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听取家长及学生原汁原味意见,深入听民声。注重发挥代表联系选民优势,利用“家站点”工作平台,召开座谈会5次,认真听取市民、食品从业人员建议,广泛汇民意。注重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吸纳专业人大代表参加,充分聚民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三是注重“四不两直”深入检查。先后赴学校和养老机构10家、智慧菜场1家、供餐企业配送基地和中央厨房3家、食品检测机构2家、数字化监控场所1家进行调研,一线察看食品加工及配送情况,了解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底数。四是强调整体联动联合发力。区镇(街道)联动,同步展开,并与部分街镇联合实施。街镇共反馈问题28个、意见建议27条。与区信访办、城运中心、消保委横向沟通,汇总梳理市民反映集中的问题,增强检查针对性。
二、本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各街镇积极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健全。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区政府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重点工作和重点督办事项,成立食药品安全委员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落实包保督导责任,实现全区属地包保全覆盖。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区层面上,制定工作指导意见,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街镇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在全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年度研判。在全区102家农村自办酒会所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制度,获得国务院食安办和市食药安办肯定。三是强化资金保障。2022-2024年累计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832万元,保障执法办案、综合整治和食品安全监测等工作有力开展。
(二)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不断创新。推广智慧监管建设。实现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对9家标准化菜市场进行了智慧化提升,持续维护用好“沪食责”小程序。注重网格联动。依托网格化新勤务模式,积极融入街镇小网格,推进“两网”联动,积极试点实施“食品安全小微网格联动快处机制”。目前全区基本形成区级“运行中枢”、街镇“联通调度”、片区“协调处置”、村居(单元)“联动共治”、小微“发现化解”五级工作体系。加快监管系统开发应用。开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信息登记”小程序,试点推出“智慧新街”应用场景,利用“互联网+监管”提升工作效能。优化监管方式。建立“一户一档”,强化餐厨废弃油脂数字监管,开展“你点我检”“双随机、一公开”活动,推行“食安封签”和第三方食安检测机制。发挥“一站三员”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共同监管氛围。
(三)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全多层级“速测+精测”全覆盖农产品监测体系,严控药残安全隐患,1-8月完成农产品精测1188件,合格率为99.3%。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和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31.85%,“绿色食品基地+绿色生产基地”面积覆盖率达86%。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目录的食品追溯信息覆盖率和上传率100%。推进餐饮一体化综合监管,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高位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件,责令整改经营户7家,约谈学校7家。
(四)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不断完善。依托示范创建,打造科普“一镇一品牌”,推出以“徐安安”“笼小宝”“石童子”为代表的卡通形象IP,结合辖区宣传阵地成立食品安全科普站。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通过政企联动、党建联学,强化社会参与,引导多方共治。畅通“12315”市民投诉举报热线,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从部门之间协同、信息共享来看,对照《食品安全法》第8、119条,《条例》第5、6、87条,部门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检测各环节监管还有脱节现象。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来看,对照《食品安全法》第42条、《条例》第79、81条,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有待加强,对一些新型食品、网络食品等风险监测能力尚有不足。从执法队伍建设来看,对照《食品安全法》第116条、《条例》第76条,基层监管队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欠缺。从检验监测资源配置来看,对照《食品安全法》第84条,相关职能部门都设置有检验监测机构和检验检测设备,但技术分散,信息和数据不能共享。
(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一是全覆盖监管存在盲区。2023年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全市监督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7.24%,本区抽检合格率为96.90%,略低于市平均水平。对照《条例》第66条,厂区、建筑工地及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周边的流动摊贩,存在全覆盖监管盲区。二是食品安全检测效率较低,应急处置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范围覆盖面不广。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联动还需加强,特别是在风险研判、事故处置方面,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横向沟通协调,畅通信息共享机制。三是数字赋能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还有短板。对照《条例》第10条,学校食堂、部分民办养老院“互联网+明厨亮灶”虽已全覆盖,但未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网,实现闭环管理。四是宣传广度深度还不够。对照《条例》第11条,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相关课程内容还不够丰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自律意识较缺乏。
(三)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还需进一步落细。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照《食品安全法》第57条,学校食堂安全监督员大都兼职,无法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监控,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等现象。二是硬件设施不完善。部分学校食堂老旧,面积不足,布局不合理,无法满足食品加工、储存及学生在食堂就餐需求。执法检查期间,适逢高温天气,食堂分批用餐或分流送餐到教室,备餐虽控制在用餐时间的2小时内,但如遇极端天气,仍存在隐患。三是校园膳食健康营养还有提升空间。今年9月起,本区学生餐每餐标准由12元提升至15元,并全面落实午餐AB套餐制,部分学校正在探索实施自助餐。但学校在供餐模式、营养专业人员配备,营养均衡指导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企业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一是学校食品安全尚有风险。本区各餐饮点比较分散,用餐人数多,食材供应量大,供应链复杂,不同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二是食材供应的新鲜度不够。对照《食品安全法》第57条,校园食材供应的门槛还有待提高。部分菜品为中央厨房加工的半成品,配送本地当季新鲜蔬菜不足。三是操作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的餐具清洗不彻底。今年4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区食品餐饮单位经营的食品开展监督抽检,还有个别学校食堂餐具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等问题。四是教育培训不及时。供餐企业从业人员流动大,整体素质不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欠缺。新学期以来,“12345”市民热线仍有学生家长反映食物中有头发、虫子等现象。
四、意见建议
食品安全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让人民吃得放心,真正守住民心。为此,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联动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治理。一要持续强化党政同责。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细化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促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要持续推广跨部门综合监管。聚焦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管干部履职能力。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监管网络,合力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联合监管,对学校、大型餐饮类企业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三要持续深化行刑衔接。坚持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加强查处案例的宣传警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定期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要持续推进智慧化食安建设。注重运用互联网等手段,打造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控、信息共享。完善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推广食品生产企业预包装食品追溯二维码赋码,推进菜市场智慧化升级改造,推动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质增效,科技赋能智慧监管。
(二)抓好源头治理,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实效。一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加大涉农地区的河道水环境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的监管监测力度,保证产地环境安全。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强化农产品生产、养殖环节的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原料及添加剂的进货查验要求,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要加强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小作坊、小摊贩、小经营店和菜店等规模小、设施不全的食品经营点的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盲点。三要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控,保证食品流通经营秩序规范有序。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利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网络订餐监管,鼓励外卖骑手“随手拍”监督食品安全,扩大食品安全监管覆盖面。
(三)突出监管重点,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提高陪餐的实效性,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要加强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移送等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堂承包和食品原料配送企业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营养健康工作。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提升治理成效。三要规范食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结合“校园餐”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食堂管理业务培训。按照《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指导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餐饮操作规范。四要改善品质,提升学生午餐营养获得感。督促供餐企业落实学生午餐利润规定。指导学校制定符合学生身体发育成长所需的配餐指南,因地制宜确定每周配餐食谱,提升学生餐食质量,丰富餐食品类选择。
(四)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经营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治意识。二要注重发挥家委会作用。建立对供餐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估评议制度,多途径听取和收集家长、学生对午餐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三要促进企业自我监管。发挥消保委在社会共治中的作用,提升行业协会的权威和影响力,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督。四要发挥舆论引导激励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各方协同的监督机制,切实让广大人民“吃得放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