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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2025-07-21 点击数:来源:上海嘉定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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