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8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4年7月2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苑鼎宏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会议认为,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围绕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围绕提高加强政策服务、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协同监督力量,重点反映了区级和部门财政管理、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审计情况,并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具体原因分析。审计工作成效明显,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对于下一步审计工作,常委会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和整改工作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精准化和规范化。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按项逐条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形成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按项逐条整改问题、限时报送整改结果,建立“三个清单”,动态反馈、实时监控、跟踪督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二、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
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区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促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落实审计整改闭环管理。被审计单位要落实主体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确保审计整改全面完成。审计整改工作要加强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持续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对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力度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参考,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执行能力。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杜绝屡审屡犯、反弹回潮,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被审计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甚至敷衍了事的,及时提请相关部门追责问责,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效。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区政府应在2024年1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