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高杰辞去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10-08 点击数:

(2022年9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杰辞去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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