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振国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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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3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高振国同志请求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振国同志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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