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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5-10-20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2025年9月22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嘉定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3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本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府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4年末,区国资委直接出资的区属国有企业共有18家,分为两类。一是功能保障类企业17家,包括区管国有企业10家,委托监管企业7家(分别委托6个部门监管)。二是市场竞争类企业1家。

截至2024年末,我区区属国有企业共有240户(含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605.71亿元,较年初增长3.09%;负债总额1012.70亿元,较年初增长2.89%;所有者权益593.00亿元,较年初增长3.44%;归母净资产564.28亿元,较年初增长3.51%。所有者权益增加原因:一是企业对外投资公允价值上升;二是区国资委通过增资与划拨资产增加企业资本公积;三是企业经营创利实现增值。

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78.97亿元,较上年增长7.30%;利润总额7.11亿元,较上年下降7.01%;净利润5.47亿元,较上年增长0.56%;归母净利润4.27亿元,较上年增长13.84%;净资产收益率0.94%,较上年下降0.03%,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1.07%,较上年上升0.4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我区无区管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73.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05%。负债总额48.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8%。净资产425.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48%。资产总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经全面核查行政事业性房屋资产后,补录多处房屋;二是新投入使用多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增加固定资产;三是各街镇依据本市公路重置成本标准,登记入账镇管公路;四是区镇两级核准管辖权限,入账水利设施;五是核准长期股权投资,剔除集体资产性质资产。

截至2024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构成情况为:流动资产78.91亿元,其中货币资金23.74亿元;非流动资产390.4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72.49亿元、无形资产4.24亿元、在建工程83.63亿元、公共基础设施119.85亿元、长期投资7.04亿元、政府储备物资1.44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57亿元;受托代理资产4.48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4年末,我区土地资源总面积为46320公顷,其中,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面积为1560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00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581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3816公顷,其他土地为995公顷;收储土地面积730公顷。

截至2024年末,我区水资源存量为42000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6200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5400万立方米,增加4800万立方米;地下水6600万立方米,增加1400万立方米。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量,水资源价值期末数为4860万元,比上年末增加760万元,其中:地表水3540万元,增加480万元;地下水1320万元,增加280万元。

截至2023年末,我区森林资源总面积9142.79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7.88%。湿地面积3012.77公顷。(因本市统计口径有变化,2024年底数据预计于6月份发布,故暂列2023年数据。)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情况

按照《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嘉会办〔2024〕9号),区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区财政局对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中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

1.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资产监督管理。一是以学促干,强化培训辅导。扎根实际需求,全年共组织9次面向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题培训,以长期股权投资权属分析、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机构改革关停撤并单位资产处置等改革事项为重点,助推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助力资产管理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二是以干践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专项监督,将资产管理作为财会监督重点事项。按照市财政局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地检查,着力国有资产盘活、公物仓运行等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是以行增效,提升管理质量。夯实数据基础,进一步开展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对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的资产数据进行全面补充完善,详细梳理25项具体标准,至2024年底完成全部103.4万张资产卡片、230余万条数据项的修改更新,极大地提高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数据质量。

2.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对标财政部和本市新出台文件并结合日常管理,2024年先后出台公物仓管理、资产处置管理、房屋对外出租出借管理等三项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资产管理依法依规。二是促进循环利用,搭建资产共享共用的桥梁和纽带。2024年区教育局整合幼教资源,成功调剂被撤销幼儿园玩具、家具等资产1272件、资产原值737.60万元;区卫健委开辟“专用设备”复活通道,成功盘活ECOM人工心肺机等医疗设备98件、资产原值1326.86万元,推动需求差异调剂,推进资产循环利用。三是深化源头管理,创建资产和预算联审机制。以预算管理为中心,遵循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去,落实“先调剂实物资产、后安排预算资金”的资产配置要求,促进资产循环利用,打造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3.进一步加强标本兼治,拓宽资产盘活路径。一是践行厉行节约,鼓励调剂控制新增。面对“紧平衡”常态的财政经济形势,挖掘“紧”的空间、“压”的余地。统一审核并评估租入办公、事业用房24处6.95万平方米、压减租金631.6万元,核减率13.4%,有力提升我区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管理效能。二是健全运行机制,推行虚仓实仓双运行管理。通过公物仓制度创新,推行“实仓+虚仓”的双运行管理机制,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公物仓管理流程,推动区级实体仓应用,引导单位更多调剂共用满足办公需要,全年各单位共查询公物仓资产744批次、实现调剂92批次。三是提升资源统筹,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点,在摸清资产家底的基础上,通过自用、共享共用、调剂使用、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在配置、使用、处置各环节着力推进资产的盘活利用。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围绕“一利五率”和“一增一稳四提升”目标体系,进一步优化核心指标及权重,实施“一司一表”精准考核机制,增设阶段性管理工作考核,聚焦重大项目,突出区域贡献和企业经济属性。同时,试行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和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分类核定工作。出台《嘉定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下属子公司分类调整操作指引(2024版)》,指导区管企业做好子公司的分类核定,进一步集聚资源、突出主业,提高国有企业专业化发展水平。三是持续提高国有企业运营效率。一方面,聚焦提质增效。积极开展国企存量资产盘活行动,对区属国企219幅存量用地制定“一地一方案”,明确“一地一责任人”分类推进盘活,并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另一方面,聚焦瘦身健体。按照“清、转、退”分类、分阶段持续开展“两非、两资”存量清理,引导国企做强做优主业,提升发展质效。

2.改革攻坚,进一步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一是深入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嘉定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十大专项行动”和《区国资委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一企一策”纵深推进改革。截至2024年末,完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体任务的70%,达到阶段性目标。二是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三个千亿级和五大未来产业,支持区属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等方式,引领区域重点产业发展。2024年,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总额49.44亿元,同比增长10.38%;参与出资科创类产业基金37.3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超200亿元。三是积极推进区战新基金及科投集团实质化运作。从顶层设计入手,构建和规范战新基金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2024年,区战新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科投集团集团化改造工作加速推进。

3.服务大局,进一步推动区域重大战略落实。一是加速推进“三个样板区”建设。更大力度推进嘉定新城中央活动区、嘉宝智慧湾未来城市实践区及西门历史文化街区建设。2024年,远香文化环“2+10”新型文化空间各项目小品建设进度加快;活力谷首发地块开发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嘉宝智慧湾开发建设持续提速,一期项目首发地块“星汉空间”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印象西大街”先行启动区开工建设。二是不断放大国企“招投联动”成效。聚焦区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基金招商、资本招商、产业招商、园区招商”作为国资国企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国企招商能力和招商能级。2024年,区国资国企招引重点企业3905家,实现招商引资新增税收3.98亿元。三是积极推动国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区管企业根据自身主责主业,围绕当地特色项目融合发展,促进嘉定乡村特色产业建设。2024年,区管企业共形成23个助力乡村振兴实事项目,涉及商业、招商、工程、党建等多个领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4.协同联动,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精准高效。一是优化国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平台的运营架构和功能模块,构建智能化国资数字监管体系。加强协同联动监管,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审计局建立长效化监管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国资监管合力。二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2024年,出台了《嘉定区区管国有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嘉定区区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2024版)》等国资监管文件,聚焦基金投资、产权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从监管理念、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多维度推动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和法治化。三是强化整改跟踪问效。针对国企经营投资、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的长效跟踪机制,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的工作闭环。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加强资产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资产全过程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上海市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2024-2026年)》,修订《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实现更规范管理工作目标;全年通过报废、无偿划转等方式处置资产597批次,其中房屋3.35万平方米、其他资产15.77万件,资产原值4.20亿元。二是加强重点资产动态管控。依据本市、本区房屋资产与办公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房屋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国有资产更充分有效利用;全年共出租房屋64处、建筑面积11.85万平方米,收取租金2068.36万元。三是构建存量控增量公物仓运行机制。落实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的工作机制,出台《嘉定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逐步构建“基层单位用仓有道、主管部门管仓有方、监管部门核仓有据”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全年通过公物仓机制共调剂利用5155.71万元资产,其中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13796平方米,设备家具等4972件。

2.强化核算管理,着力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支撑。一是深入贯彻会计准则制度文件。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学习贯彻,协调区交通委、区水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题培训,重点解决区镇两级管辖范围划分不够清晰、街镇基础设施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等问题。二是扎实开展存量设施入账工作。联合水利、公路管理部门,全面梳理存量水利和公路设施,明确管理权限和记账主体,依据“上海市公路公共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标准”等文件规定与相关会计核算要求,规范入账水利设施10.59亿元,区管公路设施45.14亿元。三是协同推进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加强与国库管理、会计管理等部门工作协同,推动各项设施准确入账,指导区国动办调整误记房屋资产的人防工程0.26亿元,区交通委调整误记交通设施的城市道路0.49亿元,着力补齐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短板弱项。

3.发挥基础作用,着力保障社会事业内涵发展。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托幼一体化和社区“宝宝屋”建设,加大对各类学校新建和设备购置投入,全年新开办学校3所,完成新建校舍面积约16.97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因导入人口较多产生的教育供给不足的矛盾;落实《嘉定区义务教育新五项标准三年行动建设计划》,完成16所学校用电扩容改造、26所学校普通教室空调安装、13所学校无障碍电梯安装添置。二是加快推进重大医疗项目建设。本区首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成投入使用,嘉定新城标杆性公共服务项目“嘉定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完成竣工验收,区中心医院发热门诊等一批改造项目完成,全力支持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全面提升嘉定区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整体能级。三是全力打造为民服务实事工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改建扩建外冈、安亭两处镇级养老院,全年新增养老床位893张,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78张,新增2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与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家;提档升级公共体育设施,建成市民健身中心3处、长者运动健康之家2个,升级都市运动中心3处,建成步道、市民球场、健身点等167处体育场地,全年共新增体育场地面积约13.39万平方米。

4.优化布局结构,着力推动城市建设高品质发展。一是统筹规划提升道路交通服务能级。立足嘉定新城长远发展,着力提升综合性节点城市交通功能,加快推进沪渝蓉高铁上海段、市域线嘉闵线、轨交13号线西延伸等铁路轨交重点项目;加快骨干路网建设,完成G15嘉金段、沪嘉—嘉闵高架联络线、S20外环西段等年度建设任务;加强农村公路顶层设计,完成15条25.1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创建38条各级各类示范道路。二是持续发力提升生态环保治理成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新城污水厂扩建、大众污水厂技改、永胜水厂三期等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新增日均污水处理量2.5万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9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18座老旧设施提标改造,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城乡用水基础设施改造,完成31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居民用水品质进一步提高。三是多措并举助推安居配套协同发展。有序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增万寿桥一处文物;完成春蔼堂、济生井、秦大成住宅3处修缮工程,落实西门历史文化风貌区考古勘探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大居保障房及配套建设,新增供应8503套,累计完成29300套,提前完成“十四五”保租房供应任务;有序推进市政公建配套建设,完成18条配套道路竣工,总里程约6.5公里。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积极推动规划编制,持续带动区域国土空间优化。一是持续聚焦双发展引擎,促进地区功能完善提升。继续推进新城单元规划的深化编制和新城绿环规划实施。推动马东产城融合功能区、联影小镇等重点地区的规划编制。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及周边地区专项规划》编制为契机,积极推进北虹桥地区功能提升和整体转型。充分研究宏观定位及空间布局,推进吴淞江沿线城市功能提升研究策划等。二是积极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强化空间支撑作用。聚焦南翔站三线换乘的区位优势,完成南翔新中心枢纽地区交通专项规划批复。完成《沪嘉高速(S5)嘉定区段及配套道路功能优化专项规划》,统筹开展“一河两路”(即横沥河,沪宜公路、沪嘉城市干道)地区整体城市设计,推进沪嘉高速东西两侧联动开发。深化嘉定快线车站布局、车辆基地选址研究,并与地区用地规划方案衔接。三是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做好空间资源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上汽大众转型发展”的指示要求,开展上汽大众安亭基地城市更新研究;围绕“高能级特色产业小镇新标杆”的总体目标,开展聚能小镇规划编制;开展环同济片区规划研究,激活地区创新策源功能。四是紧扣“两旧一村”工作要求,推动城中村规划研究和编制。完成北虹桥城中村增补图则批复,保障近期产业项目和配套功能落地;围绕嘉定东枢纽采用TOD开发模式,开展马东城中村规划编制;推进五四高潮村等城中村片区规划研究。

2.全面强化底线管理,稳固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一是切实做好年度变更调查。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域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完成6525个图斑的国土变更调查和10822个图斑的优化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掌握本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二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要求。全区设置126个永农标识桩,制作143个村落耕保地图,开展乡村振兴和耕地保护宣讲23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卫片执法、年度变更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将耕地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对街镇党政绩效考核。三是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全区共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验收140.25公顷,全面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减量任务。通过市级销项审核整治违法用地面积1771.47亩,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1700亩整治任务目标。四是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开展节水监管,完成47家重点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完成联影医疗和上海固处公司嘉定分公司合同节水管理。对嘉定城河生态水位保障实施监管,全年旬平均水位达到保障水位以上。持续推进DMA分区计量精细化管理,实现516个住宅小区DMA总表全覆盖,2024年全区自来水管网漏损率低至6.26%,位列全市前茅。五是全面落实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印发《嘉定区森林防灭火督查工作方案》《2024年嘉定区林长制工作要点》《嘉定区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打击毁林及补建林地“回头看”专项行动,加大对生态环境隐患排查,落实属地街镇整改。开展林地林木权属调查及森林湿地资源普查工作,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严格林地使用行政审批,杜绝未批先占。六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印发《上海市嘉定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工作方案(2024版)》,组织实施34轮臭氧和细颗粒物污染攻坚行动。开展重点行业VOCs末端治理设施专项检查,完成20套VOCs简易治理设施建设,推动13家企业实施VOCs源头减排。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累计受理审核非道路移动机械25167台,超额完成市下达国二非道机械淘汰任务;路检柴油车1519辆次,检查年检站74户次。七是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制定印发《嘉定区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动态销号和长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完成全区1976.36公里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确认3081个问题排口,完成1485个排口整治,销号845个排口。定期监测我区32个区考断面、137个村级河道点位水质,督促相关街镇针落实水质下降河道整治。排查整治13个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发现问题63个,完成整治58个。八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强化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管控率81.25%。在土地出让、划拨等环节做好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的确认工作,审核建设用地准入项目193个。评审各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报告68份,重点检查项目28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开展各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检查661次,出动检查人员1325人次,未发现重大环境风险。

3.统筹优化空间资源,切实促进保护与利用协同共进。一是有序推进建设土地供应。2024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01.1公顷,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经营性项目及产业项目。供应各类国有建设用地209.68公顷,其中:住房用地12.35公顷,商业、办公用地1.57公顷,产业用地17.77公顷,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177.99公顷。二是开展产业用地综合绩效评估。累计对6884幅、83.3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开展综合绩效评估,形成“ABCD”四类绩效用地清单和空间布局“一张图”并动态更新,完成513幅低效产业地块处置任务,面积4.14平方公里。三是试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完成安亭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批复,深化华亭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外冈镇策划、规划、设计方案研究。四是推进国企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完成市属国企填报地块规划信息审核,完成区政府与上汽集团、国盛集团、上海电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开展与隧道股份、地产集团存量资源梳理和盘活方案制定工作。完成区属国企存量土地资源信息梳理并编制盘活利用方案,与13家区属国企正式签订工作责任书。五是深入拓展资源利用途径。2024年,年利用污水厂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400万立方米,新造林地337亩,启动嘉定新城绿环绿道项目。以重点抚育为抓手,积极探索“林地+”,打造功能复合的绿色生态空间,建成开放休闲林地5个、环新城森林生态公园带建设1008亩,4个村获得“上海市森林乡村”称号。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改革,推动企业国有资产全方位发展

一是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质量完成。按照《嘉定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区国资委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动区属企业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并做好考核跟踪,确保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好基础。二是持续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推动区属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要行业集中,鼓励区属国有企业根据嘉定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引领区域产业发展。产业布局方面,重点聚焦三个千亿级和五大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布局。同时,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布局方面,在“三个样板区”、嘉定综保区、北虹桥商务区、嘉定科创核等重点区域建设上形成国企投资开发合力。三是持续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以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为重点,持续优化完善国企对外投资、风险防控、绩效考核等监管制度体系。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依托国资监管平台,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加强对重点子企业的动态监测、穿透管理,实现对国有资产动态化、精准化管理。

(二)筑根基促共享,锻造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硬实力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针对近年来资产管理要求快速提高,各项文件制度密集出台的客观实际,组织开展文件解读、操作培训、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的培训辅导,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深化资产管理流程再造。推动本市“资产调剂共享平台”部署落实,进一步加强培训辅导,强化与预算编制环节的衔接,细化公物仓在仓资产信息更新,完善公物仓落实情况考核机制,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主动将闲置等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的意识,推动资产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三是推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点,规范房屋出租出借行为,充分发挥资产统筹调剂机制在部门、单位资产配置、使用中持续发力,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产管理效益不断提升。

(三)优化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自然资源开发保护质量

一是持续推进空间规划优化。持续聚焦新城和北虹桥两大重点发展战略引擎,围绕“一脉七星”重点区块,深入推进联影小镇、聚能小镇、马东产城融合示范区等规划编制。密切对接区域更新和产业转型需求,有序开展城中村区域规划研究和编制,深化上汽大众安亭基地城市更新以及环同济片区规划研究。二是持续加强资源保护管理。认真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牢牢守住我区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自然资源局部和市规划资源局要求,研究耕地“大占补”机制。切实推进“林长制”,开展林湿综合生态监测,严格用地审批,加强批后监管,确保林地资源占补平衡。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履职机制,持续提升“数字治水”管理成效,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完成新增0.14平方公里水面积的年度任务。三是持续落实生态保护要求。持续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VOCS排放大户深度治理,开展扬尘源综合治理和O3、PM2.5、O2攻坚行动,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AQI)不低于88%。持续推进问题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和污水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工作,继续开展河道和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和整治管控。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现场核查,动态更新优先管控地块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制度,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现场检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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