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10-20 点击数:

(2016年9月27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本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嘉定建设,做实法治宣传教育,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必要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好《上海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在宪法宣誓前开展专题宪法学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围绕嘉定基本形成现代化新型城市框架、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以及成为引领上海郊区发展的样板等重大目标任务,聚焦经济转型、科技创新、法治政府、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重点,大力加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体育、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二、大力提升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全民法治素养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法治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专门业务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中法治教育的力度。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网络建设,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环节。把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来沪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不断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

利用“嘉定法宝”、“嘉定德宝”品牌,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巩固宪法广场、青少年法宝营地等法宣阵地的基础上,在公园、街区、广场、公交站点、地铁站等建设一批法治文化示范阵地,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广泛开展以文艺、微电影、书法、绘画、剪纸、竹刻、草编等为载体的大众法治文化活动,打造贴近群众生活、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嘉定电视台、嘉定广播电台、嘉定报、嘉定门户网站、各官方新媒体平台等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节(栏)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准确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四、深入推进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

深入开展法治城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尊法光荣示范户创建,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居(村)委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经营、完善治理结构、保障基层自治。完善法治创建项目化运作机制,健全科学规范的创建指标体系,探索创新法治创建工作的机制和方法。优化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的推广发布平台和机制,提高民主法治课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加强成果转化运用。依法做好公民和组织守法诚信记录,落实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措施,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五、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

创新普法模式,推动由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拓展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创新普法载体,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积极运用“嘉定发布”、“嘉定法宝”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新媒体平台。创新普法方式,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不断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编辑和宣讲,使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扶持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落实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本区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普法服务机制,构建社会化普法新格局。

七、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区、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分别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切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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