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本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落实使用新增债券方案》的决议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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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本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落实使用新增债券方案(草案)》和区财政局局长胡明华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相关说明。经审查,会议同意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本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落实使用新增债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