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岳华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徐芬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安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胡飞兵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郏志强的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