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9-02-28 点击数:

(2019年2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补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确定嘉定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不低于333名(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不超过五分之一),批准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增补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现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14名,本次增补2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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