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钱志刚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06-15 点击数:


(2023年6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钱志刚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上海市嘉定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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