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12月25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27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者并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同意。
常委会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本区食品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各街镇积极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本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健全、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共治格局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呈现出稳中向好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食品安全问题事关民生、事关安全与社会稳定,监管职能部门多,涉及面广,群众关切,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的民生工程。对照“一法一条例”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本区在协同联动、追溯体系、队伍建设、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和数字赋能、消除盲区、提升效率,落实落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为此,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体系机制,坚持联合治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好“一法一条例”,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资金保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促进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推进联合监管。提升监管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形成监管闭环,合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联合监管,对学校、大型餐饮类企业等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助力营商环境再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惩治警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深化行刑衔接,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进一步推动数字赋能。运用数字化手段,打造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完善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方式,推进菜市场智慧化升级改造,推动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质增效,科技赋能智慧监管。
二、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监管实效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监管。注重食用农产品产地水环境、土壤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强化农产品生产、养殖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原料及添加剂的进货查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小作坊、小摊贩、小经营店和菜店等规模小、设施不全的食品经营点的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盲点。三是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控,保证食品流通经营秩序规范有序。常态化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多方式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和网络订餐的监管。
三、突出校园重点,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管理,执行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陪餐制度,提升陪餐实效。二是落实综合监管。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移送等协同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相关考评机制,优化食堂承包和食品原料配送端的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各街镇要各司其职,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提升综合治理成效。三是规范操作流程。根据学校规模,科学设计食堂空间,适当更新老旧设备。结合“校园餐”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食堂管理业务培训。依照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指引,指导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餐饮操作规范。四是改善营养品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配餐营养健康指导,督促供餐企业落实学生午餐利润规定,确保学生在餐标内吃足吃好,健康营养。
四、协调多元力量,促进广泛参与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建议区政府要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贯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经营负责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法治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畅通反馈渠道。完善对供餐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估评议制度,发挥家委会作用,多途径收集和听取家长、学生对午餐的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三是促进自我监管。发挥新媒体平台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挥消保委作用,提升行业协会的权威和影响力,督促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